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沟改造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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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 专用本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17年修订版)报建编号:(由省行政监督平台报建系统生成)招标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集镇排水沟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3507020701800162001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陈家仁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陈瑶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0年5月29日 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

2、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

3、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黑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4、;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核对工程量。7. 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8. 本版本根

5、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部分条款的通知(闽建筑201812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29号)进行修订。目 录第1章 招标公告6招标公告6第2章 投标须知11第1 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11投标须知前附表11第2节 投标须知21“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21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23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24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25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25简易评标法27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2第1节 合同协议书32“合同协议书”内容见通用本32第2节 通用合同条款33“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33第二部

6、分 专用合同条款34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9第5章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53第1节 工程量清单53第2节 招标控制价54第3节 投标报价55第4节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58第6章 招标图纸59第1节 招标图纸目录59第2节 招标图纸60第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61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61第1节 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61(一)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61(二)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61(三)招标项目说明61第2节 工程建设技术标准62(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62(二)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64(三)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64第3节 施工现场管理要求6

7、5(一)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65(二)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65承包人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有关规定,承包人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承包人应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将施工噪音控制到最低程度。65(三)文明施工要求65(四)施工机具进场要求66第1节 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66(一)技术要求66(二)质量要求66(一)参考品牌68第2节 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68第3节 其他要求70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71一、资格文件72一、封面(资格文件)73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4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76四、授权委托书77五、拟派出项目负责

8、人简要情况表78六、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79七、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80八、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81九、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82十、其他资料(资格文件)83二、商务文件84一、封面(商务文件)85二、投标函86三、投标函附录87四、其他资料(商务文件)88 第1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集镇排水沟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以延政移【2019】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

9、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2.2 工程建设规模:约49万元人民币;2.3 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排水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

10、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94960元;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 标段划分(如果有):/;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

11、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

12、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3.

1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38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43号)、关于公

14、布第三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7号)、关于公布第四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0号)、关于公布第五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7号)规定、关于公布第六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9号)、关于公布第七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告字201970号),关于公布第八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告字201984号),关于公布第九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告字201988号)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5、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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