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中学教学楼零星维修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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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三中学教学楼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三中学教学楼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921202002000077 采购人:宁阳县第三中学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日期:2020年6月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三中学教学楼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8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33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63第六章 图 纸82第七章 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83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84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人:宁阳县第三中学

2、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堽城镇刚邑大道 联系方式:0538-2065616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地址:泰安市环山路77号 联系方式:18953829098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三中学教学楼零星维修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921202002000077 采购项目情况:标包项目名称数量用途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金额A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三中学教学楼零星维修工程项目1详见磋商文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本次施工招标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0万元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0年6月16日8时30分至2020年6月2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sdf.lkjccgp-)上报名。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注册”栏目进行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并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操

4、作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供应商”),还需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账号并进行网上报名。 3.方式: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 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的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可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38-

5、5637022。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或者只注册未在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如参与投标/报价,其投标无效。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线下开评标。五、公告期限: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22日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0年6月28日08时30分至2020年6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0年6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

6、(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胡晶 联系方式:18953829098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附件: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2.1 总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指磋商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2.1.1 前

7、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人宁阳县第三中学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3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三中学教学楼零星维修工程项目4项目概况宁阳县第三中学教学楼零星维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5建设地点宁阳县第三中学6报价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7标段名称本项目不划分8计划工期计划工期:45日历天9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0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00万元;投标报价(首轮报价及最终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1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本次

8、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本次施工招标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2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投标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

9、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证明;5、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6、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的本单位注册的岗位资格证书;7、安全员(本工程应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8、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9、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时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1、供应商单位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投

10、标单位公章;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13踏勘现场不组织踏勘 ,自行勘察。 14提出磋商文件答疑时间2020年6月18日11时00分。15磋商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2020年6月19日16时30分。16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17投标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8报价方式全费用综合单价 19响应文件电子 版内容: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份数:1份;格式:PDF、DOC或XLS;介质:U盘;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20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21响应文件装订

11、投标文件为A4幅面,胶装成册,否则其投标无效。22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23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递交时间:2020年6月28日08时30分起至09时30分止。截止时间:2020年6月28日09时30分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24响应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25唱价时间及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6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7唱价顺序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28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29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0

12、报价轮次本次磋商共二轮报价(含首轮公开唱价)31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否32成交供应商确定由磋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3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竣工后付至合同金额的60%,经审计后付至审计定案值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34质保期2年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6招标代理费按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3)64号和鲁价费函(2003)135号文件执行。招标控制价及清单编制费约定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建设厅鲁价费发200423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算。2.1.2 当事人2.1.2.1采购人:系指宁阳县第三中学。2.1.2.2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

13、件和参加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2.3磋商小组:系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1.2.4成交供应商:系指经磋商确定的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1.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2.1.3 磋商依据及原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2.1.4供应商相关要求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4.2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

14、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报价; 2.1.4.4以联合体形式报价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报价。(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2.1.4.5供应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工程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1.4.6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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