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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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2012年02月09日 点击数:5032 来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DefiningForestLandBorder inForestLandPlanning on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1.1.1.1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目的与任务5技术标准与要求6资料准备7林地落界8成果产出9检查认定与验收附录A(规范性附录)林地区划落界属性因子及代码附录B(资料性附录)林地质量等级评定方法附录C(规范性附录)成果文件组织结构及命名附录D(规范性附录)林地落界

2、检查表1.1.1.2前言本标准依据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1-2009的规则编写。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森林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洪波、闫宏伟、韩爱惠、王雪军、林辉、宁小斌、黄生、郑冬梅、胡长茹、夏朝宗、许等平、智长贵1.1.1.3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2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林地区划落界的技术方法、成果内容、成果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县级行政区(简称县域,下同)林地

3、保护利用规划的林地落界工作。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所属林业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团场参照执行。3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5968-2008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NY/T3091996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森林资源数据库建设标准第2部分:森林资源数据表结构森林资源调查卫星遥感影像图制作技术规程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国家林业局,2004)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国家林业局,2003)国家

4、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资发2009 214号)4术语和定义4.1数字正射影像图Digital Orthophoto Map(简称DOM)利用数字高程模型对扫描数字化的(或直接以数字方式获取的)遥感影像,经正射纠正、融合、增强、镶嵌处理,再根据标准地形图图幅范围裁切生成的影像数据集。4.2林地图斑Forestland Polygons按照林地落界基本条件,在地形图或遥感图像上划分的林地单元(或地块)。4.3林地落界Definitionof Forestland Border依据现有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公益林区划界定等成果,以DOM为基础,通过遥感判读核实,辅以适当的现地调查,按照林地落界基本

5、条件和精度要求,落实现有林地和依法可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的边界和图斑。5目的与任务5.1目的将林地及其利用状况落实到山头地块(小班),为各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提供基础数据。5.2任务以县域单位为总体,完成林地落界工作。5.3落界范围县域内的所有林地,包括现有林地和依法可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5.4落界工作内容1)核对县域内的乡(镇)、村、林班界线;2)林地图斑划分;3)林地图斑属性因子调查。6技术标准与要求6.1林地分类系统土地类型分为林地和非林地两大类。其中林地划分为8个地类,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和林业辅助生产用地。林地相关概念及划分标准按照国

6、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执行,具体分类编码见附录A。6.2数学基础6.2.1平面坐标系统宜采用1980年西安坐标系。6.2.2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1:10 000比例尺按3分带。1:50 000比例尺按6分带。1:100 000比例尺按6分带。6.2.3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6.3最小上图面积根据落界采用的遥感底图比例尺,以及相应比例尺的图上最小面积,确定最小上图现地面积。最小上图面积确定方法按照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技术执行。6.4精度要求在相应遥感底图的比例尺上,明显界线与DOM上同名地物的偏移不得大于图上0.5mm,不明显界线不得大于图上1.0mm。6

7、.5计量单位成果数据统一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数据单位要求应符合本规定附录A的规定。7资料准备7.1基础地理信息1:10 000、1:50 000、1:100 000国家基础比例尺地形图。7.2DOM包括近3年内接收并处理生成的航空DOM、卫星遥感DOM。其中,航天DOM参照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执行,卫星遥感DOM制作执行森林资源调查卫星遥感影像图制作技术规程。7.3境界线1)国界、省界采用国家确定的界线。2)陆地(含海岛)与海洋的分界线,采用国家确定的界线。3)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采用全国陆地行政区域勘界成果确定的界线。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采用各县(市、区)最新确定的界线。行政界线仅用

8、于面积统计汇总。7.4林业专题资料包括当地最新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林地质量评价(立地类型和立地质量评价)、森林土壤调查、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等林业专项调查资料,森林采伐和造林设计及其检查验收等森林经营活动资料,征占用林地及其检查资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外业勘界成果,及其他专项调查资料等。7.5其他相关资料包括县域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据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料等。8林地落界8.1区划体系8.1.1县级行政单位区划系统县乡村;或县乡村林班。8.1.2经营单位区划系统1)林业局(场)林业(管理)局林场(管理站)林班;或林业(管理)局林场(管理站)营林区(作业区、工区、功能区)林班。2)

9、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管理局(处)管理站(所)功能区(景区)林班。过去已区划的界线,宜保持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宜更改。8.2落界条件图斑(小班)是林地落界的基本单位,图斑划分以明显地形地物界线(如山脊线、山沟线、道路等)为界。其落界条件:1)地类不同2)土地权属不同3)森林类别不同4)林种不同5)起源不同8.3落界方法林地落界,要综合运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等技术,将林地及森林界线、范围落实到DOM底图上。具体方法为:在林地落界底图上,依据现有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结合森林经营活动档案等资料,按照林地落界基本条件和精度要求,勾绘林地边界。两年以内的森林资源规划设

10、计调查成果,可以直接应用,辅助确定林地边界;两年以上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须结合必要的补充调查,勾绘林地边界;没有开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采用遥感判读勾绘和现地核实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林地边界。8.4落界要求1)宜保持原有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林班界线稳定,小班界线相对稳定;2)重新区划图斑与原有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小班相比,林缘发生后退的,二者中间地带作为宜林地处理;2)地类划分至少到二级地类,具体见附录A;3)对于满足最小上图面积要求的图斑落实边界;4)对于宽度大于等于图上2mm,且连续面积大于最小上图面积的林带,按面状图斑落实界线;5)对宽度小于图上2mm,但连续面积大于最小上图面

11、积的林带,用单线符号表示,并标注林带平均宽度和长度,精确至0.1m;当宽度变化大于20时,应分段标注;6)对在宅旁、村旁、路旁、水旁等地栽植的达不到有林地标准的各种竹丛、林木,包括平原农区达不到有林地标准的农田林网树,暂不落界,也不计入林地落界面积。8.5遥感技术应用方法8.5.1判读标志建立1)以影像景幅为单位,每景选择若干条能覆盖调查区域内所有地类、色调齐全且有代表性的勘察线路;2)将卫星影像特征与实地进行对照,记录各地类影像的色调、纹理、大小、几何形状、地形地貌及地理位置(包括地名)等因素,拍摄地面实况照片;3)通过野外勘察和室内分析,建立判读类型与现地实况的对应关系,形成目视判读标志。

12、8.5.2林地界线核实以DOM为基础,根据影像判读标志,参考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森林经营活动档案等,按照林地落界条件和要求,综合利用遥感影像特征和各种参考信息,使小班界线与遥感影像吻合一致,同时,把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调整到规划基准年。8.5.3林地因子核实根据遥感影像判读标志,判别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小班地类是否发生变化、现状地类等信息;结合现地验证核实,确定填写图斑地类等属性因子。8.5.4判读检查采取一人判读核实或判读勾绘,另一人检查的方式。当两名判读人员的一致率差异较大时,应重新判读。对于室内判读有疑问的图斑需到现地核实。8.5.5补充调查对于森林资源规划

13、设计调查成果与DOM影像反映的地类不同的图斑,应到现地进行补充调查,核实地类边界,调查图斑因子。8.5.6实地验证对于没有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的,采用抽样方法选择部分图斑进行实地验证,验证比例宜上不少于林地图斑总数的10%。有林地判读精度达到95%以上,疏林地、灌木林地和苗圃地为90%以上,未成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和林业辅助生产用地等地类为85%以上的,修改完善;否则重判。8.6属性因子记载8.6.1属性因子属性因子包括:1)基础因子:省(区、市)、县(区、旗、林业局)、乡(林场)、村(林班)、图斑号、面积、地貌、坡度、坡向、坡位、土壤类型(名称)、土层厚度、交通区位、林带宽度、林带长

14、度;2)林地因子:地类、林地质量等级;3)管理因子:土地权属、林种、森林(林地)类别、工程类别;4)林分因子:起源、优势树种(组)、郁闭度(覆盖度)、龄组、每公顷蓄积量、平均胸径、每公顷株数。基础因子、林地因子和管理因子,为林地落界必填因子。有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的,地类界线可不合并,保留原调查小班,并转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小班因子。采用遥感判读勾绘与现地验证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平均胸径、每公顷株数可暂缺。没有数字化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数据的,林分因子可暂不填写,在后期调查中补充填写。8.6.2属性因子记载1)基础因子:记载省(区、市)、县(区、旗、林业局)、

15、乡(林场)、村(林班)、图斑号、地貌、坡度、坡向、坡位等空间位置因子,以及土壤类型(名称)、土层厚度、交通区位、图斑面积、林带宽度、林带长度。2)地类:林地地类要求至少记载到二级地类。各地可根据当地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数据情况记载到三级地类。具体见附录A。3)林种:林种划分技术标准执行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记载到亚林种。4)森林类别:按生态区位、主导功能的不同将林地分为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两个大类别。公益林(地)按事权等级划分为国家级公益林(地)和地方公益林(地),按保护等级划分为重点公益林(地)和一般公益林地。其中,重点公益林地包括国家级公益林(地)和其他重点公益林(地)。商品林地分为重点商品林地和一般商品林地。国家级公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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