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及电网企业输配电服务三方合同协议书范本

上传人:tang****xu6 文档编号:134388613 上传时间:2020-06-05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6.6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江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及电网企业输配电服务三方合同协议书范本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江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及电网企业输配电服务三方合同协议书范本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江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及电网企业输配电服务三方合同协议书范本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江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及电网企业输配电服务三方合同协议书范本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江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及电网企业输配电服务三方合同协议书范本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江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及电网企业输配电服务三方合同协议书范本》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及电网企业输配电服务三方合同协议书范本(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编号: 江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及电网企业输配电服务三方合同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甲方:乙方:丙方:江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及电网企业输配电服务三方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三方签署:(1) 购电人(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甲方): ,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 企业,企业所在地为 ,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0甲方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0(2) 售电人(发电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电力生产企业,企业所在地为 ,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

2、册,已取得江苏能源监管办颁发的本合同所指电厂(机组)发电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0乙方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0(3)公司(电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丙方),系一家具有,企业所在地为,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江苏能源监管办颁发的本合同所指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鉴于:(1) 甲方在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用电电压等级为 千伏(kV),总用电容量为 兆瓦(MW)的用电企业。(2) 乙方在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座总发电容量

3、为 兆瓦(MW)的电厂,装机为台,分别在年投产,并且已转入商业运营。(3)丙方在江苏省拥有并经营管理电网。甲、乙两方拟通过丙方完成购售电直接交易,三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 照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基本规则(试行)(电监市场200950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和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 文本)(试行)的通知(电监市场200929号)、江苏省电力用户与 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暂行办法(苏监能市场201495号),本着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章定义和解释1.1定义1.1.1

4、直接交易电量:甲、乙两方经自由协商所签订的电量或在电力交易平台直 接交易集中撮合成交的电量, 已满足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安全校核要求, 经江苏能 源监管办、省经信委确认后,三方合同约定的交易电量。1.1.2 计量点:指经合同三方确认的本合同中计量直接交易电量的电能计量装置 关口表安装位置。1.1.3 紧急情况:指电力系统发生事故或发电、 输配电、用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 电网频率或者电压超出规定范围, 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 主干线路功率超 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 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 导致电网 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 并且该情况在结束后得到江苏能源监管办和江 苏省经

5、信委的确认。1.1.4 工作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公历日。1.1.5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 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雨、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来水达不到设计 标准、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 乱等1 。1.2 解释1.2.1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被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亦不应以 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1.2.2 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2.3 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 的除外。遇有本款约定的情形时, 相关义务人应当依

6、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 手续。1.2.4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为公历日、月、年。1.2.5 合同中的 “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第二章 三方陈述2.1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在此向其它两方陈述如下:2.1.1 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1.2 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 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2.1.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 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 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2.2 本

7、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 签署本合同的是本方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并且本合同生效后即对三方具有法律约束力。2.3 如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合同三 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则予以调整和修改。第三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3.1 甲方的权利包括:3.1.1 根据已与丙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享受丙方提供的 有关用电服务。3.1.2 根据本合同获得丙方的输配电服务,与丙方协商制定用电计划和设备维修 计划。3.1.3 获得乙方、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查阅关口计量数据3.2 甲方的义务包括:3.2.1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

8、和技术规范,运行、维护有关用电设施,合理控 制用电系统电能质量。3.2.2 事先向丙方和市场运营机构提供直接交易容量、 电量及其他生产运行信息3.2.3 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3.2.4 按相关规定缴纳直接交易电量相关费用。3.2.5 向乙方和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3.2.6 直接交易电量不得转供或变相转供。3.3 乙方的权利包括:3.3.1 根据已与丙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享受丙方提供 的并网调度服务。3.3.2 根据本合同获得丙方提供的输配电服务。3.3.3 按相关规定收取直接交易电量电费。3.3.4 与丙方协商制订设备检修计划。3.3.5 获得甲

9、方、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查阅关口计量数据。3.4 乙方的义务包括:3.4.1 向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的电能。3.4.2 遵守已与丙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 规范,运行、维护有关发电设施。3.4.3 事先向丙方和市场运营机构提供直接交易容量、 电量及其他生产运行信息3.4.4 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345向甲方和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 3.5丙方的权利包括:3.5.1收取输配电费用。3.5.2与甲方、乙方协商制订设备检修计划。3.5.3获得甲方、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查阅关口计量数据。3.6丙方的义务包

10、括:3.6.1遵守已与甲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和已与乙方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3.6.2向甲方和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3.6.3抄录甲方和乙方计量点电量,代理结算直接交易电量电费。第四章交易电量、电价4.1本合同各方同意,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丙方作为输电方,甲方愿意向乙方号机组购电万千瓦时(甲方侧计量)。甲方电量按户号分月计划见附件一。以下4.24.4条款适用价差联动模式4.2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机组现行目录上网电价的基础上:按照价差C联动,价差C为元/千瓦时(含税),此价差与甲方现行的目录销售电价、乙方机组现行的上网电量目录电价联动。(注:价差为正时,表示发电企业获得高于现 行目录电价的

11、结算价格,即电力用户高于目录电价结算);价差为负时,表示发 电企业低于现行目录电价的结算价格,即电力用户低于目录电价结算。)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发电侧或者销售侧目录电价, 则按调整后的相应目录价格执行;但甲乙双方可在合同总量不变的基础上,可自行协商调整合同约定的价差,并按照第七章约定办理合同变更。4.3甲方直接交易结算电量,仍按照供用电合同的约定,保持峰平谷电量结 算规则不变、单一制电价或两部制电价结算方式不变。直接交易部分的电量电度结算价格,按照P仁Pa+C执行(公式1)其中,Pa为该电力用户适用的目录电价的电量电价;C为4.2中的价差。4.4乙方直接交易电量价格P2:乙方直接交易结算电

12、量,按照 P2=Pb+C (公式2)其中,Pb为经政府部门批复的机组上网电价;C为4.2中的价差。以下4.54.7条款适用于输配电价模式4.5直接交易成交电价P,为元/千瓦时4.6甲方的结算电价P1,在直接交易成交电价P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支付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线损。P仁P+输电电价+政府基金附加+线损(公式1)甲方结算电价P1如下表所示:类别电价(单位:元/千瓦时)直接交易成交价格P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线损结算电价P14.7乙方的结算电价为直接交易成交电价,即 P2=P (公式2)4.8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输配电价,则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但甲乙双方 可在合同总量不变

13、的基础上,自行协商调整合同电价,并按照第七章约定办理合 同变更。第五章电能计量5.1电力用户直接交易涉及的电量计量点分别在甲方与丙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以及乙方与丙方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中约定。5.2直接交易结算电量以甲方与丙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中约定的计量点关口 表计量的电量(仅限大工业电量或一般工商业电量)为结算依据。第六章分月计划安排、结算和支付6.1在合同执行周期内,按月结算,执行周期的末月进行违约清算。6.2对于合同执行周期跨月的合同,甲乙双方均可以结合自身的情况和前序月份 实际结算情况,于每月15号至20号(遇节假日顺延)在电力交易平台提交关 于下一个月分月计划滚动修订安排的申请。甲、乙双方在电力交易平台确认后提交电力交易中心汇总。经调度机构安全校核通过后,电力交易中心汇总上报省经 信委和江苏能源监管办,将当月的修改变动情况备案并修改下月分月计划。若本合同签订方对修改申请达不成一致意见,仍按照原分月计划约定执行。原则上, 交易中心不再受理当月偏差电量调整申请。6.3月度结算原则上按照分月计划电量执行。当甲方实际用电量或乙方上网电量 达不到月度计划安排时,按照实际电量发生值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