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弘业股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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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06-005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催告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本公司于2006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上刊登了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2006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上刊登了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公告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催告通知。一、会议基本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3月6日(星期一)下午14:30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06年3月2日、3月3日、3月6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时间,即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2股权登记日:2006年2月24日(周五)3提示公告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再次发布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提示公告的时间为2006年2月28日(星期二)。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5召集

3、人:公司董事会6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7出席会议对象(1)截止2006年2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三),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3)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

4、保荐机构代表。8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月27日)起公司股票再次停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否决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日复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在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次日复牌。二、会议审议事项审议事项: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及其修订稿分别刊登在2006年2月7日、2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上。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

5、权利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详见本通知第六项内容。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董

6、事会一致同意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表决权,并代理委托股东在相关股东会议上行使投票表决权。本次征集投票具体程序详见公司于2006年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委托投票征集函。公司股东应当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者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者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

7、投票为准。(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投票为准。(4)如果同一股份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免于受到侵害;(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3)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无论股东是否出席相关股东会议或者是否赞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只要是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须按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方案执行。四、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沟通协商的安排公司董事会将协助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召开网上路演、拜访投资者等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同时,公司提供以

8、下联系方式广泛征求流通股股东的意见:1、股权分置改革热线电话:02552308738/025-52262530/138519460002、传真:025523071173、电子信箱: 4、公司网站:http:/5、联系人:姜琳、王翠五、现场会议参加办法1、登记手续。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本人身份证件及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于2006年2月28日2006年3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

9、0-17:00到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609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2006年3月1日下午17:00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票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具体格式见附件二、三),并注明“相关股东会议登记”字样。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50号

10、弘业大厦1609证券部邮政编码: 210001联系电话: 02552308738/025-52262530/13851946000传 真: 02552307117联 系 人: 姜琳、王翠六、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方式1、征集对象:截止2006年2月24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2、征集时间:2006年2月25日3月6日(正常交易日每日9:00-17:00,3月6日为9:00-15:00)。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4、征集程序和步骤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2月7日

11、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七、其他事项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特此公告。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6年2月23日 附件一: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一、投票流程1、投票代码沪市挂牌投票代码沪市挂牌投票简称表决议案数说明738128弘业投票1A股2、表决议案公司简称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的申报价格弘业股份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1元3、表决意见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同意1股反对2股弃权3股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二、投票举例1、股权登记日持有“弘业股份”

12、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738128买入1元1股2、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738128买入1元2股三、投票注意事项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2、“弃权”票的作用等同于“反对”票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附件二:股东登记表兹登记参加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姓名: 联系电话: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持股数: 年 月 日附件三: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事项: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审议事项赞成反对弃权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注:授权委托股东应决定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投票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被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项征集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注:本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复印件、剪报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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