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自然人独资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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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限公司、八章年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一人出资,设立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条公司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具体填写)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第七条股东的名称证照号码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出资期限投资者名称证照号码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比例出资期限第八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还应当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并自公告

2、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九条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一)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聘任执行董事或监事;(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第2页共5页( 四 )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 )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 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 )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的形式,解散和清算等做出决定:( 九 ) 修改公司章程;第十条出资人承担以下义务:( 一 ) 遵守公司章程;( 二 )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债务;第五章执行董事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一条公司不设董事会,由出资

3、人兼任执行董事; 第十二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二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四)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五 )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六 )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七)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 ) 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九 )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 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出资人报告;第十三条公司设经

4、理一名,由执行董事兼任: 第十四条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议:( 二 )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 聘任或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的人员:第十五条公司不设监事会。 由出资人任命监事一人 监事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 ) 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5、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 ) 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由出资人决 定产生。第七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 会计制度。 并应在第一年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会计报告。 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 送交出资人。第十九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第二十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章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二十一条公司

6、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为期年,从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二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二)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三)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第二十三条公司解散时。应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九章附则 第十四条公司章程经出资人批准生效;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由出资人负责解释,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 准;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一式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出资人签字(盖章)第5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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