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之员工在家工作时死亡算不算工伤?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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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在家工作时死亡算不算工伤?法院这样判 员工在家工作时死亡算不算工伤?法院这样判20xx年04月19日 11:29:49来源:中国青年报4人参与1评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在家远程工作等方式越来越多见。那么,员工在家工作期间突发疾病不幸去世,其死亡是否算工伤?围绕这一话题,近来社会各方多有争论。近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及此类工伤争议的案件,回应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关切。员工在家工作时死亡申请工伤未获批许某在某保险公司“医疗查勘定损”岗位工作,负责日常医疗理赔查勘、定损及外联工作。20xx年3月,许某在家中处理工作时突发胸痛,经抢救无效于第二日死亡。事发后,某保险公司向成都市人社局提出工伤

2、认定申请。成都市人社局认为,许某的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规定,许某与同事和客户之间的电话联系或微信联系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不能因为微信或电话就延伸为工作场所或工作岗位,决定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许某的父母不服,向省人社厅申请行政复议。省人社厅受理审查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成都市人社局的决定。此后,许某的父母将成都市人社局、省人社厅及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并认为许某是在处理工作时突发疾病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完成岗位职责期间发病法院认定符合工伤情形许某在家中死亡的情形是否属于工伤?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工伤保险条例规

3、定,视为工伤(亡)的条件主要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否认定许某属于工伤,主要应看其在发病时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其中“工作岗位”,强调更多的不是工作的处所和位置,而是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虽然“家中”不属于工作场所,但职工在家中工作,属于完成岗位职责。许某突发疾病时处于上班时间,其正在与客户电话联系处理保险理赔事宜,与工作明显相关。因此,虽然许某在家工作,但其发病时履行的是其工作职责范围的职责,应当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作岗位”,应当认定为工伤。法院最后判决,撤销省人社厅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和成都市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由成都市人社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重新作出工伤认

4、定的决定。对于成都市武侯区法院的这一判决,业内人士怎么看呢?如何减少此类争议呢?“建议人社部门与司法部门联合发文,对工作场所及工作时间作出更明确的扩大化解释,以适应社会的发展,维护行政权和司法权的一致性。”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认为,现在很多工作已突破传统意义上定点定时上班的工作模式,甚至一些互联网公司明确允许员工在家里办事。这种情况下,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咖啡馆或家中,都会因工作原因而加班加点。此时的上下班途中、家中或咖啡馆等地方均是工作场所的延伸,该时间段也属于工作时间或工作时间的延伸,其目的也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更好地为单位创造效益,在这种情况下发生意外,应认定为工伤。也有律师建议,对于员工来说,工作最好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完成,如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加班,应当向领导说明,并做好记录,以防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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