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产品管理)塔城地区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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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管理)塔城地区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塔城地区20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第三次畜牧业工作会议和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意见,推动畜牧业质量安全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促进地区畜牧业经济又好又块发展,根据自治区畜牧厅关于印发新疆20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食用畜产品生产环节,

2、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畜产品和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基层综合执法,逐步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二、工作目标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兽药残留、生猪瘦肉精残留监测合格率和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三、整治任务(一)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1.具体目标。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2.主要

3、任务。一是继续开展奶站清理整顿工作,提高一批,建设一批,淘汰一批,巩固奶站专项整治成果。二是制定实施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指导各地严格生鲜乳收购站准入,严把生鲜乳收购站的市场准入关,所有生鲜乳收购站主体明确、证照齐全。三是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三项行动”,在全区生鲜乳收购和运输环节开展监督检测,配合自治区在奶牛主产区的沙湾县、乌苏市、塔城市开展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专项监测行动,排查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四是依法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生鲜乳;重点单位:生鲜乳收购站;重点区域:奶牛主产区的沙湾县、乌苏市、塔城市。(二)

4、饲料专项整治行动1.具体目标。提高饲料监管水平和饲料产品检测合格率,使我区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和频次;二是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四是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

5、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塔城市、沙湾县、乌苏市。(三)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1.具体目标。兽药产品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兽药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对GMP实施状况实行监督检查;二是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禁用药物;三是加强兽药监督抽检,组织开展对非法生产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的清查行动;四是加大兽药使用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五是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重点监测猪肉产品中喹噁啉类、硝基咪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和磺

6、胺类药物残留。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禁用、未批准的兽药,以及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猪肉、禽肉;重点单位:兽药生产经销企业,畜禽养殖基地;重点区域:畜禽养殖大省、大县,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地区。(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1.具体目标。规范畜产品生产资料市场,增强农牧民质量安全和维权意识,提高农牧民群众满意度,加强畜牧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从源头上保障畜牧品质量安全。2.主要任务。一是加强许可管理,严格市场准入;二是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三是加强质量检测,强化监督检查;四是加大案件查处,严打违法行为。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生鲜乳、种畜禽、草种、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单位:畜牧业

7、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市场和县乡农资集散地;重点区域:案件多发县市。四、总体安排(一)部署自查阶段(3月10日4月20日)启动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工作。对畜牧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开展自查。(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11月底)一是开展检查监测。各县(市)畜牧部门联合有关单位,加大对禁限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畜质量安全存在问题突出的县市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实施畜产业投入品和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

8、饲料加工厂、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畜牧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二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畜牧业执法,重点推进县级畜牧业综合执法,加大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兽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投入品。四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五是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

9、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六是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台帐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规模养殖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养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各地对畜产品整治工作进行总结。组织召开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视频会议,全面总结20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五、保障措施和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地区

10、畜牧兽医局成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各地畜牧部门要充分认识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要切实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各县(市)畜牧部门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现场指导、指导各地行动实施。(二)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11、,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体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的范围广、因素多,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各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完成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的同时,梳理当地存在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一并整治,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四)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各地畜牧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配合,强化与外部门的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报送信息。对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五)强化技术服务,营造社会氛围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培

12、训工作,指导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牧民科学用药。加强对从事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各县(市)质检机构要为整治活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畜牧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六)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畜牧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也要着眼今后的日常监管工作,要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标本兼治。要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要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准出准入、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综合执法,逐步完善服

13、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六、重大活动安排(一)配合自治区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二)组织开展畜牧业生产资料宣传周活动,积极营造打假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组织开展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为主题的饲料执法年活动。3-11月,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和督导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四)开展兽药市场执法检查和县(市)交叉互检活动。3-12月,严厉打击各种涉及疫苗和兽药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强化对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五)组织开展畜牧业综合执法活动。3-11月,选择部分县开展综合执法,提升综合执法能力,通报表扬执法先

14、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六)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12月份,全面总结2009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附件: 1. 塔城地区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2. 2009年塔城地区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3. 2009年塔城地区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4. 2009年塔城地区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5. 2009年塔城地区无公害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6. 2009年塔城地区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附件1:塔城地区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

15、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解决当前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安排,经研究,决定成立塔城地区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的组成人员如下:一、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组 长:王信昌 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副组长:唐国华 地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所所长李建华 地区畜牧科技推广中心主任 (地区奶办主任)成 员:周生仁 畜牧兽医局办公室主任庞守让 地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所副所长(畜牧兽医局兽医科负责人)加孜拉 地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所副所长王建国 地区草原站牧草种子执法科科长刘新燕 地区畜牧兽医局兽医科副科长李国强 地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所药政科科长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联系人: 庞守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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