《2020年(董事与股东)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1)_》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0年(董事与股东)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1)_(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姓名性别职务住所 身份证号码产生方式注:按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顺序填写。 “职务”系指董事、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等。“产生方式”系指委派、选举、聘用。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审查意见经审查,董事、监事、经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以下情况: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辑的;4、因犯有贪污贿赂罚、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5、 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6、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7、 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的。审查人盖章(签字):注:审查人是指选举、委派、任命、指定、聘任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的股东会、董事会、股东或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