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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 活动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爱国路1001号万科俊园5楼 电话:25568039 传真:25574747乙方:地址:电话: 传真: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 活动的 事宜达成以下合作协议:1、 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A、B、2、 服务指定地点:3、 服务时间约定:4、 价格:人民币 元(大写),详见附件一:服务清单及报价5、 服务质量要求:6、 甲方对乙方的服务需提供明确要求,并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细致,全面”的态度,努力做好活动举行期间的各项工作,不得拒绝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7、 不可抗力:本合同有
2、效期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受影响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相关事件,可能引发的后果等情况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十五天内,向另一方提供相关证明,及本合同约定义务与责任不能履行或延期的报告。8、 付款条件及方式:甲方验收乙方的相关服务合格并收到乙方合格发票及相关财务资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部款项。9、 合同争议:合同完成过程中,若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活动组织失败并因此而对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若某个项目存在问题,双方协商后实行单项扣款,不影响总款付讫;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活动结束结算付清全款,条款终止。11、 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 方: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乙 方:地 址:深圳市爱国路1001号万科俊园5楼地 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 章:签 章:签署日期年 月 日签署日期 年 月 日VKSZ/HT/SA004 A/0 第 2 页 共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