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之浙江省工伤保险覆盖面扩大

上传人:我**** 文档编号:135663104 上传时间:2020-06-17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伤保险》之浙江省工伤保险覆盖面扩大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工伤保险》之浙江省工伤保险覆盖面扩大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工伤保险》之浙江省工伤保险覆盖面扩大》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伤保险》之浙江省工伤保险覆盖面扩大(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浙江省工伤保险覆盖面扩大 近日,浙江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工伤保险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而且,20xx年底前,所有“老工伤”都将统一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根据通知要求,高风险行业用人单位,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商贸、餐饮、文体、住宿、娱乐等各类服务业企业职工应全面参加工伤保险,争取两年内,基本实现有相对稳定劳动关系的职工全部参保。此前,“老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前,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形成的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工伤待遇,在部分用人单位不能得到及时足额的保障。此次下发的通知表示,可以采取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和政府“三家抬”的方式。其中用人单位出资部

2、分,可以通过一次性缴费或适当提高费率等方法加以解决。20xx年底前,所有“老工伤”人员将统一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通知还对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了调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有“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的规定,为更有效地保障职工工伤保险权益,此次调整为:“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相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