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维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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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妇联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维权工作今年上半年来,我县妇联维权工作在上级妇联的具体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维权理念, 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措施,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 和谐辰溪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县妇女维权意识明显提高,妇 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有效的维护。现将具体情况总 结如下:一、开展广泛的法律宣传培训。为了提高妇女的法律意 识和自我维权能力,年初,县妇联主动将妇女普法工作融入 政府普法总体规划之中,并开展层层培训。半年来,全县各 级妇联共举办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 地承包法、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2、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等培训班 2期,培训妇女骨干150余 人次,通过培训,妇女维权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得到提高。二、部门联动,认真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为了扩大维权周的规模和影响,3月6日,县妇联与县司法局共同 举办了“妇女法律宣传在行动”大型广场宣传活动,组织妇 联系统、法律援助中心、以及部分律师20多人上街为市民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 权益保障法、防艾知识,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在社会上营造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同时,6、26前夕,县妇联下发了开展“ 626”禁毒宣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 乡镇妇联结合实际,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教育广 大妇女儿童珍

3、惜生命,远离毒品,为创建“无毒社区”贡献 力量。当天,县妇联联合县禁毒办、司法所等11个成员单位开展了“依法禁毒、构建和谐”为主题的禁毒宣传咨询活 动。据统计,6、26宣传日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XX余份,接待来询群众200余人次。与此同时,“三八”、“六 一”期间我们还通过新闻报道、电视讲座等新闻媒体进行全 面广泛的宣传,使维权宣传走进千家万户,贴近百姓群众。三、凝聚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一是针 对我县家庭暴力发生的现状,我们积极争取法院、公安、民 政、卫生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因地制宜建立了以救助医疗 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家庭暴力110报警中心”、“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

4、等维权服务机构。二是充分运用“维权 合议庭”、“特邀陪审员”,实现依法维权。半年来,县妇 联干部担任陪审员,参与“维护妇女权益合议庭”共审议各 类典型案件5起,使2名被遗弃的妇女得到损害赔偿 ;3名儿 童的抚养归属得到妥善解决。三是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妇 联工作站,为弱势妇女儿童提供一系列法律服务,为她们维 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四、发挥信访作用,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服务截止到09年6月下旬,辰溪县妇联共接待处理来信来 访66起,其中政治权利类 2件,占3%婚姻家庭类18件, 占27% 劳动权益类9件,占%人身权益类10件,占15% 财产权益类9件,占%文化教育类2件,占3%综合类16 件,

5、占24%结案64件,结案率达97%通过半年的信访接 待,我们发现,我县妇联的来信来访呈现出以下特点:第一、广大妇女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随着“五五”普法的不断深入,我县广大妇女群众的法 律意识明显增强,突出表现为不同阶层的妇女在自身合法权 益受到不法侵犯时,能主动到妇联、信访等部门上访求助, 走依法维权之路。我县城郊乡长冲村53岁的妇女朱玉莲于今年1月到县妇联求助,反映她 80多岁的老母亲无子,一 直随她生活,朱母责任田由侄孙朱学亮、朱学明经营,两年 前当地开发煤炭资源,土地征收过程中朱母责任田的赔偿款 金额达二万七千元,因种种原因,朱玉莲母女仅得到六千元, 大部分款项落入朱学亮兄弟手中,

6、经县妇联与当地政府及开 发商协商调解,形成调解协议,朱玉莲母女追回款项1万8千元,朱玉莲合理合法的表达利益诉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第二、广大妇女群众维权内容多元化从来访的内容看,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改革开 放的不断深入推进,往往更多的体现在劳动权益得不到有效 维护、土地征收款的赔付不到位、甚至是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妇女造成的不法侵害等,此类案例的比重已经越来越 大。54岁的锦滨乡妇女熊爱娥于今年3月、4月两次来访,反映20XX年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书过程中出现失误,导 致对她错误关押十多天。经县政法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多次 协调处理,秉着“有错必纠”的方针,赔付熊爱娥 6000元, 同时

7、要求她要合理合法的表达利益诉求,不要进行越级上 访。第三、处理来访多采用调解手段效果较好由于法院判决要及时彻底执行往往遇到很大的困难,而 且通过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后各部门联动进行调解的结果 容易被双方当事人接受,因此也很容易执行到位,越来越多 的妇女群众愿意接受这种方式来处理问题。32岁的熊首山居委会居民刘海锋与丈夫田勇于20XX年6月30日经县人民法院调解解除婚姻关系,儿子随刘生活,今年5月,刘因向前夫索要儿子抚养费双方发生争吵,田勇将刘海锋打伤,刘到 县妇联寻求帮助,并以儿子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每月 支付费用600元,此案于6月18日开庭,县妇联人民陪审 员参与庭审,被告缺席但在答辩状

8、中声称每月支付200元,在此基础上,县妇联与法院主审法官联系,多方做双方当事 人的工作,终于达成调解协议,鉴于刘海锋因儿子太小需人 照料暂时没有工作,而田勇每月收入在1500月左右,要求田勇每月支付抚养费 400元到孩子18周岁,避免了矛盾的 升级,维护了社会的稳定。象这样的还有很多,特别是通过 司法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总之,半年来,我县妇联通过平日的信访接待,为维护 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 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更深刻体会到只有不断完善社 会化维权工作机制,才能切实推进妇联维权工作,新的形势 要求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从而更好的为 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更为实际的帮助,从而实现我县妇联维权 工作的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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