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行政总务)海关行政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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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案件移送函(存根) 关 字 号案件名称: 违法嫌疑人: 性别 年龄 证件名称及号码 法定代表人 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 址: 基本案情: 接受移送单位: 随附: 批准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案件移送函(正本)关字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四条之规定,现将 一案移送你单位依法办理。基本案情: 附: 移交人: (印章) 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案件移送函(回执)关字 号海关:你关以 号案件移送函移送我单位的 一案已收到。同时收到随附的 。接收人: (接受移送单位印章) 年月日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同意回避申请决定书 :你(单

2、位)要求我关工作人员 回避的申请收悉。经审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现同意你(单位)提出的申请,决定上述工作人员回避。特此通知。(印章)年月日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书 :你(单位)要求我关工作人员 回避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决定驳回你(单位)提出的申请。你(单位)对驳回回避申请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关申请复核1次。特此通知。(印章)年月日附件4中华人

3、民共和国 海关回避复核决定书(格式一) :你(单位)不服我关驳回回避申请(申请我关工作人员 回避)的复核申请收悉。经复核,上述工作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上述工作人员回避。特此通知。(印章)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回避复核决定书(格式二) :你(单位)不服我关驳回回避申请(申请我关工作人员 回避)的复核申请收悉。经复核,上述工作人员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

4、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维持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特此通知。(印章)年月日附件5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收集物证、书证清单关字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收集下列物证原物、书证原件:序号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特征备注(海关印章) 提供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经办关员签字: 、 见证人: 、 附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准予顺延期限决定书关字 号 :你(单位)要求顺延期限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单位)耽误期限的事由属于以下第 项情形:(一)不可抗拒事由;(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关决定

5、准予顺延期限,延期至 年 月 日。特此通知。(印章)年 月 日附件7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不予顺延期限决定书 关字 号 :你(单位)要求顺延期限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单位)耽误期限事由不属于正当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决定不予顺延期限。如不服本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 海关(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 人民法院起诉。(印章)年 月 日附件8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送达回证受送达人: 代 理 人: 送达方式: 送达地点

6、: 送达文书: 被送达人意见: 签收人: 年 月 日 送达人: 年 月 日 签收人非受送达人的,请注明与受送达人关系: 受送达人拒签情况: 见证人签字: 备注:邮寄送达的,被送达人或代理人收到有关文书后请填写此送达回证并寄回 海关,并请附签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代理委托书复印件;被送达人或代理人若为单位,请在签收人处加盖公章。附件9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公告(格式一) 关字 号:我关于 年 月 日作出了 号行政处罚决定,决定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本已于年月日在我关公告栏内张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 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印章)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公 告(格式二) 关字 号我关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查获的下列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走私运输工具、特制设备),当事人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请有关当事人于 年 月 日之前到我关办理海关手续,逾期我关将对下列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走私运输工具、特制设备)依法予以收缴。序号名 称规格数量或重量特征备注特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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