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会议管理)苏州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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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苏妇协20093号关于印发苏州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现将苏州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和苏州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有关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附件:1苏州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

2、要工作职责2苏州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有关工作制度(此页无正文)苏州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2009年8月14日主题词: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 工作制度 通知苏州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2009年8月14日印发 (共印50份)附件1:苏州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成员单位共同职责任务 一、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重视和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推动解决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中的重点问题。二、结合本

3、部门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江苏省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三、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内容,制定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指导本系统和所辖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市综治办:加强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领导、指导和协调,督促成员单位特别是政法各部门做好有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和创建平安家庭活动,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市人大内务司法委:重视并加强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的地方性政策法规的制定以及有关议案的督办工作;加大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力度,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

4、组织人大代表就妇女儿童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或视察活动,了解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对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重视并加强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并跟踪监督其执行情况;在审核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的过程中,重视并加强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协调组织政协委员对有关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和视察;加强对政协委员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的提案的督办;及时反映有关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社情民意,参与有关问题的督查;组织政协委员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市委宣传部:指导、

5、协调市各新闻媒体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舆论支持和舆论监督;积极开展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努力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良好氛围;重视加强对广大女性群体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她们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律素质,促进家庭平安和谐。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和监督全市各级法院及时、公正审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加强对妇联干部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的培训与管理,提高她们参与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水平;加强对少年案件审理工作指导,依法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市人民检察院:加强指导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办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依法维护犯罪妇女的合法

6、权益,加强未成年犯的刑事检查工作;加大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各类刑事案件的监督力度,保障案件依法公正处理;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市司法局:支持并指导全市法律援助中心(站)和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开展工作,为经济困难、符合援助条件的贫弱残女性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做好女犯、女劳教人员、少年犯的教育改造和刑释解教后的安置帮教工作;制定并实施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加大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家庭成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参与预防制止家庭暴力,做好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市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杀害、伤害、强

7、奸、猥亵、拐卖妇女儿童及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残害、遗弃女婴等严重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强化社区治安管理,积极开展重点地区治安整治,及时查处黄赌毒娼等社会丑恶现象,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做好对妇女和青少年吸毒人员的戒毒、教育和挽救工作,做好女收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110接处警工作,对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报警,要及时出警,依法查处因家庭暴力等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解处置工作,有效遏制家庭暴力;广泛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和基层创安工作,为维护社区文明、家庭和谐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市教育局: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

8、律法规,在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中贯彻男女平等的原则;保障适龄儿童特别是流动儿童的受教育权。市民政局:认真宣传贯彻婚姻法、收养法,切实维护和保护婚姻家庭中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做好社会福利机构中的残疾妇女、孤残儿童的生活、康复、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权益的保障;积极参与“零家庭暴力社区”创建活动,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受害妇女庇护场所,为请求临时救助的受害妇女提供庇护和其他必要的临时性救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和维护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贯彻执行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保障女性在招工、用工、培训、劳

9、动报酬、就业扶持等方面与男性平等的权利;监督执行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禁止使用童工;做好农村妇女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市卫生局:认真开展妇女健康和生育等知识、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传播和禁毒知识的宣传;坚决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务人员进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的指导和培训,要求医务人员主动做好家暴诊疗记录并保存相关证据,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市广电总台:认真做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利用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市总工会:认真宣传贯彻并协助有关部

10、门认真实施劳动法、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指导开展平等协商和签订妇女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加强企业女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积极参与执法检查和监督,对女职工劳动权益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为困难女职工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和援助。团市委:宣传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制度,加强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加大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青少年

11、维权中心的建设力度;依托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城市青少年中心、“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阵地,加强社区专业社工、禁毒、帮教志愿者队伍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子女、有不良行为的闲散青少年、流动儿童、吸毒人员子女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救助和管理工作。市妇联:宣传并推动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江苏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执法检查和监督,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现维权与维稳结合;负责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促进创建活动长效发展。承担全

12、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联席会议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对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督促、协调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协调工作,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各项会议的筹备、工作信息的编发和其他日常工作事务。附件2:苏州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有关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1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并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部分成员出席的专题会议。必要时,可邀请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或列席会议。2全体成员会议由组长召集,专题会议可以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办公室主任召集。3

13、会议的议题由办公室在收集各地情况、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初步方案,报请组长批准后,提交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或专题会议讨论。4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实施方案经呈报组长批准后逐项落实。5联络员会议每年为不少于2次。(二)督促检查制度1根据实际需要,每年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在全市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专题检查,强化执法力度。每年对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2会议形成的决议或确定的事项,由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确定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落实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3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案件,需要由多个部门共同解决的,应由

14、主管部门提出,在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专门协调,落实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三)信息交流制度1领导小组编发以下材料:会议纪要,组长在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的情况,有关调研情况,全国及其他省市有关工作情况和重要文件等。2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编简报(妇女工作简讯),发至组长、各成员单位以及有关部门。3各成员单位及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重要信息、典型经验、调研报告、意见建议等材料;及时报告有关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四)表彰激励制度不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和表彰会,对全市各地和各部门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有关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五)经费筹集制度领导小组工作、表彰、活动经费,通过财政拨款和成员单位筹集的办法解决。办公室每年定期向市财政申请专项经费,以保证领导小组工作的正常进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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