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施工及验收指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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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 工程。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29GB/T4340.1(略)3 术语3.1 业主 工程的主管单位或建设单位,或由其委派或授权的单位或代表。在本标准范围内,特指 。3.2 承包商 负责本标准中所述工程任务的承包单位和施工单位。3.3 半自动焊 借助设备进行电弧焊,但设备只控制填充金属的给进,焊接速度由人工控制。3.4

2、 固定焊 焊接时,管子或管件固定不动。3.5 焊接工艺规程 用经过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编制的用于工程施工的一整套详细的焊接技术规定和程序。3.6 焊接工艺指导书 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根据焊接试验结果或其它类似工程经验,由焊接试验单位编制的供业主委托单位工艺评定用的焊接工艺指导性文件。3.7 焊接工艺评定 在工程焊接前,根据焊接工艺指导书对焊接工艺进行的鉴定性试验。3.8 根焊 为管与管,管与管件,管件与管件之间焊接时的第一层焊道。3.9 热焊 根焊完成后,立即进行的第二层焊道。3.10 填充焊 在根焊或热焊完成后,盖面焊之前的焊道。3.11 立填焊 下向焊时,在立焊部位补填的焊道。3.12 盖面焊

3、 最外面一层的成型焊道。3.13 排焊 是指在同一层中焊接一道以上的焊道。3.14 缺陷 达到本标准拒收要求的缺欠。3.15 缺欠 按本标准中的检测方法检测出的不连续或不规则。3.16 内凹 完成的焊缝边缘已良好熔合和焊透,但焊缝表面焊道中部比管壁表面稍低,形成的凹陷既为内凹。该凹陷的尺寸定义为管壁表面的轴向延伸线和该焊道表面最低点之间的垂直距离。3.17 修补 对发现的表面非裂纹缺陷进行的修复。3.18 返修焊接 对发现的表面裂纹缺陷及经无损检测发现的缺陷进行的修补焊接。3.19 合格焊工 按本标准 第七章的 要求考核合格的焊工。3.20 焊工资格认定 按照本规范规定的焊接方法,由业主指定的

4、考试单位使用的焊接工艺规程,对通过焊工资格审定的焊工进行的上岗资格确认。4 总则4.1 在焊接施工过程中,必须符合HSE中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4.2 焊接材料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施工经焊接工艺评定合格的焊接材料; b、所有焊接材料应按本标准第六章的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4.3 在不同的作业环境下可以使用不同的焊接方法(手工电弧焊、半自动焊),但必须经业主同意且有经业主批准的焊接工艺规程的情况下才可以施焊。4.4 由业主委托具体的单位统一进行焊接试验,对焊接工艺进行评定,编制焊接工艺规程,焊接工艺规程需要经过业主的批准。焊接工艺规程应能覆盖整个工程施工的需要,工程

5、焊接时应严格执行焊接工艺规程。4.5 焊工应根据实际工作内容,按照本标准第七章的规定通过资格审定、资格认定。资格审定由地方技术监督局监督进行或其认可的焊工考试委员会组织进行,并颁发焊工资格证书。资格认定由施工单位组织,在业主指定的考试机构进行,并由工程监理现场监察。焊工考试合格,颁发上岗证,焊工持证上岗。4.6 焊缝检验应由具备检测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专业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应在业主备案。应由二级及以上资格人员承担无损检测结果的评定。检测单位应向业主书面汇报结果。4.7 业主有对有争议的焊口进行处理的权利。4.8 焊接及验收应执行本规范外,对未尽事项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5 焊接工

6、艺评定5.1 一般规定5.1.1 工程焊接前,应制定详细的焊接工艺指导书,并使用工程用材料对此焊接工艺按照本章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评定。工艺评定的目的在于验证用此工艺能否得到具有合格的焊接接头。5.1.2 应使用破坏性试验检验焊接接头的质量和性能。应依据评定合格的工艺编制焊接工艺规程。除了业主特别通知变更5.4中所列的项目外,这些焊接工艺规程应予以遵守。5.2 基本规定5.2.1 用于焊接工艺评定的钢管和焊接材料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复验报告,且符合本标准第6章的规定。5.2.2 焊接工艺评定试验的焊接位置应能代表现场焊接作业位置。5.2.3 试验所用的焊接设备应处于完好状态,试验与检测设备和量

7、具应经计量鉴定合格。5.2.4 从事焊接工艺评定的人员应是焊接专业和技术获得相应资格技能的熟练焊工。5.2.5 焊接工艺评定程序应满足下述要求:a、根据焊接工艺指导书并结合现场作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和初拟焊接工艺。b、对母材和焊接材料的类型、牌号、成分及性能进行确认。c、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试验。若不合格,应对焊接工艺进行适当修改,直至评定合格。d、按试验记录和整理试验数据,并经焊接工程师审核,由评定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报业主批准。e、以焊接工艺评定报告为依据,结合焊接施工经验和实际焊接条件编制焊接工艺规程。焊接工艺规程应详细规定焊接程序、工艺参数、检验方式和合格标准。5.3 规程说明5.3.1

8、 概述 工艺规程应包含本标准5.3.2条规程说明中的适用部分。5.3.2 规程说明5.3.2.1 焊接方式 应指明是手工焊、半自动焊或它们的任何组合方法。5.3.2.2 管子及管材材料 应指明工程规程所适用的管子和管件材料范围。符合(钢管技术规格书)和(热煨弯管技术规格书)规范的管子和管件材料可进行分组。见本标准5.4.2.2条。评定试验应选择该组材料中规定最小屈服强度最高的材料进行。5.3.2.3 直径和壁厚范围 应确定焊接工艺规程适用的直径和壁厚范围,其分组见本标准7.3.2.2条的d和e。5.3.2.4 接头设计 应画出接头的简图(如V型或U型)。简图应指明坡口形式、坡口角度、钝边尺寸和

9、根部间隙。填角焊缝应指明形状和尺寸。5.3.2.5 焊口要求应指明焊口外形尺寸要求。5.3.2.6 填充金属和焊道数 应指明填充金属的种类和规格,焊缝最少层数及焊道顺序。5.3.2.7 电特性 应指明电流种类和极性,规定使用焊条或焊丝的电弧电压和焊接电流的范围。5.3.2.8 焊接位置 应指明水平固定(5G)、垂直固定(2G)、和45度倾斜固定(6G)。5.3.2.9 焊接方向 应指明是上向焊或是下向焊。5.3.2.10 焊道之间的时间间隔 应指明根焊结束与热焊开始的最长间隔时间以及其他焊道之间的时间间隔。5.3.2.11 对口器 应指明是否使用对口器,使用内对口器或外对口器,如果使用对口器,

10、在拆移对口器时应规定完成根焊道长度和最小百分数。5.3.2.12 焊道的清理及打磨 应指明要求的接头或层间的清理方式和指明清理、打磨焊道时使用的工具(电动工具、手工工具、或二者组合)。5.3.2.13 手工焊焊工人数 应指明每层焊道所要求的最少焊工人数。5.3.2.14 预热和焊后热处理 应指明预热和焊后热处理的加热方法、温度和温度控制方法和预热宽度,开始焊接时的最低温度以及需预热和焊后热处理的环境温度的范围。5.3.2.15 层间温度要求 应指明焊接时层间的最低温度和最高温度。5.3.2.16 环境条件要求 应指明无有效防护措施下或强制性停止施焊的环境条件要求。5.3.2.17 保护性气体及

11、流量 应指明保护性气体的成分、纯度、干燥度要求及流量范围。5.3.2.18 焊接速度 应指明各焊道的焊接速度范围(cm/min)。5.3.2.19 焊接设备要求 应指明满足工程需要的手工焊、半自动焊(包括送丝机)设备类型。5.3.2.20 其他参数 应指明所有保证正确操作和焊接质量的其它参数(如干伸长度及电弧摆动的最大宽度和频率等)。5.4 焊接工艺规程的变更5.4.1 概述当焊接工程规程有本标准5.4.2条中规定的基本要素变更时,应对焊接工艺重新评定。当焊接工艺规程有除本标准5.4.2条中规定的基本要素以外的变更时,应修订焊接工艺规程,但不必要对焊接工艺重新评定。5.4.2 基本要素5.4.

12、2.1 焊接方法 焊接工艺规程中焊接方法的变更(见本标准5.3.2.1条)。5.4.2.2 管材 焊接工艺规程中管材组别的变更。 当被焊管材分属两个不同组别时,工艺规程的制定应服从于强度级别较高的材料: 本标准将所有碳钢及合金钢进行以下分组:a、 规定最小屈服强度小于或等于290MPa。b、 规定最小屈服强度高于290MPa,但小于448MPa。 c、对最小屈服强度为448MPa或高于此值的各级碳钢及低合金钢均应进行单独的评定试验。 注:5.4.2.2条的分组并不表示上述每组中所有的管材可任意代用已做过焊接工艺评定的管材或填充材料,还应考虑管材和填充金属在冶金特性、力学性能以及对预热和焊后热处

13、理的要求的不同。5.4.2.3 接头设计 接头设计的重大变更(如V型坡口改为U型坡口)。坡口角度、间隙及钝边的变更不属于基本要素。5.4.2.4 焊接位置 焊接工艺规程中焊接位置的变更(见本标准5.3.2.8)。5.4.2.5 壁厚 从一个壁厚分组到另一个壁厚分组的变更(见7.3.2.2条的a)。5.4.2.6 填充金属 填充金属的下列变更。a、 从一组填充金属变为另一组填充金属组别规范焊接材料1GB/T5117GB/T5118AWSA5.1AWSA5.5E4310,E4311E5010,E5011E6010,E6011E7010,E70112GB/T5118AWSA5.5E5510,E551

14、1E8010,E8011,E90103GB/T5117或GB/T5118GB/T5118AWSA5.1 或AWSA5.5AWSA5.5E5015,E5016,E5018E5515,E5516,E5518E7015,E7016,E7018E8015,E8016,E8018,E90184GB/T14957AWSA5.18H08Mn2MoAER70S-G5AWSA5.29E71T8-Nil注:其他型号的填充金属也可以使用,但需要进行单独的焊接 b、对于规定最小屈服强度大于或等于448 MPa的管材,变更其填充金属AWS型号。 在本标准5.4.2.2条规定的分组内,可按填充金属分组范围变更填充金属,但应从力学性能的角度保持母材和填充金属的一致性。5.4.2.7 电特性 直流焊时焊条(焊丝)接正变更为接负,或反之;将直流变更为交流,或反之。5.4.2.8 焊道之间的时间间隔 根焊结束与热焊开始的最大时间间隔的增加。5.4.2.9 焊接方向 从下向焊改为上向焊,或反之。5.4.2.10 保护气体和流量 一种保护换成另一种保护气体换成另一种保护气体,或一种混合气体换成另一种混合气体,或保护气体流量范围较大地增加或减少。5.4.2.11 焊接速度 焊接速度范围的变更。5.4.2.12 预热 降低焊接工艺规程中规定的最低预热温度。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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