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图存档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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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竣工图存档管理细则青岛兆源供热有限公司施工文件和竣工图整理归档管理细则一、目的 为了规范青岛兆源供热有限公司项目(以下简称兆源供热项目)施工文件和竣工图的整理、归档工作,加强对项目施工文件、竣工图的管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二、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兆源供热项目工程施工文件、竣工图的编制、整理及归档等管理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青岛兆源供热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各专业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1、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竣工文件是指项目竣工时形成的反映施工(指建筑、安装)过程和项目真实性的文件,主要由项目施工文件、项目竣工图和监理文件组成。 1.2 施工文件是指项目施工过

2、程中形成的反映项目建筑、安装情况的文件。 1.3 竣工图是指项目竣工后按照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 1.4 监理文件是指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控制的文件。2 、职责 2.1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收集、整理施工文件及竣工图,确保其完整、准确、系统,并提交监理单位和项目负责工程部门,相应负责人审核后归档。 2.2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工程总承包商负责审查、汇总各分包施工单位编制、收集、整理的施工文件及竣工图,确保其完整、准确、系统,并统一将其提交监理单位和项目负责工程部门,相应负责人审核后归档。工程总承包商负责设备随机文件的收集、整理,确保其完整、准确、系统,并提交项

3、目负责采购部及管理部审核后归档。 2.3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商编制、收集、整理施工文件及竣工图,负责审核、签署施工文件及竣工图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向项目负责部门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它监理文件。 2.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编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形成的质量监督文件,并向项目负责办公室归档。 2.5工程部负责督促、检查施工文件及竣工图的编制、收集、整理工作,审核、签署施工文件、竣工图及设备随机文件,确保其完整、准确、系统,并组织归档。 2.6工程部对所有档案资料的质量和标准审查把关,对档案资料形成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实行监督和控制。 2.7项目负

4、责办公室负责指导施工文件、竣工图及设备随机文件的整理、归档,负责检查、验收施工文件、竣工图及设备随机文件,确保其符合档案管理规定。 2.8项目负责财务部确认“竣工文件审核表”中各管理部门及办公室对施工文件、竣工图审核的签字、盖章手续完备后,方可予施工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商办理结算手续。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施工文件及竣工图的编制要求 3.1.1 施工文件及竣工图的质量要求 (1)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认手续完备。 (2)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3)凡归档的施工文件及竣工图原则上归档原件。 (4)文字材料一般按A4(210m

5、m297mm)幅面编制。 3.1.2 施工文件主要内容、格式、编制要求 (1)项目施工文件主要内容、格式、编制要求,执行青岛兆源供热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手册(简称手册)。 (2)手册中的交工技术文件表格,不含民用和工业建筑、电力、铁路、公路、通信工程、消防等行业的表格,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商在编制施工文件时,如果涉及到上述的行业,可采用这些行业标准的配套表格。3.1.3 竣工图的编制要求(1)竣工图是项目竣工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商在项目竣工后必须按合同要求编制竣工图,应用最终版、新(干净)的施工图进行编制。 1)竣工图应完整、准确、清晰、规范、修改到位,做到与设计变更、

6、隐蔽工程记录和工程实际情况符合,真实反映项目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 2)凡按施工图施工无变更的,可直接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 3)凡施工中有部分变更的,应按手册要求对施工图进行修改,并在修改部位或图纸空白处加盖“竣工图核定章”,全图修改后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 4)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改变,以及其它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35%的,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应重新绘制施工图后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 5)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或修改的施工图,按最终修改状况绘制了竣工图,并在标题栏标明了“竣工图阶段”“竣工图图号”等标识的,可不再加盖“竣工图章”,

7、但必须加盖监理单位的审核章。 6)企标重复利用图必须编入竣工图中;同一建筑物、构筑物重复的国家、地方标准图、通用图可不编入竣工图中,但必须在图纸目录中列出图号。 7)已做了修改的设计变更单应加盖“已执行章”。 (2)竣工图的更改方法 1)文字、数字更改一般是杠改;线条更改一般是划改;局部图形更改可以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图空白处重新绘制。 2)利用施工图更改,必须在更改处或图纸空白处加盖“竣工图核定章”,注明更改依据性文件的名称、编号和条款号,并签署姓名、日期、参见页号。“竣工图核定章”若盖在图纸的空白处,必须用箭头标注到所修改的部位。“竣工图核定章”样式(单位为毫米):根据 号变更通知单第 条修

8、改 151540 3)无法在图纸上表达清楚的,应在标题栏上方或在图纸空白处用文字说明。 4)图上各种引出说明应与图框平行,引出线不交叉,不遮盖其他线条。 5)有关施工技术要求或材料明细表等文字有更改的,应在修改变更处进行杠改,当变更内容较多时,可采用注记说明的办法。 6)新增加的文字说明,应在其涉及的竣工图上作相应的添加和变更。 7)已做了修改的设计变更单应加盖“已执行章”,并注明被修改图纸的出处,签署姓名、日期,参见页号,做到原图与设计变更单相互标注与参见。“已执行章”样式(尺寸25mm10mm):已 执 行 章 (3)竣工图章的使用 1)竣工图章内容、尺寸如图1-1所示。竣 工 图变更情况

9、施工单位编 制 人审 核 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总 监现场监理 50 80 11 竣工图章(单位为毫米) 2)所有的竣工图(不含图纸中的目录、说明、材料表、设备表、工艺规格表、仪表规格表等文字材料、表格)均应逐张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色印泥,加盖在标题栏附近空白处。 3)编制单位、监理单位应逐张签署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中的内容应齐全、清楚;签名栏不得由他人代签或以个人印章代替签名,应是可辨识的手写体原笔迹签名,其中“编制人”、“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不能为同一人。“监理人”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4)竣工图章中的编制单位、监理单位,可填写规范的单位名称简

10、称,编制日期填写工程交接日期。 5)未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其竣工图章中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人”填写“/”(斜杠)。 6)竣工图的标题栏中已标明“竣工图阶段”、“竣工图图号”的,可不再加盖“竣工图章”,但必须在标题栏附近空白处加盖监理单位的审核章,内容、尺寸如图1-2所示(单位为毫米)。竣 工 图监理单位名称监理人日期 80 图1-2监理审核章 7)竣工图中的管段图因数量较大,且多为A3、A4幅面, 可只在其图纸目录空白处加盖“竣工图章”,管段图不再加盖竣工图章。 3.2 施工文件及竣工图的整理要求3.2.1 组卷原则、方法及排列顺序要求(1)组卷要遵循施工文件及竣工图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

11、点,保持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施工文件与竣工图应分别组卷。卷内文件排列顺序一般文字材料在前,图纸在后。 (3)施工文件按照已划分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为基本单元进行组卷,若形成的文件较多,可按子单位工程、文件的内容等分别组成若干案卷。 (4)施工阶段中使用的监理工作基本表式A类、C 类表,必须与相应的施工文件配套排序、组卷,由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商归档。 (5)施工文件的排列顺序 1)本项目施工文件的排列顺序,执行手册中交工技术文件的排列顺序。 2)民用和工业建筑、电力、铁路、公路、通信工程等项目施工文件的排列顺序,可按其行业标准的相关

12、规定执行。 (6)竣工图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并分专业按原设计图纸目录、编号顺序排列组卷。不允许把不同专业的图纸组成一个案卷。 1)某一专业图纸较多时,可视情况分别组成若干分(册)卷,各卷的题名相同,但落尾书写为“(第分册/共册)”。竣工图总目录放在第一分册,总目录的备注栏中应标明第二、第三等分册所在的位置(例如:“下见第二分册”);第二、第三等分册案卷中应补写分册目录。 2)设计变更通知单应附在相关竣工图所在案卷的后面组卷,做到原图与变更单相互标注参见;工程联络单、材料代用单等在施工文件中组卷。 3)案卷中若只有一份设计变更通知单,其竣工图目录条目填写为“设计变更通知单”;一

13、份以上,则必须编制设计变更通知单明细表,竣工图目录条目填写为“设计变更通知单明细表及变更单”。 4)一份设计变更通知单有多个变更条目,某些条目所对应的修改图不在本卷时,可在此条目旁填写“此条(页)不涉及本卷内容”或在此设计变更单空白处填写“未加盖已执行章的设计变更不涉及本卷内容”。 5)一份设计变更单的变更内容涉及到不同的案卷,应将其复印件分别附在相关案卷中,并在卷内备考表中说明原件的出处。设计变更通知单原件应尽量集中排列在某一“正本”案卷中,其它案卷(包括另一“正本”)做说明。 3.2.2 案卷编目要求 (1)卷内文件页号的编写 1)卷内文件排列后,凡有书写内容的页面均应编写页号,要逐页用号码机从1开始打印页号。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文件在其右下角;双面书写文件,正面在其右下角,背面在其左下角;图纸的页号编写在图标题栏外右下角。 3)成套或印刷成册的文件,已有页号并连续、不中断的不必重新编写页号,否则,应重新编写页号。 4)各卷之间不连续编写页号,各卷页号应从“1”开始编起。 5)案卷的外封面、内封面、卷内目录(原有目录除外)及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2)案卷外封面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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