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工作调研报告(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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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服务工作调研报告(六篇)(篇一)随着我区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和家庭小型化的发展,养老已逐步成为全社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为满足老年人专业化、多样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规范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推动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区人大常委会 2018 年工作计划,7 月上旬,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和平带领部分委员, 组成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柴桑区城乡养老服务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此次调研采取了听取汇报、组织座谈、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先后走访了柴桑区中心敬老院、新合乡敬老院、金海惠养老公寓等地。听取了区民政局工作情况汇报,并与部分居家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现将调研

2、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和成效据全区老龄人口普查统计,目前我区已有 60 岁以上老年人42514 人,其中 70 岁以上 22488 人,80 岁以上的 6120 人,90岁以上的 576 人,100 岁以上的 7 人。从总的情况看,我区已基本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公办养老为依托、民办养老为示范的齐头并进、蓬勃发展的局面,初步实现了老年服务事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和服务队伍专业化。64 截止 2018 年 7 月,全区共有公办敬老院 13 家,(其中乡镇敬老院12 所,1 所中心敬老院。总建筑面积 38970 平方米,可设床位1780 张,现入住老人 526 人)

3、;全区民办(社会)养老机构 4 家,(可设床位 608 张,现入住老人 280 人);全区共有 3 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 24 个老年人颐养之家(农村幸福院)。主要表现在:1、落实政策,有效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按照“稳定、转型、提升”的要求,我区在明确乡镇公办敬老院承担基本养老服务职能的同时,在最大限度提升服务能力的基础上,为了激发公办养老机构活力,促进持续健康发展,我区大力开展公办敬老院社会化转型试点,将敬老院空余床位面向失能或高龄社会老年人开放,实施社会化代养服务。目前我区已有马回岭、江洲镇两所公办敬老院接收社会老年人实施代养服务,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

4、当地养老需求不足的局面。根据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要求,为实现市中心城区“大数据+养老”服务的战略转型,探索“智慧养老”服务模式,我区在前期建立的 3 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积极加快推进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养老服务需求。2、多措并举,逐步改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真正做到“老有所养、弱有所扶”,我区在抓好养老机构管理的同时,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利用省、市、县福彩公益金项目资助养老机构设施的维修和改造。五年来累计申报项目 65 个,分别为公办敬老院维修改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老年人颐养之家(农村幸福院)和民办养

5、老机构建设等项目。项目建设投入资金为 869 万元,其中用于公办养老维修改造和建设资金 761 万元,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108 万元。如:*-*年,分两次为岷山乡申请落实敬老院维修改造项目资金 105 万元,彻底改变该敬老院的面貌。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全力落实70 岁老人意外保险、70 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80 岁高龄老人以及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惠老民生政策,并逐年依照政策提高标准,让更多的老年人获到更多实惠。3、履行职能,稳步推进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工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个系统工程,为此各相关部门大力协调配合。为了给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后劲,满足日益发展的

6、社区养老服务需求,今年我区严格按照*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和管理办法的要求,区民政、规划、房产、国土等相关部门相互协调,做好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验收、移交等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 11 处新建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规划面积为4776.21 平方米。积极推进医养结合,配合卫计委做好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室工作,以顺应养老服务需求。二、存在问题通过调研,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 绩,但与广大老年人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认识不够。目前,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7、尚未得到全社会的应有关注,群众普遍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认识不够,在敬老养老问题上缺乏主动性。加之受自我养老能力、子女经济状况和养老意识等因素的影响,农村老年人生活来源不稳定,养老日益成为我区当前农村经济社会生活中凸显的社会问题。二是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建设还不尽完善。我区养老服务体系 建设整体上处于初始探索阶段,还缺乏政策的有效支持,制约着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发展。当前,由于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还 不完善,养老体系建设发展相对滞后,使生活在农村的老人特别 是一些高龄、失能、失智老人的养老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基础设施建设赶不上老龄化的需求。面对当前养老问题的凸显,我区除了乡镇敬老院,老年福利服务

8、中心以及个别乡镇修建幸福院外,再无其它养老服务基础设施,还远远不能满足全区孤寡、失能、空巢老人的需求,还需要继续加大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各级财政对养老服务投入尚欠力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费自然增长幅度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养老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业人员培训、基层老年协会开展工作等缺乏资金保障。养老服务工作缺乏专门项目支撑,建设资金严重不足,无法形成一定规模,配套设施滞后,不能从根本上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权益。三、几点建议根据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积极探索适宜柴桑区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特提出如下建议:(一)加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养老氛围。通过各种宣传

9、形式,广泛宣传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及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性,增强全社会对养老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二)加强养老机构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和创新运营监管模式。我区公办敬老院承担着“三无”、五保以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的养护、康复、托管等任务,发挥着托底保障与基础支撑作用。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公办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大农村敬老院维修和改扩建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使分散供养的老年人能够自愿到敬老院安度晚年。创新管理机制,探索“公建民营”管理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通过免租金、提供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建民营”。同时加强监督管理,明晰权责关系,确保国有资产不

10、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增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生机与活力。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等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为在家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文体娱乐、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务,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确保老年人在自己的社区和家庭安度晚年。(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一要完善领导机制。加强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的考评体系。二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要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构,制定协调工作制度,积极整合资源,加强衔接,形成工作合力。三要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逐步形成

11、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多渠道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篇二)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经济社会问题,是我国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则是关系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为深入了解和总结地方相关经验,*年 5 月 30 日至 6 月 2日,本课题组一行 5 人对青岛市养老服务发展状况进行了实地调研,与当地市发改委、人社局、卫计委、财政局、老龄办等部门展开座谈,对几家典型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组织进行案例调查,与老年人代表、机构负责人、养老服务人员等广泛交流。调研发现,近年来,青岛市走出了一条依靠制度创新、模式创新等更好满足养老服务需

12、求的有效途径。下文将报告本次调查的基本情况及相关建议。一、青岛市人口老龄化现状青岛市属于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年,青岛市地区生产 总值已达到 9300 亿元,在全国各城市中排名第 12 位;人均生产总值超过 1.6 万美元,处于世界银行定义的高收入国家或地区的水平。在人口结构上,早在 1987 年,青岛市 60 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就超过了 7%,步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早 13 年。进入 21 世纪,由于人口出生率逐步下降、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上世纪 生育高峰人群步入老年等原因,青岛市人口老龄化不断深化,并 呈加速发展态势,目前属于全国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之一。 一是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平均

13、水平。截至*年底,青岛市 60 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 158 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 20.69%,比同年全国人口老龄化平均水平高 4.59 个百分点。从人口老龄化速度来看,呈加速态势。“十一五”期间,青岛市老年人口年均增长 3.17%,每年净增 3.7 万人。“十二五”期间,老年人口年均增速达到 4.7%,每年净增 6.6 万人。二是老年人口高龄化趋势显著。*年底,青岛市 8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24.6 万人,占老年人口的 15.6%;9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2.9 万人,占老年人口的 1.84%;100 岁及以上老年人 678人。“十二五”期间,青岛市人均预期寿命提高了 0.9 岁,达到8

14、1 岁。预计“十三五”期间将达到 81.5 岁。三是空巢、失能等高风险老年家庭比重高。据抽样调查结果显示,青岛市城镇空巢老人家庭比例达到66%,农村空巢老人家庭比例高达 70%以上,其中 80 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空巢率达 62%。至*年底,青岛市失能、半失能老人共 29 万人,其中失能老人9.5 万人。同时,青岛市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年全市平均每户人口数为 3.09 人,市区平均每户仅2.92 人。总的来看,随着青岛市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提升,高龄、空巢、失能等高风险老年家庭明显增加,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这对当地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出了迫切诉求。二、构建“907

15、3”养老服务格局针对老年人日益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青岛市经过不断探索,初步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形成“9073”养老服务格局,即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7%的老年人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3%的老年人在养老机构接受服务。具体如下:一是实现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政府为本市户籍60 岁及以上“三无”、低保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其中对半失能老年人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 45 小时,对失能老年人每月服务不少于 60 小时,按照城镇每小时 15 元、农村每小时 10 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年,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现城乡全覆盖。为鼓励和扶持社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规定对服务失能半失能老人 30 人以上的养老服务组织或企业,每年给予 1-7 万元补助。每年约有 30 个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获得补助。目前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员 2600 多名,为 7788 名城乡困难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例如,本课题组在李沧区入户调研的一位独居女性老人,现年 90 岁,听力严重下降,尚能自我行动,配偶早年去世,唯一的儿子也已去世。目前该老人每月领取 700 元低保金,并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服务员每天上门服务 2 小时,为其做饭、扫地、洗衣等,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其生活照料问题。二是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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