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服务)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下属法庭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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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售后服务)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下属法庭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下属法庭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Z21240038)招 标 文 件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二一二年十二月目 录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2第二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5第三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14第四部分 合 同 书 格 式39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48表5-1 投标函49表5-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0表5-3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时适用)52表5-4 开标一览表53表5-5 详细报价清单54表5-6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55表5-7 重要指标响应

2、表56表5-8 合同条款响应表57表5-9 服务管理方案58表5-10 投标人基本情况59表5-1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简历表61表5-12 拟为本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表62表5-13 2010年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一览表63表5-14 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64表5-15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65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投 标 邀 请 函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下属法庭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一、 招标编号:ZZ21240038 ;采购表

3、编号:社保(12)0659;二、 项目名称: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下属法庭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三、 项目内容及需求:1. 项目内容: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下属法庭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二年,一年一签);2. 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3.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4.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2年12月24日至2012年12月28日五个工作日,请在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cgzx/)下载。【注:根据广东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4、(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1.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 投标人须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物业管理企业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证书;3. 外地企业须在中山设有直属的售后服务机构(分公司或子公司),该机构能独立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4. 2009年以来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5.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

5、:报名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原件备查)和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原件备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五、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2年12月24日至2012年12月28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

6、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六、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1月15日 14时30分至15 时00分;七、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15日15时00分。八、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九、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月15日15 时00分;十、 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十一、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

7、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十二、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十三、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人:范先生电 话: 0760-88880606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网址:http:/)联 系 人:姚先生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电 话:0760-88811601、88808187传 真:0760-88819856电子邮箱:tender_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银兴分理处银行帐号:2011 0

8、236 0920 0018 404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2012年12月24日第二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总 则1. 本次招标的项目及范围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下属法庭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2.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为两年,一年一签。首次合同期为: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要与采购方签订合同。3.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方案作适当修改调整或对服务内容作适量增加或减少。4. 中标人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5. 项目基本情况:中级人民法院及下属法庭大楼,物业总建筑面积约13000。物业内容: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租用公用

9、事业办公楼、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楼、固定刑场的秩序维护、保洁、室内外园林绿化的护理,电梯、电器设备的维修、维护,以及中级人民法院仓库、宿舍的保安等。主楼的外墙面以马赛克磁砖和玻璃门窗为主;大厅、走道、会议室、办公室、楼梯的地面多以抛光砖为主。6.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办公重地,对安全性、保密性、规范性要求严格,对物业管理服务要求高标准、高档次。7. 中标人对本大楼的物业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标人在实施前要报告采购人,采购人有审核权。8. 采购人对一些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采购人如认为有必要可查阅中标人的财务状况。

10、9. 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10. 中标人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提供政审资料,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有上岗资格证。为保持稳定,在同等条件下,中标人要优先从目前大楼物业管理人员中择优录用新员工。11. 中标人各类管理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一些公众岗位录用人员体形、身高要有规定。12. 中标人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办公室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一、 概况范围为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租用公用事业办公楼、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楼、固定刑场的秩序维护、保洁、园林绿化的护理,电梯、电器设

11、备的维修、维护,以及中级人民法院仓库、宿舍的保安等物业管理服务。1. 安全防范1) 维持办公区内良好安全秩序,为业主提供安全提示和安全指引。2) 严防盗窃、抢劫、破坏设施和破坏办公秩序的事件发生。3) 严格控制物品出入,若有办公楼物品必须凭有效放行条。4) 负责报刊、信件的收发。5) 应急事件的处理。6) 由采购方与中标人共同确定值勤岗位、值勤时间、岗位职责等,目标是确保万无一失。7) 对一般外来访问、办事人员,建立询问登记制度。8) 办公公共场所要控制噪音,制止喧闹现象,无闲杂人员随意流动。9) 重要出入口24小时值班、24小时监控。整个大院做到24小时有安全护卫人员巡查。10) 确保无重大

12、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发生。11) 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计划和措施,必要时及时报警并告采购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协助保护现场。12) 其它与安全保卫有关事项。2. 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1) 交通、车辆、停车场所有车辆分区、划线停放。2) 自行车、摩托车、机动车等各种车辆停放有序,做到车辆停放规范、整齐、分类、安全。3) 大院内车辆行驶有序,区内一律不准按鸣。3. 清洁卫生1) 大楼室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包括院内道路、广场的清扫保洁、大楼内从一楼到顶楼天台所有室内及公共地方(楼梯、大厅、天台、卫生间等,不含大楼外墙)的清扫保洁及区内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协助清运。2) 每年一次对大楼外墙和天顶玻璃作

13、彻底清洁,保证无异物污迹残留,光洁明净。3) 定期的公共区域卫生消毒、“四害”消杀。4. 会务会议期间负责会议室茶水供给、水果摆设、清洁等。5. 其它1) 中标人需提供工程维护、电气维修等工作。 2) 采购人不提供中标人物业人员的饮食及住宿用房,中标人自行解决食宿问题。二、 岗位人数与各岗位职现责(一) 岗位人数及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所设定的人数不得少于以下配置人数,否则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不能通过初步评审。)1、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下属法庭物业管理处共设:保安员共25人,保洁员共12人,电工7人,前台文员1人,会议接待员1人,主管1人,共47人。其中,保安员不超50周岁,保洁员不超

14、45周岁,电工不超50周岁,文员不超30岁。2、 所有员工的最低基本月薪不可低于人民币1500元(壹仟伍佰圆),并且必须为每位在职员工购买社保。(二) 管理处主管岗位职责管理处主管在公司物业管理部的直接领导下,带领管理处全体人员,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委托管理合同对大楼实施专业化、一体化管理,接受业主方的监督,实现各项管理指标。其职责如下:1. 团结带领项目所属人员按照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有关内容,对中级人民法院及下属法庭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并接受贵单位主管部门的检查、指导和考核。2. 认真执行物业管理法规和管理处有关规章制度,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领导工作高效。3. 负责管理处的日

15、常管理费用及物品采购的申请,合理调配物品的使用,统筹总体费用开支。4. 组织制定项目员工的年度培训大纲,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员工的日常操作规范,服务技能等进行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5. 制定项目员工的考核标准及管理办法,配合公司物管部对各级员工进行考核。6. 组织每周的班会,听取工作汇报,掌握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制定解决方案。7. 保持与中级人民法院及下属法庭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听取业主方的宝贵意见。8. 每天坚持巡检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场培训。9. 制定夜间查岗计划,指定夜间查岗人员并监督查岗情况。10. 及时与业主沟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反馈的信息,不断完善服务。11. 积极与属地派出所、居委会等管理机构和供电、供水、邮政通讯等服务机构建立良好的业务关系,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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