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五)范本

上传人:tang****xu5 文档编号:135392459 上传时间:2020-06-15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18.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加工合同(五)范本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加工合同(五)范本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加工合同(五)范本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加工合同(五)范本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加工合同(五)范本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加工合同(五)范本》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加工合同(五)范本(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合同订立原则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 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 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 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 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 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 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

2、 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 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 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 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 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 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

3、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 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 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 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 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加工合同(五)合同编号:承揽人: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定作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4、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 承揽人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定A型规质计数加工费作物号格量量量名称要单求位单位总价第二条 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疋 作物名 称完工时间检验 时间和地 点八、检验 标准及方 法包装标准包装费承担第三条 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地点、运输方法与运费承担定作物名称交付时间交付地点八、运输方法运输价款承担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款等及图纸、技术资料料 名 称材型号规格质量要求计rVt 量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图纸、 技术

5、资料 及交 付时 间第五条 原材料交付时间、地点、包装、检验方法、运输材交交交包检运输方法和运费料名称付时间付地点八、付数量装要求验方法承担第六条图纸提供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 日内答复第七条转包1定作人(是/否)同意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 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 。2.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 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3.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的,定作人 有权解除合同。4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 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

6、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 成果向定作人负责。第八条 保密承揽人应当就以下方面保守秘密: ,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第九条 变更的损失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 赔偿损失。第十条 协助1承揽工作中定作人应对承揽人提供以下协助: 。_2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 天内履行协助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3定作人逾期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第十一条 监督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但定 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第十二条 保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

7、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 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十三条 加工费结算办法与时间第十四条 付款定作人应于 年月日前向承揽人交付定金 元;定作人应于 年月日前向承揽人交付预付款 元。定作人不履行合同 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 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 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第十五条 留置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 定作物。第十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 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2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

8、本合同;3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5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 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第十七条 质量保证承揽人对定作物的质量负责的期限为: 。其保证质量的前提条件为: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1承揽人的违约责任(1)承揽人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定作人同意 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承揽人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 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有 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2)承揽人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定作人仍然

9、 需要的,承揽人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定作人不 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3)因承揽人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承揽人赔偿损 失。(4)承揽人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 0偿付违约金。(5)承揽人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定作人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 的违约金。(6)由承揽人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承揽 人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定作人有权拒收。2定作人的违约责任(1)定作人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 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2)定作人如

10、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承揽人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 的违约金。(3)定作人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承揽人提供图纸和其它 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人应当偿付承揽人 因停工待料的损失。(4)定作人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 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人偿付违约金。(5)定作人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人因此造 成的损失。(6)定作人如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 费用。第十九条 声明及保证承揽人:1承揽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承揽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

11、管 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揽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 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定作人:1定作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定作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定作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 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第二十条 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 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 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_3一方变更通知

12、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 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 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 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 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 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 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

13、属无效。第二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 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 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 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 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

14、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 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 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 响。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 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 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 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 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 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 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 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 旱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