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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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订立原则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 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 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 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 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 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 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

2、 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 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 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 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 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 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

3、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 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 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 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 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二)合同编号: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乙方(购房人、业主):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

4、: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 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概述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 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1本物业名称: 2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3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1)类型: (2)座落位置: (3)四至: (4)建筑面积: 平_ 方米第三条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定义1所谓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

5、位(包括基础、 门内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厅门、楼梯间、 抗震结构部位、走廊通道等。2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 加压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 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 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第四条 甲方的物业管理职责1甲方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 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2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3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

6、第三方;4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 功能;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 服务;6自本协议终止时起 5 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 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 员会确认。第五条 乙方的监督与保证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2有权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 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 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

7、失的,给予赔偿;4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 议;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 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 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 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甲方对共用设备的管理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 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 修制度,无事故隐患。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

8、 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 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 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C,不低于16C第七条 甲方对共用设施的管理1 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第八条 甲方对绿化及养护的管理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 置

9、得当。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 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第九条 甲方对环境卫生的管理1由甲方组织清洁队伍对小区内公共环境卫生及楼层公共部 位卫生进行保洁;2公共部位清洁设施摆放整洁,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 设施,垃圾日产日清;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 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 良好;4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5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 有序;6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7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

10、象;8定期消杀“四害”第十条 甲方应采取的保安措施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治安和公共秩序,为小区业主(住户)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环境;2小区内实行 24 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杜绝因管理责任造成 的重大刑事案件;3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4甲方应禁止散发广告、推销产品和无身份证明等人员进入 小区,对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当负责。第十一条 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1甲方应对车辆进出实行验证、登记制度;2乙方的车辆需按规定线路行驶,进场后需按指定位置停放;3甲方派出的巡逻协防队员负责疏通和维护区内交通秩序;4甲方应禁止载

11、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5在小区内因乱停、乱放等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由车主自行负责。否则因故造成的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由肇事者负责。第十二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甲乙双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乙方在装饰装修房屋时应当遵守。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第十三条 甲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保证1基本要求(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 义务关系明确。(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 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 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 理等

12、制度健全。(5)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6)公示 8 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 有报修、维修记录。(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8)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9)每年至少 1 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 70% 以上。2房屋管理(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 保养记录齐全。(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 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 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 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

13、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3)每周巡查 1 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 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 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 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和注意事项。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 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 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 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6)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3共用

14、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 业部门负责的除外)。(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 检修等记录齐全。(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设施设备运行正常。(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 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 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 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 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5)载人电梯早 6点至晚 12 点正常运行。(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15、。(7)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 80%。(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 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4协助维护公共秩序(1)小区 24 小时值勤。(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 3 小时至少巡查 1 次。(3)车辆停放有序。(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 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5保洁服务(1)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天清运 1 次。(2)小区公共场所每日清扫 1 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 1 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洁 1 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 1次。(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 1 次;雨、污水井每半 年检查 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 1 次,每年 清掏 1 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6绿化养护管理(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2)定期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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