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协议书范本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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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 保证合同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甲方(保证人):法定代表人:乙方(债权人):法定代表人:鉴于乙方与 (以下简称债务人”于年月 日签署了编号为的,于年月 日签署了编号为的交易协议书(以下简称 主合同”)。为了确保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购回 交易金额、期间利息、违约金等的支付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 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我国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 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合同。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1、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

2、,可 以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2、 签署与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内部决策、董事会/股东 大会决议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3、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合同将不会构成或导致违反适用于其的任何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对其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承诺或其他义务。4、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自己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 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下所承担的保证责任。5、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具体内容, 并确认其对债务人的资产、 债务、经营、信用、 信誉等情况、是否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以及主合同的所有内容已经 充分了解, 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

3、对乙方所负全部债务、 违约金、赔偿金等义务 的履行提供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6、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乙方所负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至或提前到期而乙方未 获清偿时,乙方可直接向甲方追索。7、为本合同项下义务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 真实、完整和有效的。8、除已书面向乙方披露的情况(见附件一)之外,甲方未向其他方提供过任何 形式的担保或 /和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可能导致保证能力明显下降或 丧失的事件。9、不论甲方已经或将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签订反担保协议或类 似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将不会损害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

4、利和利、人益。10、发生影响自己保证能力的事件和能力时, 除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外, 应立即通 知乙方。11、为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且可能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 应事先征得乙 方的书面同意。12、未隐瞒任何诉讼、仲裁、索赔和其他可能危及乙方权益的事件。第二条 主合同债务1、主合同债务指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责任、陈述、声明与保证及承诺事项等,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按约定应向乙方返还的资金、 利息、违约金、 乙方处置质押标的证券所得资金。2、主合同债务金额指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购回交易金额、购回 利息及违约金等。3、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指主合同下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购回期限

5、,包 括到期购回、 提前购回、延期购回及终止购回等情形。 主合同项下债权人与债务 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进行变更的, 以双方变更后的主债务履行期限为准, 无须事 前通知甲方或征得甲方同意。4、涉及主合同债务的其他事项如有变更,以主合同以及债权人和债务人后续达 成的补充协议为准,无须事前通知甲方或征得甲方同意。第三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约定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第四条 保证范围及保证责任 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支付的全部债务金额、违约金、赔偿金等;2、主合同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 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 电讯费、 杂费、交易

6、佣金费;3、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4、如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的, 担保范围为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包 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以及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5、无论乙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 (包括但不限于保证、 抵押、 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 ,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 是否有效、 乙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 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 的全部或部分债务, 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 不论乙方是否行 使或放弃任何

7、一项担保,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 乙方实现 债权时均可直接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而无须 先行行使其他担保权利,甲方不得拒绝或主张顺序在后承担保证责任。6、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回购交易金额、偿还 币种、还款方式、还款账号、回购期限等,甲方在此无条件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 同项下主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乙方无需另行取得甲方同意或通知甲方。7、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乙方或债务人发生改制、 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 合资等情形或乙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或 /和乙方将主合同项 下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而减免。8、保证期间,若

8、乙方将主合同项下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乙方仅需通 知甲方而无须征得甲方同意, 甲方仍须根据本合同约定对主合同项下债权人承担 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第五条 保证期间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到期之次日起两年。2、如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债务到期之 次日起两年。3、如乙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债务及孳息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向债务人通知的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4、如乙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延期收回债务及孳息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向债务人通知的延期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5、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或多种时,本合同仍然有效,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 求减少或免

9、除其依照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保证责任:(1)债务人变更名称、住所、修改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 注册资本及合并、分立、停业、撤销、破产以及股东股权变更等情况;(2)债务人或其他人对债务人向乙方的本次债务提供其他担保措施的;(3)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对债务人向乙方的本次债务提供其他形式担保的;(4)乙方发生继任、受让、合并、分立及其他主体变更的行为的。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2、对乙方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甲方有义务签收并在签收后3 日内向乙方寄出回执。 无论甲方是否寄出回执, 乙方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 在寄出

10、之日起七日内,均视为甲方已收到。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兼并、分立、股份制改 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2)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发生变更,股权变动;(3)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4)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5)住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4、甲方有前款( 1)(2)情形发生时,应至少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乙方;有前款 其他情形的,应在事后 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并保证妥善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 证责任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 形式的担保。6、甲

11、方知道债务人进入解散或破产程序后,应当立即通知乙方申报债权,同时 自己可以及时参加解散或破产程序, 预先行使追偿权。 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 务人进入解散或破产程序,但未能及时通知乙方,或未及时预先行使追偿权的, 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7、在主合同项下主债务未被全部清偿前:(1)甲方同意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主张代位权或追偿权;如因任 何原因,甲方实现了上述权利, 则应将所获款项优先用于清偿乙方尚未获偿的债 权;(2)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如有物权的担保,甲方同意不对乙方行使担保权的顺序 或放弃任何担保物权的行为提出异议, 且不以行使代位权为由或任何其他原

12、因对 该担保物或其处分后所得价款提出权利主张, 任何时候亦不会以此作为拒绝履行 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理由, 上述担保物权及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清偿乙方尚未 获偿的债权;(3)若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为甲方提供了反担保,则甲方基于上述反担保而获 得的款项应优先用于清偿乙方尚未获偿的债权。8、主合同债务人清偿了其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有关文件。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反映其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资料。3、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 接到上

13、述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履行保证责任:(1)乙方依据主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主合同;(2)乙方依据主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债务及其孳息(3)债务人依据主合同约定构成违约时。第八条 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作虚假陈述与承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 偿。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 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 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并赔偿由 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3、如因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一方应对无过错一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 责任。4、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或违反任何法定义务,或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

14、明 将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的, 或甲方在本合同项下陈述、 声明、保证及承 诺等不真实、 不准确、 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纠正其违 约行为,如果甲方于乙方发出上述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仍未对违约行为予以 纠正,则乙方有权单独或一并行使下述权利:1)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2)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措施;( 3)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4)对甲方财产或财产权利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5)法律许可的其他救济措施。5、因甲方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甲方应在保证范围内赔偿乙方全部 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

15、解除和终止1、本合同经甲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乙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第四 条约定的担保范围所列款项全部清偿之日终止。2、如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甲方应对乙方因主合同无效而受到的全部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3、如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现在是或将来成为无效或被撤销,该 无效或被撤销的条款或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它条款或该条款其它内 容的有效性。4、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 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 之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2、对于因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均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 按照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 在北京仲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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