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最新范本

上传人:tang****xu7 文档编号:135560883 上传时间:2020-06-16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25.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最新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最新范本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最新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最新范本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最新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最新范本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最新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最新范本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最新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最新范本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最新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最新范本》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最新范本(2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合同订立原则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 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 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 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 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 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 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

2、 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 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 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 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 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 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

3、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 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 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 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 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善良风俗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 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 公共利

4、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包括以下内涵:第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第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德行 为准则。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最新范本抵押权人:地址:E码:话:法定代表人:务:抵押人:地址:E码:话:法定代表人:务:抵押物业地址: E码: 话: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 第号第一条总则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 年月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 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

5、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 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 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 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 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 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第二条释义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 关费用。“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

6、押人 (即购房业主 )与担保人签订 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 物业建筑期。第三条贷款金额一、贷款金额:人民币 元;所有已归还 (包括提前归还 ) 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 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第四条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 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 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 押人当即履行。第五条利息一、贷款利率按 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 厘(

7、年息) 计算。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 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 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 365 天计日。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 率。第六条还款一、本合约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 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 ( 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 的应缴金额改变 ) ,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 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二、抵押权

8、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三、抵押人必须在 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 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 银行。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 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 (包括税款 ) ,则抵押人得 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 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 ; 尚有逾期 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

9、的 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 2%至 5%幅度计收。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 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 20%至 50%的罚息。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 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 计算。第八条提前还款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 还款手续: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贷款额,每 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 万元整的倍数 ; 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例 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 该通知一

10、经发出,即不可撤销。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予抵 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的补偿金。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 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或立即追计担保 人:1、抵押人及 / 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2、抵押人及 / 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借 债责任,因: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3、抵押人及 /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 (包括精神不健全 )死亡、合并、 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 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

11、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4、抵押人及 / 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胁,要对具不动产、物 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 30 天内完满解除5、抵押人及 / 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 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6、如抵押人及 / 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 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责任。7、如抵押人及 / 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 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任的能力。8、抵押人及 / 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 强制性收购 (不论是否有价收购 ) ,或遭到损毁破环。9、抵押人没

12、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如发觉上述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 / 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在抵押权人得知时 已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以任 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 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付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 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 / 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 负责。第九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一、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 5%。,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 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的一切资料 ; 若在签

13、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 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权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 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二、抵押贷款文件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 币元整。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约所涉及的公证及抵押登记 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 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 切因此引起的费用 ( 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 ) 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 同样按日累积计算逾期利息。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 ; 该申请

14、表须经担保人确认。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的购房合约。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的全险 ;保险单须过户 银行,并交由该行保管。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五、本合约须由 公证机关公证。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的权益抵押(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 )与(即售房单位 )签订并经市公证处公证的“房产买卖合同”中,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 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权人 ; 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 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

15、买卖 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2、抵押房产物业(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 )与(即售房单位 )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购买的已建成 (即可交付使用 ) 的抵押房产物业 (资料详 见附表 );(2)抵押人须将上述第 2项(1) 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的附表二内, 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的押品 ;(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 )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 (售房单位)发出 的入住通知书后,即代其向 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 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 置抵押房产金额的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 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 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 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 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于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 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 金额。3、保险单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