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建筑工程安全)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

上传人:精****库 文档编号:134574948 上传时间:2020-06-06 格式:DOC 页数:290 大小:585.1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0(建筑工程安全)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_第1页
第1页 / 共290页
2020(建筑工程安全)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_第2页
第2页 / 共290页
2020(建筑工程安全)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_第3页
第3页 / 共290页
2020(建筑工程安全)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_第4页
第4页 / 共290页
2020(建筑工程安全)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_第5页
第5页 / 共29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0(建筑工程安全)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0(建筑工程安全)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29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建筑工程安全)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 267-88 第十六篇 机电工人安全技术操作部分 组织编写部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劳资司主 编 部 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第二、三、四、六 、 十二工程局、葛洲坝、闽江工程局、富春江水工机械厂批 准 部 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水利部 试 行 日 期:1988年7月1日 目 次第十六篇 机电工人安全技术操作部分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二章 金属冶炼、加工各工种 第一节 模型工(木模) 第二节 造型工 第三节 冶炼工 第四节 浇注工 第五节 清砂工 第六节 热处理工 第七节 钳工 第八节 机修钳工

2、第九节 车工 第十节 铣工 第十一节 镗工 第十二节 磨工 第十三节 刨工 第十四节 钻工 第十五节 铆工 第十六节 电镀工 第十七节 锻工 第十八节 锯床工 第十九节 冲天炉修炉工 第二十节 冲压工 第二十一节 砂轮机使用 第二十二节 电焊工第三章 起重、运输各工种 第一节 门式起重机司机 第二节 汽车式起重机和轮胎式起重机工 第三节 塔式起重机司机 第四节 桥式起重机(天车)司机 第五节 缆索起重机工 第六节 履带式起重机工 第七节 卷扬机工 第八节 皮带机工 第九节 汽车司机 第十节 电瓶机车司机 第十一节 内燃机车司机第四章 机械维修各工种 第一节 汽车修理工 第二节 施工机械修理工

3、第三节 内燃机车修理工 第四节 轮胎修理工 第五节 白铁工 第六节 扳金工 第七节 喷漆工第五章 施工机械设备运转各工种 第一节 推土机司机 第二节 挖掘机司机 第三节 铲运机司机 第四节 装载机司机 第五节 拖拉机司机 第六节 锅炉工 第七节 空压机工 第八节 制氧工 第九节 冷冻机(氨压机)工 第十节 水泵工 第十一节 柴油发电机工第六章 永久设备安装各工种 第一节 水轮机安装工 第二节 水轮发电机安装工 第三书 卷线安装工 第四节 电气安装工 第五节 管路安装工第七章 电气及通讯各工种 第一节 外线电工 第二节 维护电工 第三节 汽车电工 第四节 充电工 第五节 通讯电工第八章 监测及试

4、验各工种 第一节 金属材料试验工 第二节 混凝土材料试验工 第三节 化验工(含水质化验) 第四节 无损探伤工第十六篇 机电工人安全技术操作部分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101条 凡属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运行、维修、金属加工、电气作业、起重运转等工种均应执行本规程有关章节的规定。 第102条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和规定。 第103条 操作一切机电设备,必须经过专门训练,了解机械性能、构造、保养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准进行工作。 第104条 机电设备,一般应实行定人定机操作,他人设备,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准擅自开动。 第105条 工作前必须按

5、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女工应束发入帽,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操作。工作时严禁赤膊、赤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敞衣、戴头巾、围巾、穿背心。上班前不准饮酒。 第106条 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各种设备、附件、工具等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进行检修或向有关领导报告,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和工具。 第107条 各种机电设备上的信号装置、防护装置、保险装置应经常检查其灵敏性,保持齐全有效,不准任意拆除或挪用配套的设备。 第108条 各种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非电工不准拆装电气设备和线路。 第109条 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挂标志牌,标志牌必须谁挂谁取。合闸前必须检查确认无

6、人后方可合闸。 第1. 0. 10条 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金属容器内和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V,使用电钻等手持电动工具,除有良好的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外,必须戴绝缘手套或装设触电保安器。 第1011条 金属切屑必须用专用勾子清理,碎沫用刷子清理,严禁用手抹或用咀吹除。 第1012条 操作者离开岗位时,必须停机、停电。搬移风扇等转动设备也应停机断电,待机械停止转动以后才许搬移。 第1013条 运转部分及导轨面上等部位严禁放置各种工、夹刀具等物品,设备运转中严禁调整一切制动安全防护装置及给转动部位加润滑油(空压机例外)。 第1014条 搞好文明生产,工作地点及通道必须保持整洁畅通,物件堆放必须整齐

7、、稳固。行车道、厂区重要通道严禁堆放杂物,并按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第1015条 严格执行消防制度,各种消防工具、器材要经常保持良好,不准乱用、乱迁。 第1016条 严肃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中严禁打闹、取笑、睡觉和做各种影响安全操作的动作。 第1017条 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下通过和停留。 第1018条 高处作业应遵守本规程第二篇有关规定。 第1019条 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生产场所进餐、饮水。并按本规程第十七篇有关规定执行。 第1020条 变、配电室、氧气站、煤

8、气站、乙炔站、空压机站、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本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第1021条 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规定、认真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整洁、润滑良好,保证设备安全运转,同时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1022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第二章 金属冶炼、加工各工种第一节 模型工(木模) 第211条 木材库和生产车间的消防器材必须齐备、可靠、方便。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和吸烟。不得存放油料、油棉纱等易燃物品。各场所的木材堆放应整齐。每天工作完毕,必须将周围刨花、木屑打扫干净。 第212条 机床应保持清洁。转动部分防护装置应

9、齐全可靠、接地线良好。各部螺钉、螺帽、紧固件不得松动,工具台上禁止放杂物。 第213条 各种工具、刀具经检查后才能使用,不得有破损、裂纹。 第214条 使用手锯时,锯条要拉至一定张力。在休工时须放松,锯料时检查木料有否裂缝、圆钉,以免锯条弹出伤人。 第215条 用手锯锯小料时,应用脚踏牢后端,逐渐移锯,当锯近尾端时,前端要用架子搁牢,以防木料跌落伤脚。 第216条 使用斧头劈削工件时,应注意木料上的硬节、铁钉,以免损坏斧头。周围不许站人,以防斧头柄碰伤人。 第217条 开动木工机械前,先开抽风机,机床起动后,待主轴运转正常,方可工作。不准跨过机械传动部分传递木材、工件、工具。装卸零件、刀具,必

10、须待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 第218条 使用木磨光机应做到以下几点: 1各部位运转应正常,磨盘应经常保持清洁、锋利。 2带有油松、胶水未干的工件,不准上木磨床加工。 3不准站在磨盘旋转方向或从旋转方向去看加工物件,防止木屑飞入眼内。 4磨光的零件大小应适宜: (1)宽度和厚度,不得超过磨盘的半径; (2)长度必须不影响操作者观看磨光加工情况。 5工件应放在下旋转的半面进行磨光。手不准靠近磨盘。 6. 工作台上的定位手柄必须牢固,不得有松动现象。 7易滚动的木制零件,严禁磨削。 第2. 1. 9条 使用木车床时应注意: 1应认真检查转动部分,保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清除机床台面上的杂物并检查刀杆、

11、刀架、顶针、螺丝是否牢固,然后接通电源试车。 2车削大件,必须经过检查,胶水未干和胶水质量不好工件禁止上车床。使用平盘时,工作物一面须刨平与平盘平面贴牢。禁止车带钉子、死节多和有裂缝的木料。 3车削第一刀时,进刀量要小,以防车刀或工件飞出伤人。打破皮时,用力要均匀。不准用手去试模工件。 4. 装刀具时,刀杆伸出刀架的长度要短于5cm,加工大件时(直径5Ocm以上),必须把刀具固定在刀架上,车刀要夹牢,进刀不可过猛。 5操作时戴好防护眼镜和口罩,不准带手套。操作者离开机床时,必须停车。 第2110条 操作带锯时应注意: 1开锯前,要对锯条、防护装置及各部件,作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

12、 2往台车上装木料时,挂钩应后退,用反杠或大牙将木材掀到车上。然后再扣紧挂钩。 3不准锯加固不稳及锯削线上有铁钉、水泥、铁屑的木料。 4电锯开动后,先空转两分钟,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刀,进刀速度要视木料的软、硬、厚、薄而定。操作者或辅助人员不得站在锯条侧面。应指定一人指挥,紧密配合。 5电锯开动后,第一锯口板面若有凹凸不平时,要停车检查。 6. 电锯开动或停车时,开关手柄要用固定销栓住,防止自动关闭。锯条涂润滑油时,要站立在侧面,刷柄长度不少于1米。清除锯沫要及时。清除时应使用工具。 7工件和锯条接触后,不许再摇摆工件。工件将要锯完时,应用木棒推进,不得用手推。 8更换据条必须关闭电源,待皮带完全

13、停止转动后,方可进行。 9工作台面,锯条的护具如有损坏,应修好后使用。 10. 锯条齿深,不得超过锯条宽度的14。锯床的上轮应装刮板,以防锯屑粘在轮上,使锯条滑脱。 第2111条 使用圆锯机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圆盘锯应装有楔片、防护罩。锯片要紧固并垂直于轴的中心线,启动时不得有震动。先空转两分钟,确认无误后,方可上料开锯。 2. 禁止在圆锯转动时,校正防护罩的位置,锯片以不超过台面13为准。圆锯马达已切断电源,而锯片还在转动,不能用木料塞住强迫其停止。 3纵向锯开木料末尾时,须用木棒压住推送,手指离开锯齿至少10cm。长200mm以下,宽50mm以下的短料不准加工。锯削线上有铁钉、水泥、铁屑的木料不准加工。 4. 不得在圆锯上加工不规则(如弧形的)工件,已经锯开的工件不得再向反方向位置回拖。 5机床开动后,人要避开锯盘旋转方向,手或人体不得接近锯齿,工作台面上必须用红颜色标出安全线,手推木料时,手不准越过安全线。 6工作时如发现异声响或震动,应立即停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