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协议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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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股权转让协议书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日在本债权转让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地址)签署。甲方(出让方):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住所地: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本协 议。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标的债权:标的债权是指债权凭证所列明的,经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由甲方依 据其与债务人签署的借款合同所享有的债权的部分或者全部。标的债权须由甲方和乙方以转让债权清单形式(见附件一)予以确认。1.2债权凭证:指甲方与债务

2、人之间订立的、用以证明甲方所享有的相应债权的权利凭证及相关文书。1.3债务人:指标的债权所对应的债务人,系该笔债权的直接清偿义务人。根据甲方与 债务人签订的借款合同规定,债权人(甲方)有权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第二条标的债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其对债务人拥有的总债权份额的元(大写元整)的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一切权利、利益全部转让给乙方行使。(详见附件一:转让债权清单)第三条债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3.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大写元整)的债权转让价款,并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通过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上述全部款项支付给甲方。3.2甲方收取债权转让款的账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开户

3、银行:银行账号:第四条标的债权的转让4.1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债权转让价款及方式向乙方转让标的债权。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受让甲方持有的对债务人的标的债权,并按时支付标的债权转让价款。4.2标的债权转让之日为本协议生效之日,即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视为标的债权已转让完成。4.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标的债权转让之日起(包括该转让日),甲方基于标的债权所享有的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一切权利、利益均转让给乙方。该等权利、利益包括但 不限于:(1 )标的债权的全部所有权(现时的和未来的、现实的和或有的)和相关权益(包括 但不限于担保权益以及其他权利或利益);(2)从属于标的债权的抵押权、质押

4、权等从权利;(3 )标的债权相关的滞纳金、违约金及延期补偿金等的请求权;(4)获得标的债权被转让、被出售、被拍卖、被变卖或者被以其他方式处置所获得的 全部款项的权利;(5 )以诉讼或其他形式请求、收回、接受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全部应偿付款项的权利;(6)转让债权清单以及其他债权文件项下甲方享有的除标的债权及上述各项权利以 外的其他一切权利和利益。4.4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受让标的债权。债权转让前甲方与债务人 就标的债权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如有)由甲方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五条债权凭证的保管与移交在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即应将其持有的债权凭证及其相关附属权利文件的原件移交给乙

5、方,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权利人变更的手续,相关费用由方承担。同时甲方应将债权凭证和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列为本合同附件(见附件二)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6.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金额和方式及时支付债权转让价款。6.2甲方应确保所转让的标的债权真实、合法、有效,其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同时保证 其所转让的债权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如有违反甲方自愿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6.3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向债务人出具本协议项下债权已依法转让给乙方的债权转 让通知书(见附件三),并及时送达债务人。同时将通知书回执或其他可以证明已通知 债务人的材料送达给乙方。6.4当债务人出现违约风险、乙方需要处置抵押物等相

6、关财产时,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 方对抵押物等相关财产进行处置。6.5由甲方代为保管质押物。当债务人出现违约风险、乙方需要处置质押物时,甲方需 无条件配合乙方对质押物进行处置。6.6在本协议生效时,甲方应将其持有的债权凭证及其相关附属权利文件的原件移交给 乙方,且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否则将承担隐瞒、虚报等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6.7应为乙方依法受让、追收及实现标的债权提供必要的协助。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7.1自标的债权转让之日起,即可依法行使对债务人的债权及其附属的一切权利、利益;7.2在实现标的债权过程中可以要求并获得甲方必要的协助。7.3本协议生效后,上述标的债权即由乙方向债务人主张,

7、债务人如无能力偿还,乙方 不得再向甲方主张偿还。7.4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金额和方式及时向甲方支付债权转让价款。7.5乙方受让该标的债权后,应同时接受因此债权而产生的相应义务。第八条违约责任8.1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标的债权减少或被抵销等,甲方应对该差额部分继续向乙方承担 偿还责任。8.2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 务,致使另一方遭受或者发生损害、损失、赔偿、诉讼仲裁、义务、责任等,违约方须 赔偿守约方本协议项下标的债权额勺违约金,如果违约金的数额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应继续赔偿其差额部分。8.3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受让的债权不能顺利实现或给乙方

8、及借款合同上的其他保 证人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名下财产被法院查封、扣押、强制执行等,甲方应承 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8.4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向甲方足额支付债权转让价款,如逾期支付的,每逾期 一日按照未支付金额的o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九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事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本协议的任何有关事项向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以下情况除外:(1)披露给正常业务中所雇用的审计和法律等工作人员。(2)该文件和资料可由公开途径获得,或者该资料的披露是国家法律法规所要求的。(3)向法院的诉前披露或类似披露程序的要求或

9、根据所采取的法律程序进行的与本协议有关的披露。(4)履行告知义务,向债务人及担保人披露拟转让信息。第十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10.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10.2本协议在出现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可以解除:(1 )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 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守约方向其发出要求更正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 仍不予更正的,或发生累计两次或以上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3)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事由,造成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10.3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通知在到

10、达对方时生效,协议解除。10.4本协议解除后,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其他赔偿损失的权利。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1.1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风暴、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暴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禁止、国家法律法规变更、 政策调整、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或指令调整等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控制和无法避免的情况。11.2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任何的契约性义务,该等义务应在不 可抗力事件存在时暂停,而义务的履行期应自动按暂停期顺延。11.3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的1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和其持续期

11、的适当证明,并应尽其最大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11.4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各方应立即磋商以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所有 合理努力以减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2.1就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能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的争议,应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2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 之规定。第十三条附则13.1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与本协议具

12、有同等效力。13.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 毕时终止13.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签订日期: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签订日期:转让债权清单债务标的债借款合同保证人担保合同抵押物/已生效法其他相关人名权总额编号(或名称编号(或质押物律文书附属权利称(元)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及凭证时间)时间)附件三:债权转让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我方与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现将我方对贵方所拥有的债权总额的元(大写元整),依法转让给,与此转让的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贵方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向履行相关义务本债权转让通知书未经债权受让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特此通知。通知人(签章):年月日被通知人(签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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