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0000吨新型工程塑料材料管道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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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 目 名 称:年产40000吨新型工程塑料材料管道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山东齐科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二年五月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2、6结论与建议给出该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40000吨新型工程塑料材料管道生产项目建设单位山东齐科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苗佑亮联系人边胶东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创业大道和雅江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联系电话13675334542传真-邮政编码255000建设地点淄博市张店区创业大道和珠江路交叉口东首路南(车

3、间中心坐标118.190508E,36.820059N)立项审批部门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2020-370303-29-03-037528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26667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20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2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6%评价经费(万元)/预计投产日期2020年8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 项目背景山东齐科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7月05日,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创业大道和雅江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主要经营塑料管材、管件的生产、销售;管材、管件的安装、施工;机械设备、塑料原料(不

4、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本项目研发生产的新型工程塑料材料管道系列产品,较传统管道在性能指标及经济指标等方面有很大程度的进步。产品具有卫生、环保、低耗能、节省材料、成本低、耐老化、耐高温、耐高压、高抗冲击、寿命长等优点,不仅是传统塑料管道的升级和替代产品,而且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了以塑带钢。随着对新型材料的深入研究,产品系列逐步完善、丰富,应用范围更加广泛。根据市场调研,山东齐科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租赁淄博市张店区创业大道和珠江路交叉口东首路南淄博御群高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及办公室,同时购置生产设备建设“年产40000吨新型工程塑料材料管道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

5、目总占地面积26667m2,购置高效挤出生产线、原辅材料混和机组、高效全自动注塑机组、专用撕碎机组等生产设备,通过上料、混料、挤出(注射)、冷却定型、牵引切割、检验、成品入库等工序生产新型工程塑料材料管道,建成后可年生产新型工程塑料材料管道40000吨,项目预计于2020年8月建成投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山东齐科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新型工程塑料材料管道生产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版),本项目属于“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7、塑料制品制造-其他”,

6、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表1 本项目分类管理名录情况 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18、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7 塑料制品制造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其他/山东齐科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修订,2015.1.1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修

7、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修订,2018.1.1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修订并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8.31发布,2019.1.1实施);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8、2.4-2009);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13、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10.01实施);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7.09.01实施)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保护部1号令,2018.04.28实施);1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18、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9、年);19、淄博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20、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21、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35号);22、淄博市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23、淄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淄政发201823号);24、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废气排放口标志牌设置工作的通知(淄环函2019133号)。三、建设项目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该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

1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项目不属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淄博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35号)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该项目已于2020年5月11日在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020-370303-29-03-037528”,符合当地的产业政策。2、用地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淄博市张店区创业大道和珠江路交叉口东首路南淄博御群高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租赁现有厂房及办公室,用地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

11、012年本)的通知”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淄博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及其登记表,张店区规划建设一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四宝山以西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边界:龙泉山庄西北、四宝山环山路以南、化工设备厂以东。张店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范围见下表。表2 张店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范围一览表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代码边界描述面积(km2)生态功能类型备注四宝山以西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4-03龙泉山庄西北、四宝山环山路以南、化工设备厂以东。1.21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森林、草地/本项目中心经纬度为北纬36.82005

12、9,东经118.190508,项目不涉及占用或穿越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的建设对该区域生物多样性影响很小,能够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相关要求。项目与山东省生态红线关系图见附图2。(2)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不影响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该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也称资源利用红线。资源利用上限是指为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安全利用和高效利用的最高和最低要求

13、。本项目为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电力780万kwh/a、水资源4350m3/a,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关于发布的通知(淄环发201888号),废止淄博市关于下发市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环评负面清单、“先批后审”项目目录的通知(淄环函2015138号),因此,淄博市目前无负面清单。可按程序办理环评审批。4、项目与张店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张店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252 号文),规划的开发区产业为机械制造、纺织服装及新材料产业。本项目为新型工

14、程塑料材料管道生产,属于新材料产业,符合张店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四、项目地理位置和平面布置情况1、地理位置及周边概况本项目位于淄博市张店区创业大道和珠江路交叉口东首路南淄博御群高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租赁现有厂房及办公室。项目所在厂区北侧隔珠江路为空地,东侧、西侧均为空地,南侧为其他企业。项目评价区域内没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历史遗迹等。项目周边关系图见附图5。2、平面布置情况(1)平面布置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及办公室。生产车间位于厂区西侧,仓储区位于厂区东侧,办公室位于厂区东北侧,厂区出入口位于北侧。车间内设备布置依据工艺流程依次展开,基本符合平面布置要求,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2)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平面布置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确保生产工艺流程顺直,合理组织人流和物流,避免相互干扰,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厂区功能分区合理,满足水、电等公用工程外线接入条件;办公室和生产车间被通道隔开;从工艺、节约用地和环保角度讲,本项目的厂区平面布置较为合理。五、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淄博市张店区创业大道和珠江路交叉口东首路南淄博御群高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租赁现有厂房及办公室,总投资20000万元。本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见表3。表3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汇总序号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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