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务公司与资金管理中心模式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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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财务公司与资金管理中心模式的分析 一 国现有财务公司情况综述 财务公司是指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 金使用效率为目的 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 金融机构 从 1987年国第一家财务公公司 东风汽车财务公司成立至 2007 年 财务公司已经发展到78 家 已经成为国金融体系的重要 组成部分 截止到2007 年底 财务公司资产总额达到8070 亿元 实现利润 276 亿元 资本充足率23 3 资本金收益率24 1 资 产收益率 2 55 在现已设立的财务公司中 中央国资委直属企业下属的财务公司 40 家 占全部财务公司总数51 地方国资委企业下属财务公司31

2、 家 占总数 40 民营及股份制企业下属财务公司5 家 占总数 6 外资企业下属财务公司2 家 占总数 3 依托央企和地方国资委企 业设立的财务公司占绝大多数 财务公司涉及能源电力 13 家 电子电器 9 家 军工 11 家 交通运输 6 家 机械制造 7 家 石油化工 4 家 汽车 7 家 钢铁 5 家 等多个行业 但尚未有农业企业集团设立财 务公司 目前省正式设立的财务公司共3 家 分别是创元集团财务 国联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红豆集团财务 另有中石化财务在开设的分公司 和正在筹建中的华西集团财务公司 以及已被重组的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 创元集团财务前身为物资集团财务 于1993 年 10

3、 月 27 日成 立 2002 年 9 月 12 日更名为创元集团财务 创元集团前身为市机 械工业局 1995 年 6 月转制为机械控股 集团 1999 年起先后托 管了长城集团 物贸中心和电子控股公司 并重组了上市公司 物贸 2001 年 12 月更名为创元 集团 是一家以高科技制造业为核心 集 制造 金融 贸易 宾馆及房地产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集团公司 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2008 年 3 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准筹建的 初始注册资本人民币1 2 亿元 隶属于市国联发展 集团 市国联发展 集团 成立于1999 年 5 月 8 日 是市人民 政府出资设立并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资格的

4、国有独资企业集团 业 务围涵盖金融 环保能源 纺织 物流服务等多个领域 红豆集团财务 2008 年 11 月 10 日开业 注册资本3 亿元人民 币 其中红豆集团出资16500 万元 出资比例 55 红豆实业股份 出资 10500 万元 出资比例35 中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3000 万 元 出资比例 10 红豆集团于 1998 年开始筹建财务公司的先期准 备 于 2001 年成立红豆结算中心 对集团资金进行集中管理 在红 豆集团结算中心几年成功运作的基础上 于 2006 年开始启动财务公 司筹建申请工作 2008 年 5 月 20 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复 获准成 立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所依托

5、的集团 创建于1986 年 12 月 是经省人民政府和电子工业部报经国家体改委批准组建的中国首 批试点大型企业集团 由于其母公司集团改制引发各种复杂问题等多 方面原因 银监会先后两次下发整顿通知 敦促公司重组 并于 2008 年 11 月正式挂牌转让股权 现已由华西集团受让其股权 并重组筹 建华西集团财务公司 从上述情况来看 省已成立的财务公司数量比较少 且成立时间 也比较短 这一方面可能是银监会对于财务公司的审批非常谨慎 严 格 另一方面可能由于成立财务公司的门槛高 手续繁杂和能为企业 带来的收益不明朗 导致一些有实力的企业集团对成立财务公司望而 却步 二 财务公司设立条件分析 按照 企业集

6、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银监会 2006 年第 8 号 的规定 设立财务公司 首先应当经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审查批准 领取金融许可证 还要按照 公司法 的规定到工商登记 机关办理公司注册登记 领取法人营业执照 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和财务公司自身应当具备的条件 如下表 主体银监会规定的设立条件目前集团公司现状是否符合要求 对 集 团 公 司 的 要 求 1 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要求 2 申请前一年 母公司的注册 资本金不低于 8 亿元人民币 符合要求 3 申请前一年 按规定并表核 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 50 亿元人民币 净资产率不低 于 30 4 申请前连续

7、两年 按规定并 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营业收入总 额每年不低于 40 亿元人民币 税前利润总额每年不低于2 亿 元人民币 5 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 模 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 大规模 符合要求 6 母公司成立 2 年以上并且具 有企业集团部财务管理和资金 管理经验 母公司成立2 年以上并 且具有企业集团部财务 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 7 母公司具有健全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 未发生违规行为 近 3 年无不良诚信纪录 母公司具有健全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 未发生 违规行为 近 3年无不良 诚信纪录 符合要求 8 母公司拥有核心主业母公司无核心主业不符合要求 9 母公司无不当关联交易无不当关联交易符合要求 主

8、体银监会规定的设立条件目前集团公司现状是否符合要求 对 财 务 公 司 的 要 求 1 确属集中管理企业集团资金 的需要 经合理预测能够达到 一定的业务规模 目前资金管理中心资 金集中管理已达到一 定的业务规模 符合要求 2 有符合 中华人民国公司法 和本办法规定的章程 3 设立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 最低为 1 亿元人民币 财务公 司的注册资本金应当主要从成 员单位中募集 并可以吸收成 员单位以外的合格的机构投资 者的股份 但是机构投资者原 则上在 3 年不转让所持财务公 司股份 并且具有丰富行业管 理经验 申请设立财务公司 母公司董事会应当作出书面承 诺 在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 的紧急情况时

9、 按照解决支付 困难的实际需要 增加相应资 本金 并在财务公司章程中载 明 财务公司的股东资格应当 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有关规定 具备出资的条件符合要求 4 有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规定的任职 资格的董 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规定比例 的从业人员 在风险管理 资 金集约管理等关键岗位上有合 格的专门人才 目前资金管理中心从 业人员编制为 5 人 符合任职要求 需要增加人员 5 在法人治理 部控制 业务 操作 风险防等方面具有完善 的制度 具有完善的制度符合要求 6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安 全防措施和其他设施 目前资金管理中心有 三间办公室 需要增加营业场 所 7 中国银行业监

10、督管理委员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财务公司经营业务 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 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2 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3 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4 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0 5 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 财务公司不得办 理实业投资 贸易等非金融业务 6 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财务公司业务发展或者审慎监 管的需要 可以对上述六条比例进行调整 7 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 到期债务不能支付 大额贷款逾期 或担保垫款 电脑系统严重故障 被抢劫或诈骗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涉及严重违纪 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时 应当立

11、即采取应急措施并 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8 财务公司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缴存存款准备金 2008 年 6 月人行上调后的存款准备金率为17 5 9 财务公司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的规定 10 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 50 或者该股东对财务公司出资额的 应当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报告 11 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 年以上未偿还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责成财务公司股东会转让该股东出 资及其他权益 用于偿还其对财务公司的负债 12 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可以责令其进行整顿 1 出

12、现严重支付危机 2 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 或者连续 3 年亏损超过注 册资本金的 10 3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有关规章 整顿时间最长不超过1 年 整顿期间 应当暂停经营部分或者全 部业务 四 财务公司与现有资金中心模式比较分析 集团公司设立资金管理中心的目标是建设以为成员单位服务为 宗旨 风险管理为重点 业务流程为导向 实现账务信息与资金信息 相融合的资金管理信息系统 满足集团精细化管理要求 从而提升集 团整体管理水平 增强集团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资金管理中心负责集 团的资金预算 资金结算 资金筹集 委托贷款 信贷资源优化 以 及集团的资金监管 风险控制 财务公司是指依据 中

13、华人民国公司 法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设立的 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 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 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 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资金管理中心与财务公司之间既 有相同点 也有诸多差异 一 功能比较 资金管理中心是企业集团的设管理机构 不具有法人地位 有的 叫 结算中心 有的叫 部银行 有的叫 资金中心 财务公司 是一个独立的法人 按照公司制方式运作 具有完备的治理结构 其 独立性 稳定性优于资金管理中心 财务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 它不能干预企业集团部成员单位的经 营管理 只能遵循商业化 市场化方式运作 不具有任何行政权力 不能强制要求成员单位将资金存入财务公

14、司 不能办理成员单位的对 外结算业务 只能依赖集团公司对成员单位的行政干预开展银监会规 定围的业务 不能满足成员企业大部分金融需求 财务公司主要职能 包括筹资 融资 投资和信息服务等 资金管理中心除具备这些职能 外 还承担依据资金预算对成员单位的监督管理 风险控制和指导服 务等职能 有利于集团公司强化对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管控 从而实现 集团整体战略目标 可见资金管理中心的职能要远远大于财务公司 早期没有相关法规制度支持集团部资金集中统一管理 因此许多 集团公司不得已采用设立财务公司的方式进行资金集中管理 而根据 最新 企业财务通则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企业集团可以实行部资金 集中统一管理 但应当符

15、合国家有关金融管理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 并不得损害成员企业的利益 由此可见 集团公司通过设立资金管 理中心对成员单位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的合法性已得到认可 并且我 们现在已寻找到一条合法有效的途径 即资金归集和贷款均通过银行 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办理 解决了以前直接办理部贷款不符合相关金融 法规的问题 因此 现在大家对财务公司的热衷程度已明显减弱 近 几年鲜有新财务公司成立 二 业务围比较 根据银监会的规定 财务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1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 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 2 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 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 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

16、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6 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 清算方案设 计 8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9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 从事同业拆借 1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资金管理中心可以从事上述第10 条 从事同业拆借 之外的所 有业务 但是 财务公司从事同业拆借要满足很多限定性条件 银监会规 定财务公司申请同业拆借须满足的条件 资产负债比例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 前三个年度连续盈利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业务围规经营 控制度健全 未因违规经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主管部门处罚 拆借资金余额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 申请人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申请材料 人民银行根据相关标准和 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管理规定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批准符合条 件的财务公司才能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 财务公司拆入资金 最长期限为 7 天 同业拆借到期后不得展期 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变相 展期 财务公司拆入资金余额均不得超过实收资本金的100 三 人员比较 对于财务公司各类人员的任职资格 银监会有严格的要求 按照 企业集团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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