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之天津工伤保险待遇大幅提高 预计全年支出2.1亿元

上传人:我**** 文档编号:135667563 上传时间:2020-06-17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伤保险》之天津工伤保险待遇大幅提高 预计全年支出2.1亿元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工伤保险》之天津工伤保险待遇大幅提高 预计全年支出2.1亿元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工伤保险》之天津工伤保险待遇大幅提高 预计全年支出2.1亿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伤保险》之天津工伤保险待遇大幅提高 预计全年支出2.1亿元(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天津工伤保险待遇大幅提高 预计全年支出2.1亿元 记者从天津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日前天津市出台过渡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新标准提高了两项待遇标准,并将三项待遇改由工伤保险基金统一支付。预计全年因待遇调整因素将增加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1亿元,受益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达1.6万余人。 今年(20xx年)以来,天津市已经上调了1-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4项待遇,平均增长12以上。此次又上调工亡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将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三项待遇纳入基金支付,是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又一重要举措。据悉,此次大幅度提高工

2、伤职工待遇,将原企业负担的大部分项目改由基金支出,对保证工伤职工待遇的及时发放,减轻参保单位的负担,提高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过渡性标准按照新条例规定,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调整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按照伤残级别分别增加1-3个月职工本人工资。本次待遇调整涉及待遇项目均是指20xx年1月1日起发生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支付的工伤待遇。对于今年以来已经发生的上述待遇,符合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支付。根据新条例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跨统筹地区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需由市政府作出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