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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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1、 根据云南省孕产妇高危因素评分标准对辖区内高危孕产妇进行评分分级:1.轻度高危:5-10分(A级单项评分5分;累计评分10分)。2.中度高危:10-15分(B级单项评分10分;累计评分15分)。3.重度高危:20-25分(C级单项评分20分;累计评分25分)4.极重度高危30-35分(D级单项评分30分;累计评分35分)。二、分级管理1.轻度高危:由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督促高危孕妇到卫生院或者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定期产检,在孕2836周时必须确定好分娩医院。在整个孕期中一但发现危急应及时呼救转诊2.中度高危:由卫生院负责孕产妇的追踪、随访及专案管理;协助上级医疗保

2、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的追踪、随访及专案管理,并将高危孕产妇信息反馈给县妇计中心基层科。在孕2836周时必须确定好分娩医院,保证孕妇在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3.重度和/或极重度高危:由县妇计中心进行专案管理,乡镇卫生院协助。及时妥善处理危急,避免拖延时间,贻误病情。对通过评估不能在县级处置的,转诊至州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诊治。三、信息报告与反馈接诊高危孕产妇的医疗保健机构根据高危分级情况负责报告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1.对轻度及中度高危的孕妇,应每周1次将云南省高危孕产妇报告卡报送县妇计中心基层科。2.对重度、极重度高危孕产妇及危急孕产妇,应立即电话报告县妇计中心基层科,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云南省高危孕产妇报告卡报送县妇计中心基层科。3.县妇计中心基层科接到报告后1周内,填写云南省高危孕产妇通知书,将高危孕产妇信息反馈给相应级别的机构进行专案管理。对住院危重孕妇转诊时,应准备好详细的病情摘要及相应的辅助检查结果,由医生护送并与接受转诊的医院进行沟通。四、转出的高危孕妇转出科室应安排人员跟踪监测,以便随时了解病情、确定治疗效果,利于该病员回管辖区时继续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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