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2020

上传人:木92****502 文档编号:135661127 上传时间:2020-06-17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2020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2020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2020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2020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2020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2020》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2020(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新颁发的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2013号)要求,结合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修订全省住建系统重污染天气扬尘防治应急预案。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扬尘防治应对工作机制,有效控制和减少建筑扬尘产生的大气污染。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三、适用范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下扬尘防治的应对工作,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不属本预案范畴。本预案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

2、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AQI值大于200的大气污染天气。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大气办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市县建筑扬尘管理部门负责辖区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的应对工作。(二)及时响应,协同配合。及时响应省、市政府发布的应急预警,快速落实应急措施,并在属地政府统一指挥下,协同相关部门联防联治建筑扬尘。(三)按照分级,区别应对。按照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分级,分为三个级别,对不同级别的预警,采用不同等级的应对措施。(四)动态管控,调整响应。依据省、设区市人民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发布的预警信息,启动对应级别的响应,并

3、随预警信息变化做相应调整;预警结束后,响应解除恢复到正常管控状态。五、组织机制省、市、县三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分别成立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厅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参照成立建筑扬尘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应急方案制定、应急响应、应急措施督导落实、响应解除等工作。市住建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或督导相关部门)制定并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建筑工程、市政道路、拆迁项目、混凝土搅拌站等扬尘控制应急工作方案。市

4、住建系统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建筑施工、拆除施工扬尘、城市道路与渣土堆场扬尘、混凝土搅拌站扬尘防控等应急工作组,邀请行业专家参与,负责督导辖区内扬尘防治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应急措施。各应急工作组应在属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协同配合开展应急天气扬尘联防联治工作。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建立健全本地区建筑扬尘防治责任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扬尘防治分类台账,动态掌控防治对象(项目)进度,及时调整重污染天气限制作业、停工项目名单以及责任单位采用的针对性防尘措施,检查各责任单位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应急工作机制,对照本地区的扬尘控制应急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响

5、应措施,配备应急处理必须的器材、设备,负责本单位应急响应实施,落实本单位应急响应责任。六、预警分级新版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污染范围,将预警划分为省级预警、市级预警;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可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因素,将预警划分为3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级)、橙色预警(级)、红色预警(级)。1.黄色预警(级):经预测,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2.橙色预警(级):经预测,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3.红色预警(级)(符合下述条

6、件之一时):(1)经预测,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达到500。(2)经预测,市区范围内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大于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预警信息及相应级别由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发布。七、应急措施根据本市所处的省级响应预警区域,采取如下响应措施。(一)处于黄色预警区域,启动级响应措施1.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作业频次,加强对产生扬尘的作业和工序管理,缺少进出车辆自动冲洗功能的工地停止材料运输;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护坡喷浆、装饰喷涂粉刷作业,禁止

7、露天切割作业;停止现场零星自拌混凝土、砂浆搅拌作业。2.停止拆除工程作业、拆除垃圾转运作业,覆盖尚未清运的拆除垃圾。3.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基础上,根据空气相对湿度、气温等气象条件,加密洒水降尘作业,适时延长道路机扫、冲洗保洁时间,减少人工清扫作业。4.停止渣土运输作业。5.停止城市建成区内未封闭混凝土搅拌站生产作业。(二)处于橙色预警区域,启动级响应措施在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下述措施1.停止城区建筑、道路工地、绿化工程涉土基础施工作业。2.强化施工现场、封闭混凝土搅拌站控尘应急管理。(三)处于红色预警区域,启动级响应措施在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下述措施1.建筑工地开启各类喷雾降尘设备。2

8、.停止非吸尘式湿法道路清扫作业,增加洒水冲洗频次;3.建城区范围内,禁止散装建筑材料、土石方(含绿化等非渣土形式土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新能源汽车除外)上路行驶。省级预警解除时,同时终止省级应急响应。各相关市人民政府应根据省级预警情况和所在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响应级别及响应措施或解除预警、终止响应。八、保障措施(一)人力资源保障。加强应急工作组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各级工作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责任单位工作组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为应急重污染天气提供技术支撑。(二)装备器材保障。扬尘防治责任单位按照属地应急方案内容,负责购置储备应急装备器材,做好有效应对。(三)纪律监督保障。市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县区级应急小组的工作,对辖区责任单位响应应急预警、落实应急措施进行督查,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处罚责任单位;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管理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5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