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本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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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订立原则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 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 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 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 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 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 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

2、 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 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 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 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 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 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

3、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 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 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 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 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福建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福建省建设厅监制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 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中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 的,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

4、门咨询。2.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建议在律师指导下签订本合同。3. 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 屋。4.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合同 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5. 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 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在【】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未选择的打X;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X,以 示删除。6出卖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买受人协商的条款,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格式条款的规7未

5、经福建省建设厅和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出售本合同文本。8本合同条款由福建省建设厅和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 联_ 系电话: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 联_ 系地址: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 联_ 系电话: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 代理机构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号:法定代表人: 联_ 系电话:邮政编码: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

6、人】【 _】姓名: 国籍: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 如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_ 编号为 的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 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号】为。_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 施工许可证

7、号为 。_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 现售商品房备案机关为 ,现售备案号为出卖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向买受人出示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或其他有效用地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白蚁预防合同及出卖人的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 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经有权机关批准的房 屋所在层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表示为准)为本合同 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 【幢】【座】 【单元】【层】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

8、为 ,属 结构,层高为 米,位于所在建筑设计标高 0.000 【地上】【地下】第 层。建筑层数地上最高 层,地下 层。该商品房阳台为封闭式 个,非封闭式个。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位置及共有分摊建筑面积计算构成说明见附件二)。该商品房所在建筑采用的节能措施、指标见附件三。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千百拾 万千百 拾元整。2按【套】【间】【位】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 千百拾

9、万千 百拾元整。3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币)千百拾 万千百 拾元整。4除上述购房款外,其他由出卖人代收的费用项目按以下标准、时 间收取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 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 理。当事人选择按【套】【间】【位】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双 方可在附件六另行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 意按以下原则处理: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 3

10、%)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任何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之日起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含买受人向银行按揭贷款部分的本金及已支付利息,下 同)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按以下方式处理: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 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 在 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但共有分

11、摊部分面积增加超 过其合同约定面积 3%的,买受人不承担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X 100%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 议。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如属预售商品房,买受人应当按时依约定将房价款存入到指定的 银行预售款监管帐户上。监管帐户应当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申报 的一致。监管银行: 监管帐户: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_年_月千_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的 _百拾万_%,计_拾币)元整。_千_百年月_日前支付全部购房款的 _%,计(_币)千百拾万_千_百_拾元整。年月_日前支付全部

12、购房款的 _%,计(_币)千百拾万_千_百_拾元整。3其他方式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 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在出卖人书面催告日后仍未支付应付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 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 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 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

13、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 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 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 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第八条 交付条件与期限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同时符合下列各项约定条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该商品房经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竣工验收合格和消防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生活给排水、用电、管道燃气、电信、有 线电视、消防、邮政信报箱等设施达到设计要求条件;3小区内部道路、绿化、室外照明、消防

14、、环卫及其他商业、社 区服务和管理等公共配套建筑、基础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完成。 分期建设的,该商品房所在分期建设部分应按规划设计要求全部完成, 并与在建工程之间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和施工安全设施;4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上述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1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按逾期交房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2买受人同意接收,出卖人支付买受人( 币)元违约金。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的;2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款万 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已付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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