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SLYAQ-A-5.7-12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

上传人:奉*** 文档编号:134561602 上传时间:2020-06-06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3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ZSLYAQ-A-5.7-12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ZSLYAQ-A-5.7-12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ZSLYAQ-A-5.7-12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ZSLY/AQA5.712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任职考核管理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称“三类人员”的任职考核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 职责与权限4.1 安全生产管理部4.1.1 负责公司所有“三类人员”的培训、取证、换证工作。4.1.2 负责公司所有“三类人员”证件的保

2、存、外借。4.1.3 负责对公司所有“三类人员”的任职考核工作。5 工作程序及要求“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知识两方面。“三类人员”必须要经过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5.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每年必须参加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培训。 5.2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安全环保部收缴有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上缴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 5.3 发现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按规定接受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4 遗失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应在市级以上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5.5 变更姓名和变更法人单位等的,应当在姓名或法人单位变更后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5.6 安全生产管理部建立安全生产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公布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情况。_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工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