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上传人:tang****xu5 文档编号:134444582 上传时间:2020-06-05 格式:DOCX 页数:45 大小:36.1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X年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_第1页
第1页 / 共45页
202X年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_第2页
第2页 / 共45页
202X年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_第3页
第3页 / 共45页
202X年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_第4页
第4页 / 共45页
202X年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_第5页
第5页 / 共4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X年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X年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4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篇一:买卖合同纠纷违约金与相关法律法规 买卖合同中逾期违约金与逾期利息(逾期损失)问题 鉴于,欠款纠纷的买卖合同案件,所提出的诉讼请求除 返还欠款外,当事人的金钱孳息损失,是以“逾期违约金” 提起还是应以“欠款利息”提起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案例及 法条后, 就如何准确定位该诉讼请求, 发表一些个人的看法, 也为今后该类型的诉讼案件提供一些思路。一、逾期付款违约金和逾期利息(逾期损失)的概念 所谓“违约金” ,顾名思义,是指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的 约定,而应向合同相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其存在的前提是 合同对此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就是合同双方约定当一方 不按期履行其付款义务时,应向

2、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 逾 期利息(逾期损失) ,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钱的 义务,而其并未履行这个义务,另一方有权在向其主张支付 本金时,同时主张本金延付期间的利息。由上可知, 原告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 应当有合同约定, 而主张逾期利息(逾期损失) ,则不一定有合同的约定,甚 至不一定是合同纠纷,只要能够证明存在欠款的事实即可。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款项支付的不同情形1、当事人既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支付利息的标准或数额;2、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 款项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约定违约金或利息的计 算方法或数额;3、当事人约定

3、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但未约定逾期支付 款项是否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4、当事人对支付款项的时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三、原告一般会列出的几种诉讼请求模式。1、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支付逾期付 款违约金; 2 、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支 付利息;3、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既请求支付逾期付款 违约金,又请求支付利息;4、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赔偿利息损 失。 四、针对不同情况应当采取的诉讼模式。我国现行法律对不同的合同中出现的欠款情形应承担 法律责任的规定是不尽相同的。 合同法对此情形的基本 规定是支付违约金,如总则部分和分则中的买卖合同、承揽 合同、技术合

4、同等。但是有些合同,如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则规定的是支付利息。另外有些合同,既没 有规定应支付违约金,也没有规定应支付利息。根据上述不同类型的合同约定,我总结出以下四种向对方主张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或利息的方法:1、合同双方明确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和逾期支付违 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金额。这时,应严格按照双方的合 同约定来主张违约金或利息(除非此类约定违反了法律规 定)。此种情况下,不论是逾期付款违约金还是欠款利息, 两种表述都是可以接受的,不会引起歧义,也不会导致法律 适用的冲突。 但需特别注意的是,当事人如同时主张逾期付款 违约金和利息,即使这两者均有合同约定,也存在着被法院 驳回的风

5、险。因为这种重复计算实际上过分加重了对方当事 人的负担,法院很可能会应对方当事人的请求,引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的规定,判令驳回对其中一项的诉讼请求。2、合同双方明确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 期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约定违约金或利 息的计算方法或金额。这时,应当根据法律的相应规定(主 要为合同法 ,见附件一),准确提出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或利息的主张。( 1)如果法律规定此类合同拖欠款项应支付违约金, 应向对方主张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或金额应当按 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 计算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参照中国人民银

6、行规定的金融机 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执行。在此,有必要引用一下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的逾期贷款利率标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XX251号)规定:“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 ) 罚息利率由现行按 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 水平上加收 30-50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 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50-100。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 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 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

7、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 收复利。”可以看到,参照上述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时,日万 分之二点一的原标准在名义上已丧失法律效力,但是以“在 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作为新的计算标准,实践中会经常缺乏可操作性。比如非借款合同的 当事人往往不会约定合同履行期内的利率,这种情况下,根 本无法推算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由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适用中国人民银行逾 期贷款利率的问题上使用的是“可以” ,而非“必须”或“应 当”,所以法院既可以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调整逾期付款违 约金标准, 也可以选择不这样做。 既然现标准缺乏可操作性, 有人就主张仍适用万分之二点一,似乎也不是不

8、可以。笔者则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加收30 %50 %也许更适合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比如说, 截止到起诉之日, 违约期限在一年以上二年以下的, 按照一年期贷款的基准利率加收 30% 50%;违约期限为二 年至三年的,按照二年期贷款的基准利率加收30% 50%;违约期限超过五年,按五年期贷款的基准利率加收30%50%。(2)如果法律规定此类合同拖欠款项应支付利息,则 只能向对方主张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法或金额应当参照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规定。 (3)如果法律对此类合同未作相应规定,则应 当根据合同约定的不同表述,确定不同的主张内容。即约定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

9、按照前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处理; 约定欠款利息的,参照前述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处理。3、合同双方只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但未约定逾期支付 款项是否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这时,不可以提出逾期 付款违约金的请求。对于是否能适用前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 复,个人认为也是不能够适用的。因为该批复中涉及的情形 只是针对“未明确违约金计算标准” ,而不是针对“未约定 违约金”。 如法律或司法解释对此有相应规定,可以提出要 求对方支付利息或逾期付款损失, 如借款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买卖合同等; 在法律没有相应规定的情况下,可要求对方赔偿利息损失, 利息损失数额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4

10、、合同双方对支付款项的时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这时,首先应根据法律相应规定, 确定款项应当支付的时间, 之后,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数额同样可 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五、结论 综上,在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支付利息的情况下, 个人认为应当按照上述论述中述第三种情况以“逾期付款损 失”的名义提起金钱孳息要求为佳。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 XX 8 号)第二十四条第 4 款之规定,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 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六、相关法条(一)合同法有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 “当事人

11、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 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 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三款:“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 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合同法解释二第五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 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 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 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 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 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 当减少的,

12、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 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 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 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 于造成的损失”。合同法解释一五、违约责任第二十一条 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 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 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 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二条 买受人在检验期间、质量保证期间、合理 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出卖人未按要求予以修理或者因情况 紧急,买受人自行或者通过第三人修理标的

13、物后,主张出卖 人负担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三条 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买受人依照合同 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减少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 持。当事人主张以符合约定的标的物和实际交付的标的物按 交付时的市场价值计算差价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价款已经支付,买受人主张返还减价后多出部分价款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四条 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 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 当随之变更。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 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 法院不予支持。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

14、对账单、还款协议等 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 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 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 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 的除外。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 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 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第二十五条 出卖人没有履行或者不当履行从给付义务, 致使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人 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予以支持。第

15、二十六条 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 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 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 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第二十七条 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对方违约为由主张 支付违约金,对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或 者不构成违约等为由进行免责抗辩而未主张调整过高的违 约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法院若不支持免责抗辩,当事人是 否需要主张调整违约金进行释明。一审法院认为免责抗辩成立且未予释明,二审法院认为 应当判决支付违约金的,可以直接释明并改判。第二十八条 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 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

16、损失的,人民法 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 造成的损失。第二十九条 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 对方主张赔偿可得利益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 主张,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九条、本解 释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进行认定。第三十条 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 方对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违约方主张扣减相应的损失赔偿 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一条 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而获有利 益,违约方主张从损失赔偿额中扣除该部分利益的,人民法 院应予支持。第三十二条 合同约定减轻或者免除出卖人对标的物的 瑕疵担保责任,但出卖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不告知买受人 标的物的瑕疵,出卖人主张依约减轻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