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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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一、强化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一)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落实危大工程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专项方案编制、审批和专家论证等,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施工。主要整治: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维护保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深基坑土方开挖、边坡支护、基坑降水等;高支模架体支撑架搭设;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隧道、基坑(槽)开挖、盾构等关键环节安全控制等。(二)突出高坠事故防范。深入分析高坠事故高发原因,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启动高坠事故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三)

2、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督促建筑企业加强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防控,完善作业审批制度,认真识别安全风险,制订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强化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四)强化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住建管理部门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力度,制定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实时分析地方隐患情况,动态评价隐患排查治理成效,督促施工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评价隐患排查治理成效。(五)强化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建筑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若干规定,推动建筑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3、开展为期半年时间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未批先建、违法发包、肢解工程、压缩合理工期、不按时提供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一)完善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及实施细则,修订建筑施工标准化考评细则,力争到2021年底,基本完善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在建工程项目标准化考评率达到100%。加快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制订完善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标准化评估标准危大工程监管技术导则等一批安全生产相关地方标准、技术导则。(二)创新手段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人工智能技术为安全生产

4、保驾护航,推进新技术、新产品替代非标准产品、工艺进程,推广使用承插盘扣式脚手架、智能安全绳等。推广施工现场门禁系统、塔吊电梯运行实时监控系统、扬尘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洞口临边红外感应技术、现场隐患即时通报技术和深基坑、塔吊、高支模等危大工程实时监控、预警技术应用。完善湖北省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推广使用隐患排查APP应用,加快“互联网+监管”进程。(三)加强人员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建筑工程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完善监督人员依法履责制度,建立监督人员定期轮训制度,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和监管效能。通过“湖北省建设科技大讲堂”,定期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施工技术讲座,及时发布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信

5、息。利用安全培训微视频、微信小程序、安全知识小手册扩大安全教育覆盖面。经常性开展实体培训、应急救援演练,形成多层次、多方位的教育培训机制,提高教育培训效果。(四)强化安全防护用品质量管控。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安全防护用品质量管控,特别是加强对安全帽帽壳强度、安全网材质、密目式安全网阻燃性能、安全带质量等方面的重点管控。加强对高支模支撑架体材料质量检测监督管理,保证架体材料质量。(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多层次的智慧工地、标准化工地观摩交流活动,充分利用省级、片区和市县交流平台,为地方、企业提供交流、学习机会,以先进典型引路,达到整体水平提升。三、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6、一)完善监管制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验做法,建立预防高处坠落、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以及规范第三方服务等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二)转变监管模式。在市州及有条件的县(市、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科技手段,形成以现场监督为主、远程监督为辅的监督模式。建立差异化监管机制,对隐患数量多、发生频次高的地区,动态扣分多、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对管理规范、标准化工作推进积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不打折扣的企业和项目,适当减少检查频次。(三)规范监管行为。修订完善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办法,严格安全监督工作程序,提高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7、进一步完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及不良信息公示程序,严格处罚标准,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四)发挥片区交流制度作用。充分调动市州住建部门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片区交流联系制度,通过片区牵头单位在片区内定期组织先进经验交流、开展交叉检查、组织专题调研等活动,加强市州级住建部门间的学习帮扶,促进互进互学互鉴。(五)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政府监管。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参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化考核、危大工程专项检查、专业数据收集处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充实监管力量。附件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时间安排表工作阶段工作内容工作措

8、施完成时限一、部署启动整治阶段1.研究建筑施工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1.起草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复开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南。2020年23月2开发“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管理平台”,开展复工复产信息上报。3.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2020年46月2.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理4.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不少于一次危大工程管理督查检查。2020年、2021年、2022年每年各两次5.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汛期安全生产及深基坑安全管理专项巡查。2020年79月6.开展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专项巡查。2020年1012月3.突出高坠事故防范7.调研高坠事故高发原因,形成调研报告。2020年79月8

9、.部署开展建筑施工高坠事故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11月2022年11月4.加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9.与危大工程管理同步实施,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不少于一次督查检查。2020年、2021年、2022年每年各两次5.强化管理部门监管责任10.部署全省建筑施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2020年、2021年2022年全年度开展6.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1.开展为期半年的建设单位落实首要责任专项行动。2021年712月二、强基固本攻坚阶段7.推进标准化强基础12.修订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细则。2020年712月13.督查检查各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开展情况,力争2021年底达

10、到100%2020年7月2021年12月14.制定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建设地方标准。2020年7月2021年12月15.完成隐患排查治理地方标准编制。2020年16.完成全钢式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地方标准编制。2021年17.制定危大工程监管管理技术导则。2020年5月2021年3月18.完成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制定。2022年8.利用信息化保安全19.研究制定推行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文件。2021年1月6月20.完善湖北省质量安全监督系统。2020年412月21.推行隐患排查APP使用。2020年79月22.举办智慧工地观摩交流活动2021年712月9.利用科技助力安全23

11、.在高支模分项工程逐步推行使用承插盘扣式脚手架。2020年7月10月24.推广智能安全绳使用2020年10月2021年6月25.对深基坑、塔吊、高支模等危大工程推行实时监控技术。2021年16月10.强化人员能力建设26.每年度开展一至两次监督员培训,力争每两年时间所有监督员轮训一遍。2020年、2021年、2022年的1012月27.制作培训微视频、微信小程序,印发教育培训简易手册。2021年16月28.举办全省建设科技大讲堂每月开展一次11.强化安全防护用品质量29.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联系,制定联合监管机制。2021年16月12.发挥示范引领作用30.省级举办智慧工地、标准化工地观摩活动。

12、每年不少于2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31.片区举办智慧工地、标准化工地观摩活动。各片区自行安排三、巩固提升完善阶段13.完善监管制度建设32.建立预防高处坠落、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以及规范第三方服务等相关制度2022年412月14.转变监管模式33.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2021年112月34.建立差异化监管机制。2021年16月35.在监督平台统计公布每季度全省动态扣分分值前100企业名单。2021年、2022年15.规范监管行为36.修订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办法。2020年410月37.制定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实施细则2020年7月9月16.发挥片区交流作用38.建立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分片联系及交流机制。2020年2月3月39.指导各片区定期组织先进经验交流、开展交叉检查、组织专题调研等活动。各片区适时开展相关活动17.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政府监管40.建立政府购买第三方机构参与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2022年1-6月18.总结三年行动工作成果41.印发住建系统工作简报,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7-12月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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