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范本

上传人:tang****xu1 文档编号:135545102 上传时间:2020-06-16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35.6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范本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范本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范本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范本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范本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范本》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范本(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合同订立原则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 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 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 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 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 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 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

2、 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 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 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 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 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 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

3、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 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 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 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 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合同违约金最高限额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违 约的一方要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那么合同违约金有最高限额限制吗?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

4、金过高的比较标准 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 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 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 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 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合同法在违约金方面的立法变化主要有以下四点。第一点,就是合同法第 114条,违约金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 在一方违约的时候,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约定问题的是 很复杂的

5、,但是我主要就新的合同法在违约金方面的一些变化和 大家谈一下。新的合同法在违约金方面和原来的相比较有哪几方 面的变化,第一个变化就是合同法规定违约金必须是约定的,不承认 法定的违约金,因为在新的合同法之前,我们一直有法定违约金存在。 所以法官经常可以宣告当事人约定金无效,然后实行法律违约金。但 是随着合同法颁布以后,原来的经济合同法以及相关的几个条例 全部失效了,这样法定违约金就不存在了。这就恢复了违约金的本来 面目,因为违约金本来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一种条款,违约金本来 就是一个从合同,是附属于合同的一个条款,违约金必须是约定的, 这是违约金本来的性质。立法上之所以要废除这个法定违约金,其中

6、 一个重要的考虑就是这个法定违约金确实和计划经济联系在一起的, 它具有明显的惩罚性,任何法定违约金它都具有惩罚性。大家可以这 样来看,法律规定都把幅度规定死了,实际上就意味着一种惩罚条款, 为什么要成立这种惩罚条款,就是因为过去我们把合同的履行当作完 全计划的手段。只要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就采用这种惩罚性的条款, 来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违约金它本来的性质应 该是补偿性的。所以,合同法基于这种考虑删去了法定违约金。第二点,就是因为合同法它强调违约金是一种约定的条款,因此 它是优先于损害赔偿的。严格的讲合同法第 114 条应该放在第 113 条的前面,道理就是先有违约金,然后才有损

7、害赔偿,也就是说我们 按照合同自由原则为了尊重当事人的合同自由,合同自由其中也包括 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补救方式以及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赔偿数额。 如果当事人实行了约定的违约金,首先实行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条款, 区分责任的话可以简便的确立出来。在当事人没有确定违约金条款的 时候,这样可以使用法律的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在当事人约定的违约 金不足以补偿非违约方损失的时候,可以在继续使用损害赔偿。如果 不存在这两种情况,那么就不用执行违约金,没有必要在考虑损害赔 偿的问题。所以,违约金是优先于损害赔偿使用的。第三点,强调违约金主要是补偿性的。大陆法系民法以违约金责 任是否可与实际履行并存为准将违约金分为

8、补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 约金,前者不承认二者的并存,后者则承认二者可以并用。我国关于 二者的区分标准有分歧,但新合同法强调违约金责任主要是补偿性的 这一点应无疑义。但合同法 114 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 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这就说明 在专为迟延履行而约定违约金场合,违约金与实际履行可以并存,此 时有惩罚性违约金存在的空间,但此为例外。当然根据合同自由的原 则,当事人可以约定惩罚性违约金。第四点应予强调的是,任何违约金一经约定,都是有效的,法官、 仲裁庭无权宣告违约金条款无效,否则无异是对当事人自由意志的侵 犯,不合合同自由原则。以往司法的实践很难令人

9、满意,法官、仲裁 员任意宣告违约金条款无效的做法甚为普遍,应予禁止。但对违约金 进行国家干预是必要,但其干预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据合同法 114 条第二款的规定,条件有二:一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 的损失的,二是必须要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庭无权径自作出调整。 这里需要注意合同法的表述,当约定违约金低于损失时,调整的条件 较为宽松,也就是说,此时只要当事人提出请求一般就可获得调整, 而于高于损失情况,除非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否则一般不予调整。 何为过分高于损失呢 ?法律尚未规定,但最高法院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司法解释中规定了以不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 30%作为认定违约金是否 过分高

10、于损失的标准,可以作为处理类似问题时调整违约金的依据。 再者,在“低于” 情况,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而在过分高于情况,则是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故二者即便在调整的度上也有区别。之所以作此种规定,原因在与违 约金条款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它约定于违约之前,它与违约后 造成的实际损失不可能一致,本属正常 ; 加之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 主要是补偿性违约金,故除非过分高于,否则一般不予调整,这是为 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其调整必须有当事人自己 作出申请。而于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时,合同法虽规定此时也可以请 求调整,但学界有不同观点。因为此时当事人完全可要求损害赔偿, 且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如前所述多为补偿性的,而非惩罚性的,没必 要非得通过违约金制度来弥补损害,因为违约金条款本来就可以不予 约定,而交由损害赔偿制度来解决,我以为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这 里还需要澄清的是,调整的标准是“造成的损失”,那么它究竟指什 么损失呢,是否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 ?根据合同法 113 条的规定,应该 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使得违约责任的承担达到如同合同就像完全被 履行时一样,即就像没有发生违约行为一样。延伸阅读: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怎么办合同违约赔偿原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