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15年7月课程考试《高电压技术(高起专)》作业考核试题答案

上传人:教*** 文档编号:135033832 上传时间:2020-06-11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9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西安交通大学15年7月课程考试《高电压技术(高起专)》作业考核试题答案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西安交通大学15年7月课程考试《高电压技术(高起专)》作业考核试题答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西安交通大学15年7月课程考试《高电压技术(高起专)》作业考核试题答案(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西安交通大学15年7月课程考试高电压技术(高起专)作业考核试题 试卷总分:100 测试时间:-一、单选题(共 10 道试题,共 20 分。)V 1. 切除空载变压器出现过电压的主要原因是()。A. 电弧重燃B. 截流现象C. 电容效应D. 中性点不接地正确答案:B 满分:2 分2. 绝缘电阻的测量可以发现()。A. 介质内含气泡B. 介质局部磨损C. 介质分布不均匀D. 介质已经受潮正确答案: D 满分:2 分3. 若导线上方架有避雷线,则导线上的感应过电压()。A. 降低B. 升高C. 不变D. 为零正确答案: A 满分:2 分4. 电晕放电是一种()。A. 自持放电B. 非自持放电C. 电

2、弧放电D. 沿面放电正确答案: A 满分:2 分5. 在电力系统中发生铁磁谐振时,谐振回路中电感参数是( )。A. 时变B. 线性C. 受控D. 非线性正确答案: D 满分:2 分6. 阀式避雷器的保护比是指残压与()电压之比。A. 灭弧B. 额定C. 冲击电压D. 工频放电正确答案: A 满分:2 分7. 下列电介质中属于离子结构的是()。A. 纤维B. 云母C. 空气D. 变压器油正确答案: D 满分:2 分8. 流注理论比汤逊理论多考虑了( )。A. 碰撞游离B. 表面游离C. 热游离D. 电荷畸变电场正确答案: D 满分:2 分9. 彼得逊等值电路可用来计算()。A. 一次折射电压B.

3、 一次反射电压C. 多次折射电压D. 多次反射电压正确答案: A 满分:2 分10. 冲击系数是( )放电电压与静态放电电压之比。A. 25%B. 50%C. 75%D. 100%正确答案: B 满分:2 分 二、简答题(共 6 道试题,共 48 分。)V 1. 对直配电机的防雷保护可采取哪些措施?答: 1)避雷器保护 在发电机出线母线上装设一组FCD型磁吹避雷器或氧化锌避雷器,其作用是限制侵入波幅值,保护电机主绝缘。 2)电容器保护在发电机电压母线上装设一组并联电容器限制侵入波陡度,以保护电机匝间绝缘及中性点绝缘,同时也可降低感应过电压。 3) 电缆段保护(进线段保护) 由电缆段和排气式避雷

4、器组成,利用排气式避雷器动作后电缆段中的趋肤效应限制流过避雷器中的雷电流幅值。4)电抗器保护电抗器的作用是在雷电波入侵时抬高电缆首端冲击电压,从而使排气式避雷器容易放电。 满分:8 分2. 为什么在断路器的主触头上并联电阻可以限制切除空载线路时的过电压?答:如图所示,切除空载长线时,主触头Q1首先断开,而电阻R和辅助触头Q2并未开断,因此线路上的剩余电荷通过电阻R向电源释放,主触头两端的恢复电压仅为R上的压降,其值不高,故Q1中不易发生电弧的重燃。经过一段时间后再打开辅助触头Q2,其上的恢复电压已较低,电弧一般不会重燃。即使Q2触头间发生了重燃,由于电阻R的阻尼作用,也就不至于形成很高的过电压

5、。 满分:8 分3. 试画出微安表接于低压侧的泄露电流试验接线图,并说明各元件的作用。答:接线如图所示:(1)AV:调压器,用以调节电压;(2)T:试验变压器,用以升高交流电压。(3)R:保护电阻,用以限制被试品击穿时的短路电流,保护试验变压器和高压硅堆。(4)V1:高压硅堆,用以整流;(5)C:滤波电容,用以改善电压波形,使整流电压平稳。 满分:8 分4. 什么是固体介质的累积效应?答:累积效应:极不均匀电场中,当作用在固体介质上的电压为幅值较低或冲击电压时会在固体介质中形成局部损伤或不完全击穿,随着加压次数的增加,介质的击穿电压会随之下降, 这种现象称为累积效应。 满分:8 分5. 防止绝

6、缘子污闪有哪些措施?答:防止绝缘子污闪的措施有: 1)调整爬电比距(加强绝缘) 2)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扫 3)涂憎水性涂料(防尘涂料) 4)半导体釉绝缘子 5)采用新型合成绝缘子 满分:8 分6. 什么叫吸收比?绝缘干燥时和受潮后的吸收现象有何特点?答:吸收比是指绝缘电阻测量中,加压60秒时的绝缘电阻值与加压15秒时的绝缘电阻值之比。即k = R60”/R15”。 一些设备(如变压器)的绝缘为多层介质,绝缘良好时存在明显的吸收现象,绝缘电阻达到稳态值所需的时间较长(即吸收现象进行的较慢),稳态电阻值也高,吸收比远大于1;当绝缘受潮时,吸收现象不明显,绝缘电阻达到稳态值所需的时间短(即吸收现象进行

7、的较快),稳态电阻值也较低,吸收比近似等于1; 满分:8 分计算题:1. 有一波阻抗为Z1=500的架空输电线路与波阻抗为Z2=50的两条电缆线路共同连接在变电站的母线上,现有一幅值为U0=1000kV的无限长直角电压波从架空线路侵入变电站,试作彼得逊等值电路,并求母线上的电压。解:根据彼得逊法则,可画出等值电路 其中回路电流I2为母线上的电压幅值为2.现有一油罐高出地面10m,直径8m。需用两支等高的独立避雷针保护此油罐,针距油罐至少5m,求避雷针的最低高度。(取整)解 已知hx = 10m, d = 8m , bx = d/2 = 4m , D = 8 + 5 + 5 = 18m , p

8、= 1 因为 所以: 由 得 所以,避雷针的最低高度为16m。 以下内容可以删除:(一)非标准劳动关系产生的原因非标准劳动关系是从标准劳动关系发展而来。标准劳动关系是一种典型的劳动契约关系,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并一直延续至今。自20世纪60年代始,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信息技术的普遍应用,各国的产业结构和知识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进而要求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流动性增强,灵活就业、弹性就业需求增大。因为,在工业、机械制造业占主导的产业结构模式下,固定用工制度、长期就业合同是主流的用工和就业形式,但随着商业、服务业的不断扩大,简单、统一的传统就业形式已经不能满足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自身需求,取而代之的应是

9、形式灵活、富于弹性的就业形式,非标准劳动关系也就应运而生。一方面,企业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变化,通过灵活多样的用工形式来雇佣非核心员工,弹性用工能够降低企业劳动力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追逐利益最大化。“企业想要更好的迎接全球化带来的巨大的挑战,人力资源的运用必须要有弹性,也就是劳动弹性化。”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就业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更多的人认为工作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实现自身的价值,人们不再愿意从事那种传统的束缚于单位的就业形式,而更愿意寻找一种适合自己意愿的、满足自己爱好的、更加自由的就业方式,从而拥有更多属于自己的自由时间和空间来安排自己的生活、实现个人的价值,近年

10、来兴起的SOHO一族就是典型例证。SOHO是Small Office Home Office(小办公室、居家办公室)的缩写,它是指个人以自己的家或小型场所为办公室而从事工作的小型事业体(个体户)。SOHO代表了一种自由的新型就业方式,其工作场所不固定,工作时间自由,收入高低也不确定,特别适合与高新科技、信息技术相关工作的劳动者,如软件程序员、网络工程师、记者、编辑、自由撰稿人、音乐制作人、广告工作者、咨询师等。 (二)非标准劳动关系面对的挑战我国的非标准劳动关系是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就业形式日益严峻的大背景下产生并发展起来的,更多的是缓解就业压力的产物。由于国有企业改革,我国的城镇失业率一直居

11、高不下,而传统的僵化的固定就业模式刚性太大,不利于缓解就业压力。非标准劳动关系对于降低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方便劳动者自由选择劳动时间、缓解就业压力、扩大就业机会等作用越来越突出,正成为就业的重要渠道,使劳动关系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格局。非标准劳动关系突破了标准劳动关系的内涵,对原有的劳动关系法律调整机制提出了新的挑战。随着非标准劳动关系的不断发展,我国传统的标准劳动关系法律调整体系已经越来越不适应非标准劳动关系调整的需求。非标准劳动关系对传统法律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法律适用和劳动主体方面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主要以标准劳动关系为主,很多非标准劳动关系被排斥在基本法律调整的范围之外。

12、此外,我国劳动法主要覆盖的是传统行业的劳动者,范围狭窄。非标准劳动关系就业人员中有些是在劳动法或者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之内,如劳动者派遣关系中的劳动者等,但还有很多人被排斥在这两部法律的调整之外,如家政人员等。我国非标准劳动关系调整的现状要求劳动主体适用范围必须扩大。 2.劳动关系的建立方面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只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才能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体经营者,但不能是个人。但是在非标准劳动关系领域,用人的一方有可能是个人、家庭和自营经济实体等。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因此这种法律关系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因此,很长时间以来,非标准劳动关系就业人员与用人方之间仅被视为具

13、有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民事权益问题,按民事诉讼的程序处理。实际上,无论是标准劳动关系就业还是非标准劳动关系就业,都是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从事为国家和社会承认的社会工作,并以此获得用以维持本人及家庭生活的劳动报酬或者经营收入。因此,将非标准劳动关系放在劳动关系调整之外不符合非标准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也容易导致非标准劳动关系就业人员丧失本该享有的劳动权利。 3.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处理劳动关系中对劳动者的保护比较全面,它包括了劳动过程中的各项权利,除法定的劳动标准外,还包括无过错责任的工伤保护原则和接触劳动关系的补偿原则等。而雇佣关系中的劳动者的权利仅受私法的调整,按照平等主体之间的

14、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来处理,如出现劳动中的人身伤害,只能根据过错程度来分担责任。但实际上,雇佣关系跟劳动关系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因为两种关系中间的劳动者都不拥有生产资料且劳动的目的都是生产过程和获得劳动报酬,而且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一样,具有从属性,雇员接受雇主的指挥、管理和监督,雇主为雇员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因此,如果直接用雇佣关系的原则来调整一些非标准劳动关系不符合我国劳动者权益保护这一劳动法宗旨。 4.社会保障方面在我国,社会保障是实现社会保护的核心所在,非标准劳动关系的社会保障问题是一项宪法权利。但是,目前我国法律对于社会保险制度的规范,都是按照标准就业的特点设计运作的,包括计费年限、缴费办法和待遇标准等。这种模式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就业的稳定性和缴费的连续性为基础,而这种制度不完全适合非标准劳动关系就业的特点。比如社会保险的转移由于各地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待遇标准等不同,操作起来比较困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习题/试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