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国际借款优秀合同范本》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X年国际借款优秀合同范本(3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国际借款优秀合同范本依照协议规定每一计息期的利息应为百分之 (%) 。此利率加该计息期偿付前两日,时间 11: 00 a.m.,同业银行拆借市场的利率。2.5 票据 借款人偿还本金的义务应由借款人的期票证明,其基本格式应参照附 录A,并符合本条(2.5)的规定。票据应 以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为期票 出具日期 ; (II) 依银行指令支付与贷款本金相等的款项 ; (III) 分为相 等的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 ; (IV) 依规定利率偿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计息期在付息日偿付。2.6 替代基础在利率是依 2.4 款规定确定时, (I) 银行应确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 偿付的那一期利息期
2、的美元无法在 同业银行市场上拆借到,或(II)在某一确定利息期,其原先规定的利息,即从 同业银行拆借的利息无法正确反映银行的费用时,银行应在该计息期生效第 一天之前至少一个营业日,以电传、电报或电话方式,将银行作出的 决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知后的 30 天内,银行和借款人应通过友好会 谈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基础 ( 简称为替代基础 ) 。如果在此通知后 的 30 天内,银行和借款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该利率应具有追溯力且自 该利息期的第一天起生效。如果在此通知后的 30 天内,银行和借款人 未能就替代利率达成一致,银行应以书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银行 为获得该利息期内贷款所要负担利息的文件,应当
3、明确的是银行的利 息率应与 1.5%的相同,上述利息若确实影响了银行筹集该利息期贷款 的费用,则新利率自该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就有效。银行应向借款人提 供其获得贷款的途径及为获得此贷款而支付费用的证明。在收到银行 有关利息率或为获得贷款而支付的利息的通知后,借款人有权依据 4.7 款的规定,将贷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本金的全部 (不是部分) ,加上 自此预付日起计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偿付给银行。2.7 过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在借款人未能偿还根据贷款合同和本票的规定应偿还的款项时,借款 人应根据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从应付款日起计算,到实 际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较高的为准: (I)
4、在借款人未能 按期偿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期利息率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百分点 (1%) ,或 (II) 在借款人未能偿付之日的 同业银行拆借市场上的上午 11: 00 ,主要银行所出具的贷款利率报价的基础上再加 2.5 个 百分点 (2.5%) 。银行应以正确的书面方式或电传通知借款人确定的利 息。在不损害本条规定的银行的权利以及准据法允许的前提下,借款 人同意补偿银行因为借款人不及时偿还贷款或本材料规定的本金或利 息、或其他费用所产生的损失,如银行为遵守出贷承诺、获得贷款款 项而产生的损失。为此,银行应出具一份标明损失和费用的证书。2.8 计算,终局决定所有偿付的利息以 360 天为一年,按实际
5、用款天数计算,银行对每一 期利息率的确定都对各当事方有约束力。2.9 收入的利用(a) 贷款收入应用作 (确定用途 ) 。(b) 银行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确认其了解根据 的政策,国际贷款只能资助国以外的非 籍企业。借款人确认贷款收入将只被用于资助 国以外的业务。第三条 信用证信用证为支持并担保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及本票项下的义务,担保人应按照附 录 2( 保函) 的格式向银行出具一份备用信用证。该保函的金额应为 ,且有效期应到偿付贷款日后一个月的第一天为止。第四条 付款4.1 付款根据合同和本票的规定,借款人对应向银行偿付的贷款不得抵消、反 拆并不可自由兑换,付款应向 的贷款机构支付,不迟于当地时间
6、上午 10: 00 。一旦应付款日为非营业日,则自动顺延到该日后的 第一个营业日。在计算利息和金额时应包括这一日和下一个营业日。4.2 以美元付款的义务根据本合同和本票规定,应由借款人偿付的本金和利息应以美元支付, 而无论于何种法律、规则或制度,也无论是现有的或根据任何管辖权 将可能会影响此项义务的履行。此义务也可通过偿付或诉讼方式予以 保护。此项以美元付款的义务应是通过诉讼可以强制执行的,并且不 受其他裁决的影响。4.3 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权利 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权在提前 30天以书信或电传通知 ( 不可 撤销的通知 ) 银行后,将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地提前偿还。每一 部分的预
7、先偿还额应不少于 美元,且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部分不得再借用。4.4 补偿借款人应对基于下列原因而使银行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 包括利润损失 ) 进行补偿。 ( 银行的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银行在利息低于合同 的规定而为组织贷款所付出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 (a) 贷款未在该日签 字; (b) 在利息偿付日以外进行的偿还和提前偿还。银行应将这些成本、 费用和损失制成证书,发送给借款人。这一证书,如果没有明显的计 算或转交上的错误即应有约束力。4.5 税务(a) 所有票据面额、贷款本金和利息,以及与本协议和借款人开具票据 有关的应付款项的支付应是不附带任何费用且是完税的,由 国或任何部门、机构
8、、政治分支及征税权力机关或某一组织的成员所 强制、划拨、征收或募集的 ( 就本协议、贷款、票据、协议登记、鉴证 或其他法律手续的履行、协议生效以及本金、利息、费用或有关的其 他款项支付而引起的 ) 现在或将来的所有所得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 费用、强制贷款及预提费用不得减少全部应付款项,上述税费 ( 以下总 称税务 )亦包括罚息和罚款 ;如果任何税务被强制征收,则借款人须向银行支付必需的额外费用以 保证银行得到在票据中说明而不含税务的净等额款项。所有税务应由 借款人在罚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适用法律支付税务之后 45 天之内, 借款人应将完税原始单据转交银行,如无法转交单据,则应向银行提 交包含
9、满意的形式或内容的支付证据。(b) 借款人将保护银行或票据持有人免受侵害并向该方依其要求偿还已 实际支付的任何税款。4.6 增加费用在本协议期间,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变化,或负责解释或管 理的政府部门作出的解释或管理的变化,或财政或金融机构的指令的 变化(无论是否有法律效力 ) 将引起对于银行支付贷款本金或利息、票 据金额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其他款项税基的变化 ; 或强制、修改或承 担任何储备金、特别储蓄金或对资产、基于账户或扩大信贷的储蓄类 似要求; 或强加给银行或 同业银行市场任何其他对本协议、贷款或票据产生影响的条件,或可能导致银行贷款或维持贷款的费用增 加,或减少银行应收取款项的
10、结果,在这类情形下,借款人应向银行 依其要求支付此类附加款项以补偿银行增加的费用或减少的收入。由 银行出具的确定其补偿必要额度的证明应先行送交借款人,除非有计 算或传递方面明显的错误,否则该证明将最终作为确认文件并确定补 偿金额。4.7 法律变更无论是否有其他规定,在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变化,或负责 解释或管理的政府部门作出的解释或管理的变化,从而引致银行 (1) 承 诺;或(2) 发放贷款或维持贷款的行为成为不合法的情况下,银行应通 知借款人并以书面形式向借款人递交有关此类变更的证明。基于由银 行向借款人作出的有关此变更的通知,银行的承诺即终止,且全部贷 款本金和未付票据款项,连同利息
11、和依本协议应向银行支付的所有其 他款项均须于此类变更之日后继的计息日或依银行规定的更早的日期 完成支付。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为使银行加入本协议并发放和维持贷款,借款人特向银行作出下列陈 述和保证。5.1 组建公司及资格借款人是依 国法律组建、有效存续及具良好信誉的 ( 特定实体形式) ,且其以自有资产组建并经营业务,并依财产所有者之特性或业 务经营必需某种资格时取得此类资格。5.2 能力和权利借款人有充分的权利参与协议,借贷资金,签署票据并承担由此而产 生的义务 ;上述全部行为均经适当和必需的法人行为所授权。5.3 同意与登记任何人基于本协议及票据的履行、送达、执行、有效性或强制性或支 付所要求
12、的所有授权、同意、批准、登记、宣告、豁免及特许 ( 除在此 时中央银行许可汇付外汇并不适用的情况之外 ) 均须完成并产生法律效 力。5.4 合法性和强制性本协议及依协议出具和送达的票据构成依 国有权法院的规定对于借款人的合法、有效并具约束力的强制性义务。5.5 其他附属文件 本协议及其附属条款的执行和送达,以及上述票据的出具,均不导致 因以借款人为一方或由借款人作出或其财产受到约束的契约、协议、 指令、判决或文件涉及的,或借款人基于备忘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条 款和条件的违反,对于借款人财产的留置权、托管或不动产债权的产 生,某种过失 (通知或时效已过或两者兼而有之 ) ,或债务持有人宣布 同样应
13、付债务的情况,而且亦不违反适用法的任何条款规定。5.6 财务报表借款人在 ,并与该财政年度末借款人损益报告有关并已将复印件送交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应是在保持一贯性的基础上依 国通常所能接受的会计准则于期末日所准备出的,完整、正确及公正地反映该期间现时财务状况和期末经营 成果。在当日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内及说明之中不得带有任何借款人直接或间 接,固定费用或提成费率形式的重大债务 ; 并且自出具资产负债表之后 起,在借款人业务、财产状况 ( 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 )及经营上不存在 重大不利变更。5.7 重大不利条件除自 以书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银行披露的内容外,无论借款人的公司状况 (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 ) 、
14、经营以及借款人的财产均不得以 任何方式出现重大不利的影响。5.8 诉讼及其他除以书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银行披露的内容外,不得有任何依据法律或 平衡原则作出的不利决定将对借款人业务、财产及公司状况 ( 财务方面 或其他方面 )产生不利影响的未决诉讼、案件或司法程序 ( 不论是否以 借款人的名义 ) 或对于借款人的威胁、对抗或影响的存在。借款人不得违反严重影响借款人经营和 /或公司状况 ( 财务方面或其他方面 )的有关 适用法律和 / 或法规,亦不得违反法院或任何人作出的命令、令状、禁 令、要求或法令,以及任何以借款人为一方或借款人受其约束,其违 约可能对借款人的经营、财产或公司状况 (财务方面或其他
15、方面 ) 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的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5.9 税务允许借款人依本协议和票据为条件基于票据完成所有支付义务,向银 行的偿付应是不附带任何费用并且是完税的,而且银行所收到的偿付 款项不含任何税务。借款人依本协议支付全部税务。5.10 文证税务本协议、票据及担保均不含任何印花税或文证税务或其他类似费用, 其包括但不限于 国或任何政体分支或征税权力机关的注册登记税,依据 国的税务法典征收的印花税除外。5.11 豁免借款人先行承担协议项下义务及其债务,且借款人就本协议和票据的 签署及履行构成私人与商业行为而非政府与社会行为。借款人及其财 产不得享有与本协议义务相关基于主权或由于对销债务、诉
16、讼、判决 或执行会产生的豁免权利。5.12 权利借款人对于其反映于 ,依本协议第 5.6 款由借款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和相关说明之中的财产及资本,以及在出具资产负债表前后 借款人取得的全部财产及资本享有良好的可以出让的权利 ; 而且这些财 产或资本,除依第 5.6 款所述最近的资产负债表和相关说明中披露者 外均不得含有留置债权 (包括不动产抵押或证券权益抵押 ) 。5.13 税务借款人应申请依法律、法规或对于借款人或其资产有税务管辖权的各 政府部门或征税权力机关发布的命令所要求的退税。借款人已付,或 已约定支付可能与上述退税有关的全部税款、费用和其他政府费用 ; 除 此类税务之外,如有借款人所收取的税款,则将作为基金储蓄 ( 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