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收费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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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污收费项目调查报告目 录1背景及现状11.1背景11.2现状12容及意义22.1容22.1.1排污收费的办理程序及相关要求22.12 排污申报方式及相关基本材料32.13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办法52.14排污申报表容52.1.5在排污申报补充材料62.16 排污费征收办法62.2 意义63.项目依据64.项目术语和定义75.技术路线和开展程序75.1 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收集75.11企业基础资料75.12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污染物的基本情况75.13收集污染治理设施的基本情况75.14工艺流程的详细资料75.2 污染物排放量基本计算方法85.2.1实测法85.2.2物料衡算法85.23 经验计

2、算法(排放系数法)105.3 用水排水计算115.4废气排放计算115.5固体废物排放计算115.6 噪声统计计算115.7以一般工业企业为例,详解排污申报工作的开展及技术115.7.1企业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收集115.7.2企业排放污染物的动态信息收集131背景及现状1.1背景随着污染各类污染日益加重,为控制污染、保护环境,国家采用经济手段排污收费的方式来试图解决、改善环境污染问题。1.2现状中国政府也自2003年正式颁布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条文之后,排污收费正式启动,并逐步走向正轨。紧接着,修订的中华人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同样对

3、排污收费做了规定。2011年提高了重金属污染物排污费缴纳标准,同时环保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确定的4851家废水、4422家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必须填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 行),2864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必须填报污水处理厂(场)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试行);2013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收费围;2014年国家再次更改了污染物收费标准,规定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征收价格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2元以及5种重金属(铅、汞、铬、镉、砷)的收费标准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4元,且5种重金属均需要征收排污费;同时鼓励各省市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提高收费标

4、准,并建议推广政府从第三方购买专业服务,由第三方负责安装、运营和维护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确保监控数据真实、准确,同时要求2016年底前,所有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均要实现按自动监控数据核定排污费,此外针对钢铁企业还印发了钢铁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其中煤炭行业还可以结合系数法核算排污费。2015年国家印发了关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年发改委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了征收价格新标准,并开始实行差别收费政策,对于排放浓度低于国家浓度50%的减半收取排污费,对于超出国家或者地方标准的双倍征收排污费。自2007年以来,、等

5、11个省市甚至开始试行污权交易政策,2015年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也指明了要加快污权交易的进展。目前,国较大型企业的排污申报工作部分由其下属的环境保护部门完成申报工作,而中小型企业由于其设备不完善,对各类法律法规了解不全面,故无法独立完成排污申报工作,基于此现状开展此项目研究。目前有益普希环境咨询顾问提供这样的服务。2容及意义2.1容2.1.1排污收费的办理程序及相关要求a.排污申报登记流程图如下:图2-1b.排污申报过程中的相关要求及规定排污单位投入生产、经营后(含试生产、试营业)后,按月或者季度污染物实际排放情况填写申报表,并在每月或

6、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向环境监察机构进行申报,并提供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资料;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试生产或者试运行项目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原排污征收管理数据库中已有排污单位基本信息的,其相关数据可体迁移至新版排污征收管理系统,排污单位无需再次填报。2.12 排污申报方式及相关基本材料a.排污申报登记根据2014环境保护部关于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排污单位进行排污申报需要填写排放污染物申请表,其中包括:基本信息申报和动态信息申报两个部分。一般工业企业填写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及对应的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他社会化运营的污水集中处理

7、单位申报基本信息时,填报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试行)中除表1以外的所有其他表格和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基本信申报表(试行),申报动态信息时,应填报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试行)中除表1和表2外所有其他表格和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试行);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包括垃圾处理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和其他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申报基本信息时,应填报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试行)中除表1外所有其他表格和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试行)(见附件4),申报动态信息时,应填报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试行)中所有表格和固体废物专业处置单位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试行

8、);钢铁企业申报动态信息时,应填报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试行)中除表1外所有其他表格和钢铁行业排放污染物动态补充申报表(试行);建筑施工单位按对应工期填报建筑施工单位排放污染物申报表(试行)。无法进行实际监测的小型第三产业和畜禽类养殖场按照征收时段填报小型第三产业排放污染物申报表(试行)和畜禽养殖行业排放污染物申报表(试行);按照监测数据征收排污费的小型第三产业和畜禽养殖场应当填报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试行)及其对应的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试行);对系列排放污染物申报表(试行)满足不了排污费征收需求的其他行业,可根据各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单独的补充申报表填写。b.相关基本材料排污单位

9、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除了填报以上要求的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外,还需签署承诺书,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最近一年的监测报告;排污单位向城镇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单位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提交相关单位同意接纳的证明;采用集中供热的,应当提交集中供热设施运营单位对其供热的相关证明;其中,重点排污单位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还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应当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需要提交自动监测设备验收材料和监测记录;符合国家或地方要求的排污口证明材料;按规定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此外,建设项目所在排污单位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

10、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或备案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备案文件要求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按期完成并投入运行的证明材料;通过有偿使用或交易取得排污权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13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办法a.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五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排污的按规定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b.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作出审核决定,自作出准予发放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发放排污许可证;c.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或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发生变化的,排污单位应当在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向原发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排污许可证变更申请。2.14排污申报表容(1)

11、排污者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包括排污者的详细地址、法人代表、产值与利税、正常生产天数、缴纳排污费情况、新扩改建设项目、产品产量、原辅材料等指标。(2)用水、废水排放状况包括新鲜用水量、循环用水量、污水排放量、污水中污染物排放浓度与排放量、污水排放去向及功能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等项指标;(3)能源消耗及废气排放状况包括生产工艺废气排污情况,如生产工艺排污环节、生产工艺排污位置、生产工艺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废气排放去向及功能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等;燃料燃烧排污情况,如锅炉、炉窑、茶炉及炉灶燃料的类型、燃料的耗量、污染物排放情况、废气排放去向及功能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等;(4)噪声

12、源状况包括噪声源名称、位置、昼夜间噪声排放强度情况等;(5)固体废弃物产生、处置与排放等状况包括各种固体废物的名称、产生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排放量等;(6)污染治理和三废综合利用状况;(7)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状况;2.1.5排污申报需补充材料污染源检测报告复印件,单位用水情况及水费单据复印件,申报登记表中需排污单位测算的数据应提供数据的计算说明;有关原辅材料购进、产品销售等情况资料等。2.16 排污费征收办法 2.2 意义对企业来说,通过以上容的调查和收集,可以对企业污染物的来源以及分布有很清楚的了解,以便于为企业工艺改造、或者原辅材料的选择等企业决策提供依据。对政府来讲,通过排污申报登记

13、工作, 有利于政府掌握本辖区的环境污染状况及其变化,通过对环境质量与污染物排放状况的分析,政府可以更为科学地制定改善环境质量的对策,此外,通过排污收费分差收费可以促进企业原有工艺及技术的创新和改进,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最终达到改善环境的目的。3.项目依据对排污申报登记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四条;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办法。4.项目术

14、语和定义单位产品排污量 = 总的污染物排放量/ 产品的产量;产污系数:在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生产某单位产品所排放的污染物的量;排污系数:在有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 生产单位经过污染控制措施消减后或经消减直接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的量。5.技术路线和开展程序5.1 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收集5.11企业基础资料其中包括:地址、平面图、行业类别、重点级别、规模、主要产品。5.12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污染物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污染物种类、排放口信息、排放去向、执行标准、是否有自动检测设备、固体废物存储、处置量等。5.13收集污染治理设施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处理工艺图、设施名称及数量、处理方法、处理

15、能力、进出口的污染物浓度等。5.14工艺流程的详细资料主要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图,基础数据,包括产量、质量、原料质量、半成品、产品、副产品、回收品的数量和质量,原料转化率、分解率、净化率、处理率和相关的环境监测数据。5.2 污染物排放量基本计算方法5.2.1实测法(1)概念:通过实地测量排污单位外排废气、废水量及污染物溶度,计算废气、废水排放量及其中某污染物的绝对排放量。(2)计算公式如下:Gi =KQCi式中,Gi废气(废水)中污染物i的排放量,kg/a; Q废气(废水)排放总量,m3/a; K单位换算系数,废水取10-6,废气取10-3; Ci污染物i的实测浓度,mg/L、mg/m3。例如:铅、汞、铬、镉、类金属砷等五项主要重金属属于第一类污染物,还是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规定,应当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监测并计算排放量,征收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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