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会议管理)在商检公司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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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情 况 通 报第10期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 2008年4月9日2007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07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公布如下。一、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一)特种设备使用情况。2007年全国已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数量达到443.32万台,比2006年增加9.8%。另有气瓶1.32亿只,压力管道62.17万公里。全国现有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409.02万人,其中,2007年考核发证123.24万人。各类特种设备数量分布如下图所示。2007年各类特种设备数量分布图 (二)特种设备生产情况。我国现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

2、装、改造、维修、气瓶充装)单位4.03万家,比2006年增加6%。其中,设计单位2609家,制造单位11034家,安装改造维修单位13705家,气瓶充装单位12934家。2007年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数量分布图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情况。截至2007年底,全国质检系统共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2994个,其中国家级安全监察机构1个,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32个,市级457个,县级2504个。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共9119人。全国现有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556个,其中质检部门所属检验机构359个,行业及企业检验机构197个。检验机构人员共25056人,其中质检部门所属检验机构20

3、061人。2007年全国质检部门开展特种设备执法监督检查270.7万次,责令整改事故隐患36.3万个。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131.29万台特种设备及其部件的制造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5.34万个;对42.82万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处理质量安全问题17.22万个;对224.18万台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检验,发现并处理质量安全问题48.40万个。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一)事故总体情况。2007年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256起,死亡325人,受伤285人,直接经济损失3337.03万元,比2006年分别下降14%、2.7%、18%、4%。其中,特

4、大事故1起,重大事故1起,较大事故21起,一般事故233起。2007年万台设备事故起数为0.81起,万台设备死亡人数为0.90人,比2006年分别下降2.4%、4.3%,完成了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特种设备万台设备死亡人数0.92人以下、死亡327人以下的控制指标。2001年至2007年万台事故起数趋势图(二)事故原因。因违规使用造成的事故202起,占事故总数的79%。违规使用是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表现为使用非法设备、安全附件检修维护不当、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等。集中发生在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中。因违规充装引发的气瓶事故17起,占事故总数的6.6%。主要

5、表现为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的气瓶、未按规定进行充装前安全检查、野蛮装卸等。集中发生在工业气瓶和车用气瓶中。因违规安装引发的事故15起,占事故总数的5.8%。主要表现为安装过程不严格执行安装工艺、违章作业等。集中发生在起重机械、电梯、压力管道的安装过程中。因违规维修引发的事故12起,占事故总数的4.7%。主要表现为维修单位无维修资质、违章作业等。集中发生在电梯和起重机械中。因制造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7起,占事故总数的2.7%。主要表现为非法制造、未按工艺要求制造、焊接质量低劣等。集中发生在锅炉、车用气瓶和压力管道元件中。因违规改造引发的事故3起,占事故总数的1.2%。主要表现为改造单位无改

6、造资质、违章作业等。集中发生在电梯改造环节。事故原因分析 (三)事故特点。1. 起重机械、电梯、气瓶事故仍呈高发态势。在256起事故中,起重机械事故84起,气瓶事故33起,电梯事故33起,占总数的58. 6%。另外,发生压力容器事故29起,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26起,锅炉事故25起,土锅炉事故13起,压力管道事故9起,游乐设施事故4起。客运索道未发生事故。各类特种设备事故发生起数及所占比例 2. 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上升最大。与2006年相比,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起数上升100%。另有气瓶、锅炉事故起数分别上升27%、14%。事故起数下降的有,大型游乐设施下降20%,压力容器下降19%、

7、起重机械下降15%、电梯下降15%。压力管道事故起数持平。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起数大幅度上升,与监管法规依据缺失、监管工作难以到位有直接关系。3. 各类事故的行业分布状况。锅炉事故主要发生在宾馆、洗浴中心以及服装加工、食品加工、造纸、木材加工等中小企业。压力容器事故主要发生在造纸、食品、建材、服装、饲料等小型轻化工企业。气瓶事故主要发生在无缝气瓶的充装、运输,以及使用、修理改造等环节。起重机械事故主要发生在冶金、建筑、造纸、服装、机械制造加工等企业中。电梯事故主要发生在医院、学校、宾馆、商场等公共场所,服装加工、包装等小型轻工企业载货场所,以及电梯的安装维修改造施工过程中。场(厂)内机动车辆

8、事故主要发生在机械制造业和物流公司、市政、建材、港口等运输业。三、2007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施情况2007年全国质检部门以“建体系、保安全、促发展”为己任,扎实工作,创新进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突出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事故高发。针对2007年上半年特种设备事故有所上升的状况,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部署,针对实际情况和监管薄弱环节,在全国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治理攻坚战。各级质检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合,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使特种设备事故的高发态势得到了扭转

9、。截至2007年底,全系统共出动检查人员65.7万人次,检查企业32.3万家,检查设备125.2万台,排查出重大隐患设备5.9万台,已经监督整改到位4.6万台,向政府报告重大隐患2948起。通过整治,一批长期困扰地方的区域性事故隐患得到治理,辽宁省局对全省1276台吊运熔融金属的非冶金起重机械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重庆市局解决了困扰多年的过江索道安全隐患,浙江省局组织开展了港口起重机“冲击波”战役,安徽省局开展了小型锅炉专项整治,福建省局治理了非煤矿山桅杆吊隐患。通过整治,全国特种设备事故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下半年月平均事故比上半年下降36.9%,其中,2007年7月至12月起重机械事故比20

10、06年同期分别下降40、67、50、16.7%、50%、80%。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为确保完成全年特种设备安全控制指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大力强化体系建设,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完善。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加快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修改进程。全年制修订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12个,累计达到103个,基本满足了工作需要。特种设备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也取得了进展。地方立法工作进程加快,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办法、安徽省锅炉监察若干规定、鞍山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相继颁布实施。动态监管体系不断深化。安全监察组织网

11、络建设得到加强,浙江、广东等省局在政府重视、支持下,增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编制和专职巡查人员。总局和各级地方质监部门大力开展安全监察人员培训,队伍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得到明显增强。信息化网络建设不断完善,各级质监部门依托金质工程,初步实现了省级特种设备数据库与国家数据库的互联,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监察网络与检验网络互联。全国推广了移动式压力容器IC卡管理,上海、四川、陕西、青海等4个省(直辖市)进行车用气瓶和危化品气瓶电子监管试点,北京、青海等地建立了特种设备地理信息系统。安全责任体系不断推进。各地继续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工作,采取告知、承诺、签订责任状等多种形式,着力落实企业“三落实、两

12、有证、一检验”的安全主体责任。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质监局全部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责任制, 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已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发展。总局拟定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构建设方案,启动了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加强了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分析和调查处理,组织制定了30个特种设备安全专项预案。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局成立了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机构,各地还指导相关企业制订预案,并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达2000余次。安全评价体系不断探索。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评价体系研究课题已被纳入“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同时,特种设备安全

13、监察绩效评价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已在南京、深圳、淄博等3个城市开展试点,通过评价活动进一步梳理了安全监察的盲区和死角,为在全国推广积累了宝贵经验。(三)继续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效能。深化分类监管。印发了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和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要求,明确了企业分级监管原则和重点设备监控方法。研究提出了客运索道等机电类特种设备引入故障率的统计监控方法;对石油、化工和电力等行业成套装置中的承压设备,实施了基于风险检验的试点;对压力管道系统引入了完整性管理的理念。开展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评价试点,根据评价结果探索实行分类监管。深化检验改革。促进检验机构联合重组、走规模化发展的改革

14、取得了明显成绩,检验机构总数从2003年的1117个减少到2007年的556个,江苏、山东、安徽、福建、重庆、青海、海南、西藏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质监系统实现了全省1个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促进了检验资源优化配置、管理水平提高和把关能力增强。充分发挥中石油、中石化检验力量的作用,中国特检院与中石化的检验机构联合开展了“川气东送”长输管道的安全检验工作,创新了检验模式,实现了政府安全监察职能的到位和企业检验机构作用的充分发挥。深化科技创新。初步形成特种设备科技规划、科技投入、科研立项、成果应用等科技创新机制,并取得重要成果,其中埋地压力管道安全检测与评估关键技术研究正在转化为规范和标准,压力管

15、道不开挖检验和压力容器不停车检验等重大技术难题逐步得到解决,增强了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和运行经济性。深化队伍管理。总局和省级局开展了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的能力培训,受训人数达4000多人,努力提高监管队伍的适应性。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改革安全监察人员管理的新办法,开展了安全监察人员分为技术类和管理类的试点,分别由总局和省级局实施考核和管理,适应了基层执法工作的需要。(四)认真落实监管到位,有效控制各类事故。监管到位率明显提升。2007年,在设备快速增加的情况下,各级质检部门强化现场安全监察,严格检验把关,监管到位率明显提升。全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平均达到97.6%,重点监控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8.1%,重点监控设备定期检验率达到97.5%,较大以上事故结案率达到100%,制造安装监督检验率达到99.8%,无证生产查处率达到99.9%,重大隐患整改督查率达到99.1%,比2006年平均提高5至10个百分点。上述7项工作指标,北京、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贵州、甘肃、青海、宁夏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达到100。(五)探索开展节能监管,服务作用日益增强。特种设备节能监管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加快完善特种设备节能法规标准。在地方试点的基础上,总局法规司启动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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