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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 机械旋挖成孔(冲孔)灌注桩桩基工 程施工合同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署时间: 甲方(发包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承包方):法定代表人:第一部分协议专用条款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日期:签订地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建筑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此合同,双方共 同遵守。、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 工程内容:桩总
2、根数根,合计桩长暂定为 米,桩径为 mm,砼C,砼总量暂定为: m3,采用桩端后压浆技术。4、 总建筑面积:约m20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1、 承包范围:依据 设计单位设计的,经甲方盖章确认的版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强制性条文、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文件、技术核定单及各种工作联系函、甲方通知等所有机械旋挖成孔(冲 孔)灌注桩桩基工程。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三、工程造价、结算单价及结算原则:1、合同暂定总价:约人民币(大写) (元),详附件造价汇总表。2、综合含税结算单价:(1) 灌注桩综合含税结算单价:人民币 元/立方米。(2) 空孔桩综合含税结算单价:人民币 元/立方米。(3)
3、灌注桩综合结算含税单价含充盈系数、超灌部分砼费用及施工机械进出场 费用、施工及生活水电费、保险费、工程临设、夜间照明、其他配合费用及桩位 测量定位放线、挖砌泥浆沟槽、挖泥浆池、泥浆池防护、拌制护壁泥浆、泥浆外 运(运距长短已在单价中综合考虑)、机械挖桩孔、安放护口管、钻机就位、调 整垂直度、钻孔取土及土外运、钢筋笼制作(焊接)、探孔、安放钢筋笼、安放 注浆管、桩基检测配合费、吊放导管、清孔、灌注砼、注水泥浆、桩垂直度及桩顶标高的控制、建筑垃圾的装卸外运清理堆置、填桩孔、施工完毕后的场地清理 等所有相关内容,还包括由于工程原因引起的桩不能连续施工和按甲方指令移位 或停机等待状态等因素、 因孔壁坍
4、落采取的应急措施费和多用砼费用、 本工程周 边管线和周边设施保护的一切技术措施费用、 劳务人员综合保险费、 安全文明施 工、市容环卫环保协调费、夜间施工申报、泵送砼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费用。本合同签订后, 省市建设主管部门任何有关造价管理调整的文件均不作为 计价依据,综合结算单价不因任何因素 (如市场价格的波动、 政府政策性调价等) 而调整工程造价。(4)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对现场进行了勘察,由于施工场地问题,产生的一 切措施费已包含在总价内。3、结算原则:(1)灌注混凝土桩:本工程量应依据甲方、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的桩基施工记 录,结算总方量(其中结算桩长按设计桩顶标高至实际施工的桩底
5、标高的长度计 算)乘以灌注混凝土桩综合含税单价。(2)空孔桩:结算总方量(其中结算空孔桩长按实际钻孔长度扣除实际有效桩 长及设计超灌长度)乘以空孔桩综合含税单价。(3)如实际施工的桩顶标高低于设计标高,因修复或弥补所发生的相应材料和 人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如高出设计桩顶标高的部分不足规范要求的, 不足部分 按照合同单价从工程款中扣除。(4)地下岩石层厚1M (含1M)以内不计取费用,超过1M以上费用甲乙双方 协商。( 5)施工及生活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取费方法如下:施工水电取费方法: 乙方在施工现场设立施工专用水、 电计量设施, 乙方施工水 电费用标准按 市自来水公司、市电业局规定的价格结算,
6、甲方为乙方代缴水 电费的,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水电费已含在合同价中)。由甲方会同乙方 共同抄表后, 乙方代表应当立即确认并在抄表记录上签字, 分摊部分甲方另行通 知。水电费计费办法为:(分表数额+总表损耗分摊数)X市现行收费单价。甲方 为乙方代缴水电费, 只能为乙方开具水电费收据, 乙方应为甲方开具全额施工发 票。生活水电费用由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费用进行分摊。四、工程价款支付:1、 乙方每栋桩基施工工程全部完毕,乙方提出申请并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后40 个日历天内,甲方支付该栋楼合同造价的 80% 。2、乙方完成合同内所有桩基,经验收合格(桩基质量达到设计要求的承载力等 质量标准) 并完成合同
7、明确的施工进度和安全要求时, 待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交 付齐全、正确、手续完备经集团终审完成且双方确认后 40 个日历天内,甲方付 至合同结算总造价的 97% ,乙方应提供结算总价全额发票。3、余留 3%为保修金,于保修期满且经甲方书面确认无质量问题和违约责任后 无息一次付清。4、每月 25 日前申请本月完成工程量进度款,每月仅允许申请一次进度款。5、每次付款均以银行转账形式给乙方。每一笔款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 法有效的等值建安发票。 若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的, 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若乙方 提供的发票不真实或不合法, 甲方有权按票面金额 10% 向乙方收取违约赔偿金。6、工程安全、质量、工期
8、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1) 乙方按施工面积人民币 元/m2向甲方交纳工程保证金,进场施工前 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其中40 %作为安全保证金,30 %作为工期保证金, 30 %作为质量保证金。(2) 完成工程量的一半时退还工期和质量保证金各 1/3,其余工期和质量保证 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且扣除因违约扣款的金额后全部退回。安全保证金在竣工验收 合格后40天内全部退还。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安全保证金不够扣的情况,甲 方将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7、甲方在支付每月工程款时有权扣除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违反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等有关条款需要承担的违约金金额及甲方的其他损失。8、乙方银行开户信息
9、:指定收款账号:开户行:户名:五、合同工期:1、 合同总工期个日历天。2、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项目部书面确认单为准,工程完工日期以该工程验收合 格之日为准,实际工期以双方现场代表签字为准。3、乙方未按合同开工日期开工,或未按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中要求的开工日期开 工超三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工程保证金,并另行将工程发包委托 给第三方。4、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其他甲、乙双方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在三天内向甲方或监理机构提出书面延期的理由和要求并填报工程 临时延期申请表。甲方或监理机构应当在接到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后 4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并出具 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
10、。甲方或监理机构在 接到延期申请后 48 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或 监理机构不同意工程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程延期要求, 工期不 予顺延。5、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或单项工程工期书面通知为准安排施工, 配足必要的施工人员及机械, 不得因为机械、 人力不足而影响工期。 若工期达不 到进度安排要求时,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如加班、加点、加人员,否则甲方有 权单方面组织人力、 物力进行施工, 其单价按本合同单价的贰倍 (包工包料的材 料按市场价的贰倍) 从乙方施工完成量中扣除; 若乙方工期严重滞后 (即施工进 度与计划进度差距 15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
11、方面终止与乙方合同,乙方在两天 内无条件退场, 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 由甲方视情节办理结算, 乙方 放弃其诉讼权利。6、若部分工程预验达不到质量要求标准,乙方需无条件返修直至达到本合同要 求标准,其费用和工期延误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7、如遇下列情况, 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工程师代表签证后, 报甲方审批后, 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壹天,不能交乙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影响 乙方进场施工的。(2)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 震)而影响工程进度的。(3)在施工中因停水、一周内累计停电8小时以上的
12、。(4) 重大设计变更,甲方通知暂停施工的 除以上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可以顺延外,其余工期不予顺延,但乙方在后续工 期安排中,应采取积极措施追赶工期,必须保证施工质量,不得影响验收时间。六、质量要求及验收: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2、工程质量施工、检验及验收标准:按国家规定的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标准执行以及甲方确认的质量标准、国家规范、规程进行施工,设计施工图纸、 材料,符合相关规范、规程和行业技术标准。3、材料质量管理:未经甲方和设计单位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替换材料、替换方案,不得降低施工工艺、工
13、序要求标准。本工程材料采购使用必须符合设计要 求和国家质量标准。乙方严禁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否则乙方承担材料的质量保证,并按材料项目工程造价的叁倍的违约赔偿金支付给甲 方;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检验检测的材料乙方应严格执行。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 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本项目工程甲方选定以下生产厂家出厂的产品:(1)钢筋:、。(2、商砼:市正规搅拌站出厂的合格产品。(3) 水泥:、。货源紧缺使用其他品牌需甲方同意方可使用。4、质量评定:本工程项目质量评定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评定并经质检部门、设 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项目经理部等相关单位人员
14、检查验收并通过为准,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扣乙方所承包总造价的10%返还甲 方且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重新组织施工队伍,所产生的一切返工责任、损失 及工料费用等均有乙方承担。5、工程验收管理:(1)工程完工后,乙方通过自检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于竣工验收前5天向监理单位及甲方提供3套完整资料和完工验收申请报告。由甲方组织乙方、 监理单位、设计参加初验,初验合格后,乙方仍需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整体工程 竣工后,由乙方组织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监理单位、政府相关部门对乙方施工 的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在验收后如果甲方、监理单位、政府相关部门提出修改意 见,乙方应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2)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7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整改内容,并通过复验。 复验合格后,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并负责清除自身 遗留垃圾,做到场平料清,并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七、双方工地代表及监理公司:1、甲方驻工地代表: 2、乙方驻工地代表: 3、本项目实行社会监理方式,监理公司为: 4、监理公司总监代表: 八、双方约定其他事项:本条款若与合同其他条款发生冲突,以本条款内容为准。(根据合同实际情况需增加的条款)九、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