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行政区划概述与直辖市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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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国行政区划概述及直辖市沿革 原题目是“中华民国时期(1911-1947)行政区划”,来自中国行政区划通览(熊文钊主编,1998年1月,中国城市出版)附录第1085页,现将原来的民国纪年加注公元纪年,以便对照参考。文中加黑的部分,可能是西京之误。 1911年10月辛亥革命后,于1912年元旦建立中华民国。民国初年,省及蒙古、之区分,均沿前清旧制。省之下,废除了府、州、厅,保存道和县,实行三级制。另外,置特别区六个:(1)京兆地方;(2)热河特别区;(3)察哈尔特别区;(4)绥远特别区;(5)川边特别区;(6)东省特别区。国民政府奠都后,废除道制,规定省县二级,且致力于名称之厘正,将直隶省改名省

2、,奉天省改名省。由于特别区于法无据,因将热河、绥远、察哈尔三特别区改为热河、绥远、察哈尔三省,川边特别区改为西康省。至抗日战争初期,全国共计有、西康、广西、热河、绥远、察哈尔等28省,、北平、六院辖市。各省还相继建立了数量不等的行政督察区。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复归祖国,仍建为省。东北各省,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为日本侵略军占领,建立伪满洲国,划分为18省;抗日战争胜利后,即将敌伪原划省区,以两省并为一省(嫩江省除外),共划、辽北、安东、合江、松江、嫩江、兴安等九省。民国36年(1947年)6月,国民政府政部公布:全国辖省35,院辖市12(、北平、汉口、),行政督察区209,县201

3、6,省辖市57,设治局40,管理局1,蒙旗132,相当省级的地方1(即)。 行政院直辖市 市民国16年(1927年)5月,成立特别市。19年(1930年)6月,改称市,直隶于行政院。 市民国16年(1927年)7月,成立特别市。19年(1930年)7月,改称市,直隶于行政院。 北平市民国17年(1928年)6月,成立北平特别市。19年(1930年)6月,改称北平市,直隶于省政府。同年11月,改隶于行政院。 市民国18年(1929年)7月,成立特别市。19年(1930年)9月,改称市,直隶于行政院。 市民国17年(1928年)6月,成立特别市。19年(1930年)6月,改称市,直隶于行政院。同年

4、11月,改隶于省政府。24年(1935年)6月,复改隶行政院。 市民国28年(1939年)5月,将省辖市改隶行政院。 市民国34年(1945年)9月设置。 市民国34年(1945年)9月设置。 汉口市民国15年(1926年)秋,国民革命军克复后即成立汉口特别市政府。17年(1928年),改为市市政委员会。18年(1929年)1月,恢复原建制改设市政府,包括三镇,改隶省政府。同年4月,又改为特别市,将武昌划归省辖。同年6月,改为汉口特别市。19年(1930年)5月,又将汉阳划为省辖。20年(1931年)5月,改为省辖市。36年(1947年)6月,改为院辖市。 市民国7年(1918年)10月,设市

5、政公所。10年(1921年)2月,成立市政厅。14年(1925年)7月,改为市政府。19年(1930年)1月,改为特别市。同年8月,改为省辖市。36年(1947年)6月,改为院辖市。 市民国21年(1932年)1月,将长安改置市,直隶于行政院,但仅设筹备委员会,并未成立市政府。32年(1943年)3月,省政府呈准设立市,由省政府管辖。36年(1947年)6月,改为院辖市。 市民国36年(1947年)6月设置。 抗战爆发前,国民政府直辖市设市情况 有关1930年代,抗战爆发前,国民政府直辖市设市情况,补充报告如下: 民国十九年五月二十日,国民政府公布市组织法,根据该法除首都以外“为省政府所在地者

6、,隶属于省政府”。 依此规定,二十八日,政部呈请行政院对、汉口5特别市“除去特别二字,改称市、市、市、市、汉口市”直隶于行政院,“北平特别市系省政府所在地,特别市系省政府所在地,应改称北平市、市,分别改隶于及省政府管辖,以符法案”。 六月二十一日,7市改定名称为“市”。二十七日,照政部所呈办理,5市直辖,2市隶属于省。 下面提供各市的简单情况: 市:1930.6.27为直辖市(或称院辖市),历任市长为道明,谷正伦(代),石瑛,马超俊。1937.12.13沦陷。 市:1930.6.27为直辖市(或称院辖市),历任市长为群,吴铁城,俞鸿钧。1937.11.12沦陷。 市:1930.6.27为直辖市

7、(或称院辖市),历任市长为廷献,学铭。的任期到1931.12.31,但在是年11月,市已经改隶省。1935.6 市复归行政院直辖。此后的市长为王克敏,商震,程克,萧振瀛,自忠。自忠的任期到1937.10.8,但1937.7.30,沦陷。 北平市:1930.11.为直辖市(请注意比其它城市晚),历任市长为荫梧,周大文(与周的任期完全一致,胡若愚兼代理市长),袁良,德纯。1937.7.28自忠兼代理北平市长(应该仍是市长,未去职),一日后,也就是29日,北平沦陷。 市:1930.6.27为直辖市(或称院辖市),历任市长为胡若愚,鸿烈,先良。1938.1.12沦陷。 汉口市:1930.6.27为直辖

8、市(或称院辖市),文岛为市长,他的任期到1935.5.11,但1931.6.11,汉口市已经改隶省。 桓市是的另一种称呼 .meet-greatwall.org/zhuanzhu/wen/fc/blfc8.htm 长城,从延庆县八达岭北行,绕到省独石口再折向西南,绵亘于与冀北之间,延伸到,它是明代外长城。而长城从延庆县四海冶分岔顺居庸关南下。沿着京公路,从八达岭到是140公里。位于省北部,亦称“垣市”,为长城诸口之一。据史载,明宣德四年(1429年)筑堡,为蒙汉互市之地。它是通往和祖国西北边疆的交通枢纽,向外至蒙古人民国和西伯利亚的通道。形势雄壮,自古为边塞的门户。 (二)旧政权档案。主要容

9、有:1937年以前国民党时期的冀察行政委员会,察哈尔商会的文件材料;1937-1948年期间,国民党察哈尔省党部、政府、市政府、垣市党部、垣绥靖公署以及察哈尔省警察局、保安司令部等单位和所属各县国民党党部、政府形成的文件材料。 由于手头上没有民国时期的行政区划简表(即原始资料),所以只能从现在的资料综合比较分析一下,对hunry兄的一些问题答复如下,但只供参考,因为不知道是否正确。 一、1945年9月东北设立的市有哪些? 1945年9月东北境正式批准成立的应该只是、二市,其他民国东北各市都是1947年6月批准设立的(包括)。可能是当时因为日本刚刚投降,国民政府刚刚开始接收东北,未能对东北的情况

10、一一分析,未能厘定哪些地方符合设市条件应该设市,哪些不符合,所以只简单地将原来的伪满两省合并为一省而划原东北三省区为九省二院辖市(但龙江省改名嫩江省,不是两省合为一省),作为暂时的省区方案,所以除了、2院辖市外,未有批准设立省辖市。而原是租借地、原是东省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中心,情况特殊(符合市组织法中的因政治、经济有特殊情形的可以设院辖市的规定),而这两市隶属于省政府可能不适当,所以定这两市为行政院辖,兼为当时松江省的省会(1943年修订的市组织法改订省会可以设为院辖市) 1945年9月-1947年6月间设置的省辖市大概是:、安东、6市,都是国民党进驻后所设的,但都在1947年6月第二次重划东北

11、九省后才批准设置。 另有市,不知道是共产党设立的还是国民党设立,有资料说省政府曾迁此,是哪个政权所设立的省政府? 二、关于、石门、4市。 (1)市,1936年1月冀东伪政权批准设市,1940年1月成立,1947年5月批准由滦县析置。 (2)石门市,1925年置石门市政公所,1939年10月汪伪置石门市,1947年5月批准由获鹿县、休门两镇合置石门市。 (3)市,1939年置市,1945年9月解放区仍置市,1946年10月后为国民党军队进驻,1947年6月批准析万全县城区置。 (4)市,1927年设市(据新版辞海),可能后来裁撤,1947年4月再批准析阳曲县城区置。 三、民国政府于1948年是否

12、只设立了归绥市?于1949年是否只设立了市?市是否曾在1926年12月到1931年2月间设过市? 根据1982年中华书局辞海附录的行政区域表, 1947年6月后增设的市只有归绥和二市,1948年只设立了归绥市是可能的。潮的中国行政区划沿革手册附录的“全国建制市历年变更一览表”中,1948年列出的设市的城市有13处,分别是、榆、归绥、潍坊、羊口、石岛、朱集、淮阳、槐店,备注中说,除归绥市外,其余各市均为解放后设置。可见1948年国统区批准设立的城市只有归绥一处。 1949年设立的只有一市也是可能的,应该是国统区设置的而不是解放后设置的,设市是在特别行政区成立的同时即1949年4月。1926-19

13、31年间的确只是设立市政厅而不是市政府。 四、1946年设立的市、市、市,是怎么回事?为什么48年和49年的资料上都没有这三个市? 1946年8月核准设置、3市,1982年中华书局辞海附录的行政区域表中广西省中注明此3市“1947年5月请缓成立”(大概是呈请暂缓成立的意思),在该书中此3市列入广西所辖的省辖市总数里(即包括是4市)。 对于一些未成立的市或县、设治局,民国时的书籍或地图的处理都不一样,如的紫湖、居延2设治局,1941年2月呈准暂缓成立,申报1939和1948年的两版地图中都没有绘出,而当时的其他地图,如亚光则绘出。上述广西3市,不同的书的处理也不一样,就如中国之行政督察区中没有列

14、出。 五、桓市是怎么回事? 应是垣市,1947年6月设市时称市,1948年底国民党退出,1982年中华书局辞海附录的行政区域表中察哈尔省的垣市,写明旧名是市,可能是1948年国民党退出前将市名改为垣市。 六、街市是否只是满洲国的称呼?是否于1947年6月被民国政府正名为市? 1937年12月伪满置街市,1941年7月改称市,为伪省的省会,1947年6月批准设立。 七、1929年似乎设过市,1931年东北沦陷后就不列入了国民政府的设市城市列表。此后45年9月是否设市但一直未获准?直到1947年6月才正式确立了设市、并且是院辖市的地位? 设市的时间应该不是1945年9月,是在抗战胜利后国民党进驻后设置,1947年6月批准设置,并为院辖市。 另外附一个三个年份的民国设市情况列表,是以前我在图书馆从1986年的中华人民国行政区划简册(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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