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建筑工程验收规范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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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8 9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水利电力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1991 年 10 月 1 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三项规范的通知(90) 建标字第 698 号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 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组织修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三项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7-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

2、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9-90 为国家标准。自 1991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2-82 中的高压电器篇,电力变压器、互感器篇,母线装置篇同时废止。该三项规范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0 年 12 月 30 日修 订 说 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 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

3、,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三章和两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1. 根据我国电力工业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增加了电压等级为 500kV 的电力变压器、互感器的施工及验收的相关内容,使本规范的适用范围由 330kV 扩大到 500kV 及以下。2. 由于油浸电抗器在 330kV 及 500kV 系统中大量采用,故将油浸电抗器的相关内容纳入本规范内。3. 充实了对高电压、大容量变压器和油浸电抗器的有关要求,例如:运输过程中安装冲击记录仪,充气运输的设备在运输、保管过程中的气体补充和压力监视;排氮、注油后的静置、热油循环等。4. 根

4、据各地的反映及多年的实践经验,并参照了苏联的有关标准,将器身检查允许露空时间作了适当的修改,较以前的规定稍为灵活。5. 根据国外引进设备的安装经验,并参照了国外的有关标准,补充了变压器、电抗器绝缘是否受潮的新的检测方法。6. 其它有关条文的部分修改和补充。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未尽善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良乡,邮政编码: 1024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能 源 部1989 年 12 月第一章 总 则第 1.0.1 条 为保证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以下简称电抗器)、电压互感器及电流互感器(以下简称互感器)的施工安装质量,促进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5、,制订本规范。第 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电压为 500kV 及以下,频率为 50Hz 的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消弧线圈的安装可按本规范第二章的有关规定执行;特殊用途的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的安装,应符合制造厂和专业部门的有关规定。第 1.0.3 条 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第 1.0.4 条 设备和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变压器、电抗器在运输过程中,当改变运输方式时,应及时检查设备受冲击等情况,并作好记录。第 1.0.5 条 设备及器材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

6、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及器材保管的专门规定。第 1.0.6 条 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第 1.0.7 条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作下列验收检查:一、包装及密封应良好。二、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三、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四、按本规范要求作外观检查。第 1.0.8 条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第 1.0.9 条 与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与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安装有

7、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设备及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二、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1. 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渗漏;2. 室内地面的基层施工完毕,并在墙上标出地面标高;3. 混凝土基础及构架达到允许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质量符合要求;4. 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设计,预埋件牢固;5. 模板及施工设施拆除,场地清理干净;6. 具有足够的施工用场地,道路通畅。三、设备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1. 门窗安装完毕;2. 地坪抹光工作结束,室外场地平整;3. 保护性网门、栏杆等安全设施齐全;4. 变

8、压器、电抗器的蓄油坑清理干净,排油水管通畅,卵石铺设完毕;5. 通风及消防装置安装完毕;6. 受电后无法进行的装饰工作以及影响运行安全的工作施工完毕。第 1.0.10 条 设备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镀锌制品。第 1.0.11 条 所有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的瓷件表面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绝缘子瓷件技术条件的规定。第 1.0.12 条 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第二章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第一节 装卸与运输第 2.1.1 条 8000kVA 及以上变压器和 8000kVAR 及以上的电抗器的装卸及运输,

9、必须对运输路径及两端装卸条件作充分调查,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水路运输时,应做好下列工作:1. 选择航道,了解吃水深度、水上及水下障碍物分布、潮汛情况以及沿途桥梁尺寸;2. 选择船舶,了解船舶运载能力与结构,验算载重时船舶的稳定性;3. 调查码头承重能力及起重能力,必要时应进行验算或荷重试验。二、陆路运输用机械直接拖运时,应做好下列工作:1. 了解道路及其沿途桥梁、涵洞、沟道等的结构、宽度、坡度、倾斜度、转角及承重情况,必要时应采取措施;2. 调查沿途架空线、通讯线等高空障碍物的情况;3. 变压器、电抗器利用滚轮在现场铁路专用线作短途运输时,应对铁路专用线进行调查与验算,

10、其速度不应超过 0.2km/h ;4. 公路运输速度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第 2.1.2 条 变压器或电抗器装卸时,应防止因车辆弹簧伸缩或船只沉浮而引起倾倒,应设专人观测车辆平台的升降或船只的沉浮情况。卸车地点的土质、站台、码头必须坚实。第 2.1.3 条 变压器、电抗器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不应有严重冲击和振动。电压在 220kV 及以上且容量在 150000kVA 及以上的变压器和电压为 330kV 及以上的电抗器均应装设冲击记录仪。冲击允许值应符合制造厂及合同的规定。第 2.1.4 条 当利用机械牵引变压器、电抗器时,牵引的着力点应在设备重心以下。运输倾斜角不得超过 15 。第 2.1.5

11、条 钟罩式变压器整体起吊时,应将钢丝绳系在下节油箱专供起吊整体的吊耳上,并必须经钟罩上节相对应的吊耳导向。第 2.1.6 条 用千斤顶顶升大型变压器时,应将千斤顶放置在油箱千斤顶支架部位,升降操作应协调,各点受力均匀,并及时垫好垫块。第 2.1.7 条 充氮气或充干燥空气运输的变压器、电抗器,应有压力监视和气体补充装置。变压器、电抗器在运输途中应保持正压,气体压力应为 0.01 0.03MPa 。第 2.1.8 条 干式变压器在运输途中,应有防雨及防潮措施。第二节 安装前的检查与保管第 2.2.1 条 设备到达现场后,应及时进行下列外观检查:一、油箱及所有附件应齐全,无锈蚀及机械损伤,密封应良

12、好。二、油箱箱盖或钟罩法兰及封板的联接螺栓应齐全,紧固良好,无渗漏;浸入油中运输的附件,其油箱应无渗漏。三、充油套管的油位应正常,无渗油,瓷体无损伤。四、充气运输的变压器、电抗器,油箱内应为正压,其压力为 0.01 0.03MPa 。五、装有冲击记录仪的设备,应检查并记录设备在运输和装卸中的受冲击情况。第 2.2.2 条 设备到达现场后的保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散热器(冷却器)、连通管、安全气道、净油器等应密封。二、表计、风扇、潜油泵、气体继电器、气道隔板、测温装置以及绝缘材料等,应放置于干燥的室内。三、短尾式套管应置于干燥的室内,充油式套管卧放时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四、本体、冷却装置等,其底

13、部应垫高、垫平,不得水淹,干式变压器应置于干燥的室内。五、浸油运输的附件应保持浸油保管,其油箱应密封。六、与本体联在一起的附件可不拆下。第 2.2.3 条 绝缘油的验收与保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绝缘油应储藏在密封清洁的专用油罐或容器内。二、每批到达现场的绝缘油均应有试验记录,并应取样进行简化分析,必要时进行全分析。1. 取样数量:大罐油,每罐应取样,小桶油应按表 2.2.3 取样。绝缘油取样数量 表 2.2.3每批油的桶数 取样桶数1 1 25 2 620 3 2150 4 51100 7 101200 10 201400 15 401 及以上 202. 取样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力用油(变压

14、器油、汽轮机油)取样的规定执行。试验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规定。三、不同牌号的绝缘油,应分别储存,并有明显牌号标志。四、放油时应目测,用铁路油罐车运输的绝缘油,油的上中和底部不应有异样;用小桶运输的绝缘油,对每桶进行目测,辨别其气味,各桶的商标应一致。第 2.2.4 条 变压器、电抗器到达现场后,当三个月内不能安装时,应在一个月内进行下列工作:一、带油运输的变压器、电抗器:1. 检查油箱密封情况;2. 测量变压器内油的绝缘强度;3. 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运输时不装套管的变压器可以不测);4. 安装储油柜及吸湿器,注以合格油至储油柜规定油位,或在未装储油柜的

15、情况下,上部抽真空后,充以 0.01 0.03MPa 、纯度不低于 99.9%、露点低于-40 的氮气。二、充气运输的变压器、电抗器:1. 应安装储油柜及吸湿器,注以合格油至储油柜规定油位;2. 当不能及时注油时,应继续充与原充气体相同的气体保管,但必须有压力监视装置,压力应保持为 0.01 0.03MPa ,气体的露点应低于-40 。第 2.2.5 条 设备在保管期间,应经常检查。充油保管的应检查有无渗油,油位是否正常,外表有无锈蚀,并每六个月检查一次油的绝缘强度;充气保管的应检查气体压力,并做好记录。第三节 排 氮第 2.3.1 条 采用注油排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绝缘油必须经净化处理,注入变压器、电抗器的油应符合下列要求:电气强度: 500kV 不应小于 60kV ;330kV 不应小于 50kV ;63 220kV 不应小于 40kV 。含水量: 500kV 不应大于 10ppm ;220 330kV 不应大于 15ppm ;110kV 不应大于 20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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