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S01质量奖罚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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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管理制度版 本: A修改码:0第 9 页 共 9 页企业标准代码CX/QBQS012017质量奖罚管理制度1目的 为保证公司质保体系健康正确的运行,提高公司整体人员素质及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面质量的管理。3主要职责3.1QA、内审员、QC及工艺纪律检查小组为质量管理的监督者,可依据本制度对不符合质量管理要求的部门及责任人进行处罚及限期整改。3.2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负有质量管理的义务及责任。3.3QA负责本制度的完善与改进,及时增加和修改不全面条款,以促进本公司产品质量的提升。3.4本制度由质量管理体系人员编制,总经理批准执行。4质量管理处罚条例4.

2、1生产过程质量管理4.1.1班组长负责本条生产线工序牌、工艺台及工艺文件与生产工序的对应工作,违反者第一次警告,再犯处以30元罚款。4.1.2班组长负责监督组员按照工艺要求进行制作,若发现组员不按工艺施工要及时制止,若因违反工艺造成质量事故而组长隐瞒不报者处罚100元。4.1.3下料车间打磨负责下料工序完成后坡口面及切割面的氧化皮的清理打磨与切割不平处的补焊,违反者第一次罚款50元,再犯罚款100元。4.1.4材料仓库保管员负责按照材料检验员提供的入库单种植材料的原始标记,标记移植由领料部门负责,谁使用谁移植,原始标记和标记移植内容不得缺少和作假,违反者每次处罚50元。4.1.5严禁将与工艺文

3、件及质量记录无关杂物放在工艺台上,违者每次罚款20元。4.1.6严禁将焊条头、氩弧焊丝头、焊条随地丢弃或焊条不放在焊条保温筒内,违者每根罚款10元。4.1.7严禁顶替班组长签名领取焊材及材料,违者每次罚款50元。4.1.8严禁未经仓库保管员同意或不开领料单即从仓库取走原材料,违者每次罚款50元。4.1.9严禁使用损坏的焊条保温筒装焊条,或将保温筒长时间敞开。违者每次罚款20元。4.1.10工艺流程中规定停止点,作业人员要及时向质检部报检,经检验员检验确认合格后才可流入下道工序,违者每次罚款50元。修订记录版次修订日期分发单位/份数批准审核编制受控印章A/02017/03/25总经理 副总经理总

4、工程师 质保师 各责任师 行政人事销售部 技术部 采购部 生产部 质检部 仓 库 4.1.11装配工负责将覆盖到内部的材料标记移植到外部规定的显眼位置,金加工与表面加工人员负责在加工后重新种植材料标记,若明知标记被盖住或加工掉而不移植者,第一次警告,再犯罚款30元。4.1.12车间主任负责安排员工对工作场所清理与清洁,做不到责任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30元,再犯罚款50元。4.1.13焊工在焊接完成后要在规定位置记录焊工钢印,不锈钢产品则要用专用记号笔标注自己的焊工号,非标设备焊工要与压力容器焊工分开独立编号,以便焊接质量追踪,不标焊工号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30元,再犯罚款50元。4.

5、1.14过焊孔或耳孔在切割后打磨,不得在未打磨光滑的情况下进行二次装配。违者每次罚款50元。4.1.15车间生产要严格按图纸及工艺文件要求执行,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图纸及工艺文件或自作主张不按图纸及工艺文件要求生产,违者每次罚款100元。4.1.16上道工序未完成进行检验的半成品与零件料,下道工序不可以为赶工期而从上道工序直接取走,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违反者首次罚款100元,再犯者双倍处罚。4.1.17每道焊接工序焊工负责本工序完成后焊缝药皮的清理工作,发现表面缺陷,及时返修补焊,违反者每次处罚50元。4.1.18每道工序必须有自检记录,若有工艺流转卡,可以使用工艺流转卡代替自检记录,但里面表格必

6、须如实填写,自检合格后通知检验员进行专检,专检合格后才可进入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在接受上道工序产品时要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可以拒收上道工序的产品,上道工序必须无条件将产品处理到下道工序认可的状态,违反者每次处罚100元。(包括压力试验、油漆、酸洗。)4.1.19所有埋弧焊焊缝(除环焊缝)一定要使用引弧板,保证在引弧板上起弧与熄弧,不锈钢产品的引熄板的材质应与母材材质相同。凡不使用引弧板或使用不同材质引弧板者,每次罚款100元,不在引弧板上起弧与熄弧者每次罚款50元。4.1.20所有钻孔与开孔后必须倒角,凡不按要求倒角者每次罚款50元。4.1.21所有产品不得直接放置在地面上,违者首次警告,第二次

7、起每次罚款50元。4.1.22不锈钢产品或油漆完成的产品在吊运时必须采用保护措施,不得用钢丝绳直接作用于产品表面,要用木板、橡胶或硬纸板隔离,也可采用干净的专用吊带,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4.1.23不锈钢产品或材料不得使用碳弧气刨,违反每次罚款100元。(此条在工艺与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前更改为碳刨后要用辅助机械清理气刨面2mm左右的渗碳层。)4.1.24不得在未处理好切割氧化层的焊缝上直接焊接,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4.1.25不锈钢产品在焊接过程中一定预先做好防飞溅措施,在焊缝两侧各100mm范围内涂防飞溅涂层,以易清除飞溅物及防止飞溅腐蚀,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4.1.26不得在不锈钢材

8、料垛上直接切割下料,防止伤害下面的不锈钢材料,违反者每次处罚100元。4.1.27产品表面棱角必须倒成不小于2R圆角,要求手触摸时圆滑不伤手,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4.1.28不锈钢产品施焊过程中,不允许采用碳钢作为地线夹头,应将地线夹头紧固在工件上,禁止点焊紧固。违者首次警告,第二次起每次罚款50元。4.1.29不锈钢产品的焊接要严格控制层间温度,不得大于100。违反者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4.1.30所有产品焊缝的起收弧及焊接接头部位必须打磨,确保不产生弧坑裂纹及保证焊缝表面光滑过渡,减少应力集中,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4.1.31焊接时不得在产品非施焊表面直接引弧,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

9、。4.1.32当有存在无法清除焊接飞溅死角及狭小空间的情况,其焊缝应采用氩弧焊打底或全氩的焊接工艺,如换热器筒体外部接管的角焊缝焊接,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4.1.33不锈钢产品表面超标的凹坑必须用氩弧焊进行补焊,打磨光滑,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4.1.34在叉运中叉车双叉应与不锈钢表面或产品油漆面隔离,不得直接叉运,违反者每次罚款50元。4.1.35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根据图纸及材料清单进行领料,若领错材料造成损失者,每次处罚100元。4.1.36焊工用错焊接材料或领错焊接材料,每次罚款100元。4.1.37工序报检时一定要填写报检单,若遇特殊情况可以补填,但时间不得超过一天,违者每次处罚100

10、元。(产品出厂报检也属于此类。)产品出厂时若有暂时缺少的部件或其他特殊情况,而不满足出厂条件时,生产部需要在报检单上注明原因,质检部在收到报检单后,可以不对注明项检查,但无此报检单,不允许放行,违者罚款200元。4.1.38不锈钢酸洗前要先清理表面可能影响酸洗质量的附着物,违反本条酸洗员每次处罚100元。4.1.39生产部主管负责生产计划的编制及生产的过程记录,负责将相关资料归集到生产档案中去,对生产档案的完整性及正确性负责,若出现错误,第一次警告,再犯罚款50元。4.1.40生产部负责外协件质保书催讨工作,最迟在产品试压前两天必须到公司,交质检部存档,超期每次罚款100元。4.1.41设备责

11、任工程师负责设备标识、设备档案及设备台账的管理与建立,其内容与程序要求一致,并及时更新,若出现错误,第一次警告,再犯罚款50元。4.2采购质量管理4.2.1因个人原因屡次影响产品生产或出厂资料及时审签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100元,此后每次增加100元。4.2.2采购人员按照采购申请单进行采购,对采购物品的正确性负责,若出现差错,每次罚款100元。4.2.3采购部主管负责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其内容与程序要求一致,并及时更新及记录检查,若出现错误,第一次警告,再犯罚款100元。4.2.4采购部主管依照程序规定,每年对所有合格供方进行业绩调查及评定,若遗忘,罚款200元,若业绩调查及评定不全,罚

12、款100元。4.2.5采购部负责原材料、焊材及外购件质保书的催讨工作,质保书必须随货一起到厂,交质检部存档,违者每次罚款100元。4.2.6采购部负责采购物资(原材料、焊材、外购件)到厂后的报检工作,当日内不报检者,一但查实,责任人罚款100元(可电话短信报检,但事后要及时补填报检单)。4.2.7采购材料的材料代用由采购员提出,最终报材料责任人审批,若代用不违反使用性能,任何人不得推委,材料代用开单到审批必须当天完成,违反者每次罚款100元(外来设计图样除外)。4.3仓库质量管理4.3.1库存物资的材料代用由仓库提出,最终报材料责任人审批,若代用不违反使用性能,任何人不得推委,材料代用开单到审

13、批必须当天完成,违反者每次罚款100元(外来设计图样除外)。4.3.2仓库管理要做到账卡物一致,若出现差错,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30元,再犯罚款50元。4.3.3仓库分类不清、分区不明、库容不洁、标识不符,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罚款50元,再犯罚款100元。4.3.4材料入库单、台账、领料单三者相符,不符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30元,再犯罚款50元。4.3.5焊材库一级温湿度记录、烘烤记录必须按时记录,违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30元,再犯罚款50元。4.3.6成品发货清单要与实物相符,违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30元,再犯罚款50元。4.3.7所有原材料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违者每次罚款

14、50元。4.3.8保管员依据领料单发料,没有领料单或领料单内容填写不全时所有材料一律不许发放,违者每次罚款30元。若发错材料造成损失者,每次罚款50元。4.4检验质量管理4.4.1质检部主管负责产品档案及相关质量记录文件的收集与管理,并及时送档案室归档,对质量记录的齐全性与正确性负责,若出现错误,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再犯罚款100元。4.4.2检验与试验责任人对质量计划编制的正确性负责,若出现错误,第一次警告,再犯罚款50元。4.4.3质检员根据各工序的自检记录或工艺流转卡按规定进行抽检,不检或明知有错还为其检验放行者每次罚款30元。(检验员抽检时在实物上抽检部位做好检验标识,没抽检

15、到的部位,检验员不承担责任,终检及出厂检验不属于此项。)4.4.4质检员要对现场违反工序制作要求的产品及时制止其流转,并通知有关人员加工和清理,若明知其不符合相关要求还允许其流转到下道工序,第一次警告,再犯罚款50元。4.4.5质检员的检验记录要在压力试验前交资料员处,内容要齐全正确,记录不全或错误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20元,再犯罚款30元。常规产品质量证明书应随产品同时出厂,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最迟应在产品出厂十个工作日内交销售部(特殊情况除外),达不到要求,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30元,再犯罚款50元。4.4.6质检员在发现重大质量事故时要及时开发NCR单,并责令停止,检验员要在实物上贴黄色停止标签。同时向QA及QC主管反应,隐瞒不报或故意放行者,一经查实,每次罚款100元。4.4.7下料检验员负责材料的正确性以及和图纸的符合性,若遗漏造成质量事故者,每次罚款100元。4.4.8各岗位检验员负责本岗位的检验确认标记的确认,凡不做标识或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50元。4.4.9 NCR单开出后,只有QA及QC部门主管有权关闭,任何人不得私自放行及流转,违者一经查实,罚款100元。4.4.10检验员漏检的每次罚款50元。4.4.11计量责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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