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租赁合同(附安全管理责任书)

上传人:tang****xu2 文档编号:135203437 上传时间:2020-06-13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61.3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住宅租赁合同(附安全管理责任书)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住宅租赁合同(附安全管理责任书)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住宅租赁合同(附安全管理责任书)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住宅租赁合同(附安全管理责任书)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住宅租赁合同(附安全管理责任书)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住宅租赁合同(附安全管理责任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住宅租赁合同(附安全管理责任书)(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住宅租赁合同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出租方(甲方):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乙方):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根据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房屋(间)编码为的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该建筑物共层。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为。出租房屋为(

2、套、间),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第二条、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每一迟延日人民币元(大写:元)。第二条、出租房屋的月租金总额人民币兀(大写:兀),乙方应于每月日(每季度第个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拖欠租金超过个月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第四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向甲方支付(不超过三个月)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元)。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须向乙方开具收据。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1、2、3、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甲方不予返还保证金的情形:1、2、本

3、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法律规定承担违约 责任。第五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房屋租赁涉及的税款、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费等因使用房屋所产生的费用。第六条、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的用途,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居住以外的用途,甲 方可解除本合同第七条、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及正常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 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 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 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

4、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八条、乙方应正常、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附属的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 用,出租房屋或附属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第九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经甲方同意 转租的,转租终止期不得超过原乙方的租赁期限,乙方并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得将转租房屋再行转租。乙方擅自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十条、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的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单方依合同约定或依法律规定合法解除本合同的可以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备案)第十一条、本合同期满终止(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本

5、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日内迁离出租房屋。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在逾期期间应加倍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如不在此房屋内居住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备案)机构调解或:口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口向人民法院起诉。(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一种,并在口里打“V”)。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以下通信地址为双方通知或文件送达的地址:甲方送达地址:乙方送达地址:如上述地址未约定的,以双方当事人签署合同的通信地址作为送达地址。送达地址未经书面变更通知, 一直有效。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

6、达地址邮寄视 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第十五条、附页内容是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在签 订后到原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登记(备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银行帐号: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银行帐号: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安全管理责任书为贯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进一

7、步明确房屋租赁安全责任,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性用房 (包括各类商品市场及其档位、 柜台)、办公用房、 住宅及其他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为出租屋安全责任人。二、出租人出租房屋应当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出租的,业主应当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协议,约定各自的安全责任。房屋转租人、其他 有实际出租行为的人和房屋出借人应当承担出租人安全责任。三、出租人应当保证用于出租的建筑物及其出入口、通道、消防、燃气、电力设施等应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关行政部门规定的安全标准。法律、法规

8、规定需取得 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才允许出租的,出租人应当取得。四、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出租人应当要求其在开业前出示已办理消防手续的相关证明及工商业营业执照或者开业许可证书。五、出租人应当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出租房屋的安全使用情况和使用性质进行查看并做 好书面记录,承租人予以配合并签字;因客观原因不能亲自查看的, 应当委托他人查看。六、出租人查看发现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和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情况,应当向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报告。七、承租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安全合理使用房屋,不 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 承租人发现出租

9、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 应当立即通 知出租人,并同时报告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八、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出租屋使用功能, 利用出租屋从事旅馆业、 餐饮、 娱乐、网吧、 作坊等经营性活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禁止利用出租屋从事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制黄贩黄、伪造证件、承印非法出版 物、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藏犯罪人员、窝藏和销售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禁止利用出租屋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无照经营、无证开办诊所、非法行医和非法从 事再生资源回收等违法活动; 禁止利用出租屋从事无证职介、婚介、培训、房地产中介等诈骗活动; 禁止利用住宅出租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九、租赁双方应当协助和配合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对出租房屋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十、出租人或承租人未依法履行安全责任的,导致他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受害人 可以要求出租人或承租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