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高地诸政治体系》读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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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缅甸高地诸政治体系读书报告2016年11月11日 社会变迁是人类学长久以来的探索领域,在人类学的学术重镇英国更是如此。自马林诺夫斯基和拉德克里夫布朗奠定功能主义之后,英国的人类学长期采用的一种静态的社会功能论来分析他们的田野民族志发现。但是也有许多学者不满足于功能主义的简单的一元分析,而试图在马林诺夫斯基的理论基础之上更进一步。这些学者很容易的发现了功能主义理论中对于历时性取向的匮乏,同时也发现了在现实的社会之中矛盾和冲突仍然是存在的,社会并不是像功能主义原本假定和在民族志中所呈现出来的那样均衡和不变。在这方面做出探索的人类学家也有很多,比如格拉克曼(Gluckman)在他的理论中就承认了在社

2、会之中,矛盾和冲突仍然是存在的,但是这些矛盾和冲突并非不可调和的,也不会导致社会结构的大变迁,他认为这些矛盾和冲突可以在仪式中被象征性地解决,甚至反过来又加强了社会的连续性和团结性。与格拉克曼持有类似观点的人类学家还有一些,比如福蒂斯。总的来说,这些人的理论多少是对于功能主义的一种修正,他们代表了当时人类学者们对于功能主义中的一些缺陷已经察觉,同时试图做出弥补的努力。但是他们的研究并没有像利奇这本书一样给人类学界带来如此巨大的影响,正如莱曼在译序中对于缅甸高地诸政治体系的评价:“这肯定是库恩意义上的一场真正的范式转换。”在这里谈到对于缅甸高地诸政治体系的评价不是为了证明这本书有多么经典实际上这

3、一点也无需多言,而是为了更加清晰的表述清楚在利奇做出这本研究的时候,英国人类学界的状况,从而让我们理解利奇到底是在提出一个什么样的问题,他又做出了怎样的回答,这才是理解他的观点的价值所在。这本书是作者依据从1939到1945在缅甸生活、服役、调查写成的民族志报告。正是建立在对缅甸克钦人的长期、深入的田野调查基础上,同时又包含着对于英国人类学界强烈的反思,这本书才酝酿而出。该书的创新性和贡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F.K.莱曼和张文义在利奇克钦模式的得与失(代译序)中总结了缅甸的三大贡献:1、 颠覆了人类学原本对于族群范畴的认知。在缅甸之前,人类学家一直习惯于将族别范畴(被命名的并自我认同的社会体系及

4、其文化)在原则上认作原生的实体认作本质主义的身份,一个社群“真正是谁”。缅甸之后,我们被迫开始重新思考族性,并非将其想象为社群中社会政治关系的函数,因此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固定的或单一的。2、 利奇的研究促使我们从之前将文化仅仅只作为“上层建筑”而已的陷阱中走出来,而迫使我们从新思考,我们所认为的“一个民族的文化”到底有多少是一个民族自身所有的?又有多少是被附加在这个民族的身上的。尤其是,作为文化承载者的个人往往将文化视为是客观的、固有的,但是赋予该民族这种文化的人或者人类学家往往要认为,这种文化是被建构、被赋予的。以中国的民族识别为例,实质上就是国家政权将族群范畴的一次蓄意分配。而中国今天所

5、构建的一种“中华民族”实际上也是一种族群构造运动。利奇的理论有助于我们认识这个困境。3、 缅甸将东南亚与北部的纽带及其与中国的关系放入了现代人类学发展的中心来审视。中国西南是东南亚与中国的缓冲地带,或母宁说是一个交叠地带。许多云南的族群在中国与东南亚之间扮演了“文化中间商”的角色。因此,要充分理解中国的族群建构,我们不但应该将云南的各族人群放入现代中国族群类别建构以及总括性的中华民族这一范畴的的背景下来看,还应该放在东南亚与中国的背景下来看。(这种看法,实际上是让我们关注不同人群之间的互动关系,放在相互联系的背景之中去看待,而不是孤立的去看待某一个人群,二是要求我们关注族群与国家间的互动,国家

6、政策对于少数民族的影响以及国家对于少数民族的操纵中来看该人群的反应。)在同一篇文章中,也通过征引一本文集的导论(Chit Hlaing 2007a)指出了对于缅甸的批评和不足。Chit在文中指出:利奇误会了景颇名词中的几个关键词,这导致利奇的分析出现了错误,实际上的缅甸社会结构并非是利奇所刻画的那样,利奇的理论具有一种相当的局限性。同时,他也指出,利奇的分析仍然没有超出功能主义的局限,他的结构分析是一种“动态均衡”,在利奇的“结构”分析中,克钦社会在贡萨和贡劳来回摆动,但是却是一种内在的没有方向的过程。弗思在为缅甸所写的序中,强烈的褒扬了利奇这本书所做出的贡献。他指出,利奇的动态理论高度抽象,

7、已经超越了前人所为,同时利奇的论证方式也引发了弗思的激赏。但是比较有意思的是在弗思的序中,隐晦的批评了利奇在缅甸一书中关于人和群体行为过于狭隘,即将人和群体的行为动机限定为对于权力的攫取。弗思的这点批评实际上回应了在读这本书的一个疑惑,即作者是在一个什么样的角度来理解社会结构的,他在书中这样写道“我认为,实际情景中的社会结构(与社会学家的抽象模型相比),是由一套关于个人和群体之间权力分配的理念组成。”如果我们能够和一个已经被广泛批评的概念“经济人”相对照的话(驱动人行动的基本动力是经济理性),那么我们或许可以将利奇笔下的克钦人用“政治人”来描述。(人的行为出于对于权力的攫取)利奇本人在1964

8、年缅甸重印的版本中写了非常具有战斗精神的导言(1964年重印版序)。在这篇文章中,他广泛的回应了各种对于这本书的批评,实际上构成了利奇和他的反对者之间的一种对话,同时又重申了利奇的观点,这是比较有价值的。他直言不讳的指出了自己的研究和福蒂斯等英国当时人类学家研究之间的差别,自己的动态理论已经超越了之前的研究者。他认为自己的动态理论是依据言语范畴的动态解释,其结论是想象性的,而福蒂斯的研究则是根植于植物学的,结论是经验性的。他成功的指出了系统性秩序是想象的,而在他之前的人类学研究者则从未做到,关于经验材料的看法也不相同,福蒂斯通过对经验材料的分析而进行的仍然是一种静态的分析,仍然是一种综合的、均

9、衡的框架。在这篇序言中,利奇重新表述了关于“仪式”的看法,他认为,事件只有通过加诸其上的言语范畴而被赋予秩序时,才具有结构性。利奇认为,仪式更有用处的处理是把它看做是视为所有行为都有的一个层面,即沟通层面。这一论点是将语言的特点语言的特点赋予受文化规范的行为。即事件(具体的行为)只有借助语言范畴的有序组合才可被看作是结构性的。(我不知道利奇的意思是指“仪式”是一种被设计用来交流的语言,还是说我们应该从沟通功能来理解仪式。)就是说,同样一种仪式,其实是一种用来表述社会规范的语言,可以被人们加以理解。(那么我们的为什么一定要用实践行为来表达呢?为什么不用语言直截了当的讲呢?一个原因会不会是因为人们

10、有意识的来强化自己的社会规范,将它在各个不同的场合,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和强化,仪式或者神话其实都是社会力量展演的场景和平台。)以社会结构的变迁为中心,利奇聚焦了其中的关键层面,首次立体而富有深度地建构了该研究的系统框架,全面鲜活的呈现了缅甸克钦人/景颇人政治生活的真实样态。从社会结构的动态变迁视角出发,利奇以极为细腻而敏锐的、层层深入的追问方式,提炼出与克钦人社会形态变迁相关的几乎所有层面和因素从克钦人和掸人生存的自然环境,到克钦人和掸人生产方式,从克钦人当时条件下的政治状况到历史上克钦人与周围其它族群之间的互动关系和社会结构变化情况的宏大背景,从克钦人关于各个本土概念的自我认知,到克钦人在现实

11、生活中的行动逻辑和灵活化的解释。虽然依据的主要是从交代问题及背景阐释关键概念和社会规范分析问题,提炼观点的方法来写的这本书,但利奇并没有满足于接受一种狭隘的共时性研究,和一种简单的从某一个人群范畴来理解克钦人。利奇首先批评了传统的民族志报告中的静态的社会观,然后他表明了自己所要建立的分析框架,解释了自己是在哪一种意义上来使用关于分析的几个关键概念,比如社会结构与文化、诠释、单元社会、模型体系、仪式。然后介绍了当地的自然环境,并分析了在这种自然环境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各种人群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力水平。在此之后,利奇批评了英国政府和各种前人所做的研究中,以一种语言上的分类标准来区分和划分各个人群范畴的

12、方法,他指出,在实际的克钦人的现实生活中,人的身份往往具有一种多元性,即一个人可能同时具有多重的身份角色,根据在不同的场合之中选择使用那一种身份,而且当地人还存在一种变动的趋势,一个人能够“变成另外一个人”。作者还针对性的提出,为什么在有些社区里,人们能够使用同一种语言,而在另外一些社区之中,人们却能够保存多种语言而不被同化?在简单的交代了传统研究应该关注的重点之后,利奇终于回过头来正式进入研究的场景。像一般的人类学研究一样,他选择了一个具体的社区来考察社会变迁的问题,这个具体的社区就是帕朗。也像所有的克钦人社会一样,帕朗也充斥着不稳定的因素。利奇首先介绍了帕朗具体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然后从

13、达玛母尤制度和氏族复仇的神话两方面来介绍了帕朗的不稳定性。但是这种不稳定性还没有得到比较好的阐发,如果我们没有关于对帕朗这个地区的地方知识有一定基础的了解,那么我们是不可能真正理解帕朗社会的。比如,当克钦人在使用“喀”这个词时,他是在使用与他整个社会生活范围相关联的概念。如果我们要想深入的了解克钦社会,那么我们必须要了解克钦社会的基本的关键概念。利奇说明了这样一个问题,在当地不同的人群,他们对于一些具体的声望、权力等级这些具体的问题上有着非常不同的看法,但是,他们关于如何去分辨一个人群拥有较高声望和权威地位的标准却是一致的。因此,利奇实际上提请我们应该加以关注的是这些人群分类的规则和标准,在克

14、钦人社会的规范中如何判定一个人群是应该享有较高声望地位的,如何区分一个社会之中人群的结构化关系的。因此,利奇紧接着为读者展示了克钦贡萨社会中的结构性范畴。(在后面利奇也简单介绍了贡劳社会和掸人社会的结构性范畴的不同。)尽管在理想的社会规范上,克钦人的社会秩序应该是井然有序的,但是还是存在一些社会地位更加低下的人谋求更高社会地位的途径,他们能够灵活的利用同样的社会规范,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比如在不同的氏族之中,会将同样一个故事讲述成不同的版本,每一个版本都有助于提高讲故事者的身份地位。而在克钦人社会中,面临外在的外在政治环境和经济的变迁,克钦社会的结构总是处于变迁之中。利奇在自然环境上的分析并

15、没有得出什么结论。但是在对于政治环境的分析上,他猜测说只有当外来因素导致掸人权力败落时,困境才会出现。这时克钦山官就有机会攫取接近召帕的那种权力,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有可能随之发生起义。在对于人的因素的分析上,他得出结论说真正的贡劳反抗者并不是背弃了传统的克钦人规范,而是在向山官学习(就像山官在模仿掸人国王一样),他们的动机都是为了攫取权力。(他的原型可能是幼子继承制中的长子。)由于贡萨克钦社会实际上处于贡劳的民主和掸人的集权之间,因此,贡萨总是想要转变成为掸人社会,但是由于制度上的局限性,这种转变不会成功。山官在试图变成一个掸人国王的时候,同时也失去了它在结构上的支持力量。(从这一点上,如果和格拉克曼的观点对照会相当有趣,格拉克曼等人的观点实际上是证明在社会中的矛盾冲突加强了社会的团结,但是利奇在这里的观点恰恰相反,他认为一个表面上在走向繁荣和顶点的贡萨社会实际上会变得越来越脆弱,更加容易走向分裂。一个试图将自己变成掸人国王的山官是在进行一种慢性自杀。)关于这本书的结论部分,我想在前面的部分,我们已经大致了解了。大致就这么多,不想写了。大约反正写来也只是方便以后回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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