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综合试验区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单位选定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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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0634202002000065 项目名称: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单位选定 采购人:长岛综合试验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年六月 SDGP370634202002000065 目 录 第一部分 邀请函3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7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7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24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24 附 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41 附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45 附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48 附 4:质疑函要求50 38第一部分 邀请函 海逸恒安

2、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岛综合试验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委托,现对其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单位选定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1.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为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单位选定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2. 有关要求: 2.1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2.1.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1.2 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业务范围包含印章刻制业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2.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2.1.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6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2.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2 付款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每季度末成交供应商提供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单价,据实结算。 2.3 服务期限:3 年(合同每年一签,采购人将根据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情况,进行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3. 有关说明: 3.1 供应商必须完成所有相关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工作,要求达到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 3.2 报价

4、(综合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服务期间所需的服务成本、材料、人工、管理、利润及协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3 质量及验收: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3.4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谈判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 政府采购预算: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贰佰元(200.00 元)/套,报价(综合单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将按无

5、效报价处理。 3.7 凡对本次谈判提出的询问,均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 3.8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P2432.“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缴纳。 3.9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3.9.1 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址()、信用山东网址()。 3.9.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9.3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9.4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采购人审核并签署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 采购议程安排: 4.1 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6 月 3 日 8 时 00 分-2020 年 6 月 5 日 17 时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7 号润华大厦 2 号楼 20 层)。 4.3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整,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 50 元,谈判文件售出不退。 4.4 根据山东省政府采

7、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进行登记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照以下方式获取谈判文件:报名及购买文件请携带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到代理公司获取谈判文件;如未能到现场报名且需邮寄谈判文件,应将上述资料的电子版发送至 邮箱,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信息。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登记备案,获取报名回执后, 其本项目报名方有效。 4.5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翟小莉 联系方式:0535-6893768。 4.6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 年 6 月 9 日 13:3014:3

8、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7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烟台市政府采购大厅(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 2 号东门至四楼大厅)。 4.8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6 月 9 日 14:30(北京时间) 4.9 谈判时间:2020 年 6 月 9 日 14:30(北京时间) 4.10 谈判地点:烟台市政府采购大厅(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 2 号东门至四楼大厅)。5.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长岛综合试验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 址: 长岛乐园大街 101 号 309 室联 系 人:马钢 电 话 :0535-3215131 5.2 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

9、公司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 177 号润华大厦 2 号楼 20 层联 系 人:路游 电 话 :0535-6892768 6.质疑方式 6.1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详见附 4 质疑函要求)。 6.2 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递交质疑函纸质原件(不接受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方式)。 6.3 联系部门 (1) 采购人:长岛综合试验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电话:0535-3215131;通讯地址:长岛乐园大街 101 号 309 室。 (2) 采购代理公司: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8937

10、68;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 171 号润华大厦 2 号楼 20 层。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单位选定;供应商须对所报内容进行全部响应, 报价若有遗漏则视为对采购人让利,供应商均应免费提供。 二、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说明 认真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2018164 号),围绕降低企业开办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市、区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最大限度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二)服务要求 1、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回墨

11、印章 5 枚/套: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2、新开办企业数量约为 400 家/年,采购人对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承接的实际业务量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采购结算费用按实际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数量进行结算。 3、印章刻制费用每季度凭发票和印章刻制清单进行结算。 4、按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开展服务,不得从事与谈判文件相关规定无关的服务,更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强买强卖。 5、所开展的刻章服务工作须接受采购人监管。 (三)刻制时间要求 企业注册申请材料网上提报预审通过后,由采购人通知成交供应商刻制。成交供应商接到印章刻制通知后于一个小时内将刻制好的印章密封好送到采购人发证窗口,如有投

12、诉等相关问题发生,按采购人相关规定处理。三、质量要求 1、为新开办企业刻制回墨印章一套(包括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制作的印章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安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确保刻制的印章能够正常使用。保障在使用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任何方面指控均由成交供应商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和印章使用单位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2、保证所刻制的印章是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规定的规格型号、参数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

13、。 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每套印章的质保期为 1 年,质保期内出现的非人为原因的损坏,应免费维修或换新。 4、在质保期内,如果印章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以及其他质量技术指标与采购要求不符,证实印章存有质量缺陷的应在 1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予以解决,向采购人做出书面说明和解决办法,并纳入考核。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所刻制印章的售后服务。 5、所有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刻章所用材质的质量,保证所有印章外观、尺寸的统一。四、其他要求 1、制作过程中,不得将印章内容和相关信息外泄。 2、成交供应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执行,不

14、得为其他组织和个人刻制同样的印章。 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每年一签,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被投诉次数超过两次或不能严格执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取消其服务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五、考核制度 月日采购人将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考核,一次性扣分超过 10 分或连续 2 个月考核扣分 5 分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项目合同。考核表内容格式如下: 扣分标准 扣分原因 分值 印章刻制不符合烟台市公安局备案要求的,每次扣 5 分。 印章材质不符烟台市公安局“互联网+公安”印章信息查询系统要求材质的,每次扣 5 分。 供应商在收到印章刻制通知后,无特殊情况,未于一个小时内完成刻制,并交付发证窗口的,扣 2 分。 被投诉后,未在规定期限整改到位的,一次扣 5 分。 供应商存在利用刻制服务便利,向申请企业拉业务、推销等不当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扣 10 分。 报送印章刻制清单不及时的,扣 2 分。 合计 考核日期:年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A 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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