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非住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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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房屋屋租赁合同登记租赁合同登记 备案备案 须知须知 一 办理房一 办理房屋屋租赁合同登记租赁合同登记 备案备案 需提交的资料需提交的资料 一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 使用权 的其他有效证件 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 出租人 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包括 1 个人 大陆居民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港澳台居民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境外人士 护照 有居留许可或入境签证 以上证件 均需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2 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证 部队证件 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 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 须附中文译本 未经中国相关职能部门认证的 需经使领馆

2、公证或认证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三 共有房屋出租的 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 四 授权委托 1 产权为个人 须出具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查验原件 留存复印件 和授权委托书 原 件 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事项和签署地 若无法取得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的 须出具经 委托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 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 2 产权为单位 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 还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原件 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事项和签署地 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 五 房屋租赁合同 二 关于关于房屋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

3、说明 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明 根据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 第六条 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条例规定登 记的 当事人应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 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甲方 房屋信息编码卡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证件号码 承租方 乙方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证件号码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

4、及其实施细则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 的规定 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 订立本 合同 第一条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区 的房屋 以下简称租赁房屋 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房屋出租面积共计 平方米 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 使用权 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及号 1 码 第二条第二条 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出租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 大写 元 计算 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 大 写 元 第三条第三条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 金额为人民币 元 大写 元 第四条第四条 乙方应于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 每半年第 个月 日前

5、每年第 个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 甲方收取租金时 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 并在所选项 内打 第五条第五条 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 且不得超过 20 年 超出部 分无效 第六条第六条 租赁房屋用途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第七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并 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 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 双方应 书面签字确认并报本合同登记 备案 机关备案 第八条第八条 交付租赁房屋时 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

6、施的当时状况 附 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 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 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 不超过三个月 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 即人民币 元 大写 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 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2 甲方向乙方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条件 1 2 3 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种 并在所选项 内打 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 2 3 第十条第十条 租赁期间 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 赁产生的税款 费 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 卫生费 房屋 大厦 物业管理费 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

7、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性符合有关法 律 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 事违法行为 对乙方正常 合理使用租赁房屋 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 如非因乙方过错所致 租赁房屋或 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 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 乙方应及时通知甲 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 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 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 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 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

8、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 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 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 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 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由甲方承担 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 未能及时通知或 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 导致损失扩大的 该 扩大 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 甲方送达地址 乙方送达地址 如上述地址未约定的 以双方当事人签署合同的通信地址作为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未经书面变更通知 一直有效 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达 地址邮寄视为送达 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的 退回之日视为送 达之日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 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

9、同之日起十日内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 案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 甲方执 份 乙方执 份 合同登记 机关执 份 有关部门执 份 甲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7 附页附页 8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1 签订合同之前 当事人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 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的内容作增 删 选择 补充 填充 修改 合同签订后 未被修改的内容及当事人填写的内容 经当事人 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视为本合同约定内容 本合同中的选择

10、补充 填充 修改内容以手写 项的效力优先 2 在签订合同前 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拥有房地产权的 其他有效证件以及能证明出租人身份或者法律资格的证明 房屋委托他人代管的还需提供授权 委托书 共有房屋出租的 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承租人应当向出租 人出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3 当事人签订 履行合同均应依法进行 不得违反法律有关程序规定或从事违法行为 4 本合同一经签订 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须按照双方约定履行自己的 义务 非经法定或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5 合同中由当事人自行填写的内容 均应当使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 用毛笔

11、 钢笔 签字笔填写并签字或盖章确认 6 本合同文本部分条款中有空白处 以下划线标出 可供当事人约定 还有部分条款可 供当事人选择 以 标出 7 签订本合同后 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共同到房屋租赁管理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或备案 8 租赁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 确 保各份合同相互之间内容一致 在任何情况下 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各自持有至少一份合同原件 9 本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更 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 当事人应及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 相关手续 10 双方当事人可就租赁期满 解除合同后如何处置出租房屋内留置物品进行协商 在附 页中约定 11 本合同第六条 租赁房屋用途 应

12、填写以下五大类之一 商业 办公 厂房 仓库 综合 9 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 责责 任任 书书 深圳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印制深圳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印制 10 为贯彻执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 决定 进一步明确房屋租赁安全责任 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 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 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性用房 包括各类商品市场及其档位 柜台 办公用房 住宅及其他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为出租屋安全责任人 二 出租人出租房屋应当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出

13、租的 业主应当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协议 约定各自的安全责任 房屋转租人 其他有实际出租行为的人和房屋出借人应当承担出租人安全责任 三 出租人应当保证用于出租的建筑物及其出入口 通道 消防 燃气 电 力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有关行政部门规定的安全标准 法律 法规规定需取得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才允许出租的 出租人应当取得 四 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出租人应当要求其在开业前 出示已办理消防手续的相关证明及工商业营业执照或者开业许可证书 五 出租人应当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出租房屋的安全使用情况和使用性质进 行查看并做好书面记录 承租人予以配合并签字 因客观原因不能亲自查看

14、的 应当委托他人查看 六 出租人查看发现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和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的情况 应当向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七 承租人应当按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 安全合理使 用房屋 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 承租人发现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隐 患的 应当立即通知出租人 并同时报告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行政 部门 八 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出租屋使用功能 利用出租屋从事旅馆业 餐饮 娱乐 网吧 作坊等经营性活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禁止利用出租屋从事赌博 吸毒贩毒 卖淫嫖娼 制黄贩黄 伪造证件 承 11 印非法出版物 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窝藏犯罪人员 窝藏和销售赃物等违法 犯罪行为 禁止利用出租屋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 无照经营 无证开办诊所 非法行 医和非法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等违法活动 禁止利用出租屋从事无证职介 婚介 培训 房地产中介等诈骗活动 禁止利用住宅出租屋生产 储存 经营易燃 易爆 有毒 放射性等危险物 品 九 租赁双方应当协助和配合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对出租房屋的安全检查和 管理 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十 出租人或承租人未依法履行安全责任的 导致他人人身 财产受到损害 的 受害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或承租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出租人 签章 承租人 签章 受委托人 管理人 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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