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数字化城管项目建设情况汇报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134098700 上传时间:2020-06-02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5.9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平度市数字化城管项目建设情况汇报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平度市数字化城管项目建设情况汇报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平度市数字化城管项目建设情况汇报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平度市数字化城管项目建设情况汇报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平度市数字化城管项目建设情况汇报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平度市数字化城管项目建设情况汇报》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平度市数字化城管项目建设情况汇报(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莱西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严肃性,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依据省委、省政府和青岛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一、目标任务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治理、控新治旧、司法保障”的原则,利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201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和认定工作,新增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2017年,完成60%以上违法建设治理任务;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既有违法建设治理任务。通过治理,促进城乡面

2、貌显著改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更加安全、方便、舒适。二、治理范围及重点(一)治理范围。莱西市行政区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管道等建设工程(简称违法建设)。 (二)治理重点。(1)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湖水面、供电设施、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进行建设的;(2)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技术规范、标准或者规划条件确定的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3)擅自填堵、蓬盖河道及沿河进行建设的;(4)城乡结合部、公路铁路沿线、旅游景区、文物保护等区域

3、内的违法建设;(5)擅自占用居民小区内业主共用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公共场地进行建设的;(6)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占路亭体、市政设施、交通标识、集装箱及成品箱体等;(7)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市政管线、破坏房屋结构、使用易燃材料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8)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在抓好以上整治重点的基础上,可结合实际确定各自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并依法治理。三、组织保障及职责分工为加强我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

4、、调度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治违办),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对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进行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市治违办工作人员从市直相关部门抽调,实行集中办公。各镇街、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班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经济开发区是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发挥主力作用,组织实施辖区内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及防控、查处、拆除等工作;镇街、经济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完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协调指挥机制,统筹组织、调度、推进辖区内的治理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需按法律程

5、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调查取证,实施行政处罚,履行强制程序。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管,查处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进行建筑施工的行为;对开挖室外地面影响房屋地基以及基础结构,擅自改造屋面、平台或者在屋面、平台上搭建,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规划部门负责配合执法部门对查处的违法建筑进行确认,并提出处理意见。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违法建设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涉及的违法占地行为;对其他部门告知的涉及违法改建、扩建及恢复性建设的房屋,不得办理不动产过户、抵押等交易手续。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改变住宅房屋结构的违法装修改造行为进行查处;督导物业企业做

6、好违法建设的发现、制止及报告工作。公安部门负责严厉打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财政部门负责将治理违法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负责加强法律指导,及时依法受理、办理涉及违法建设治理的案件。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对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单位应当按照法定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不得为违法建设施工提供供电、供水等服务。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违法建设治理相关工作的同时,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负责抓好本系统、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违法建设的排查治理工作。四、治理措施(一)合力检查违法建设1、加强新增违法建设监管防控。

7、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执法重心下移,充分发挥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的作用,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市直部门其他派驻机构和镇街执法力量,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联合执法。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要充分调动社区、村居、物业公司的工作积极性,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划分违法建设防控责任区,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管理,加强对辖区内执法巡查力度和密度,及时发现、查处、拆除各类违法建设。2、深入开展存量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要采取集中摸排的方式,全面摸清存量违法建设,建立工作台账,制定违建治理工作计划。3、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要向社会公布

8、投诉举报电话、设立市(居)民信箱,完善投诉举报处置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高效地发现和处置违法建设。对市为民服务热线及上级转办、交办的违法建设问题,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要及时处置。(二)分类治理违法建设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即查即拆,以“零容忍”态度第一时间拆除,坚决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实行“严打击、停增长”。对存量违法建设实行依法分类处置:(1)将拆违与旧城改造充分结合,以改造带动拆违,以拆违促进改造;对已纳入近期旧城(村)改造计划的各类违法建设,根据改造计划,分期分类予以拆除;(2)对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且符合城乡规划的违法建设,可责令其补办手续并依法予以处罚;(3)对因拆除可能造成公共利益

9、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而不能拆除的违法建设,依法予以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罚款等处罚;(4)对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生活困难群众用于维持生计的违法建设,按照维护社会稳定、尊重事实的原则,统筹考虑,妥善处理;(5)对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市政管线、破坏房屋结构、使用易燃材料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建设,先行拆除清理;(6)对其他存量违法建设按计划拆除。(三)有序拆除违法建设1、自行拆除。对确定拆除的违法建设,告知违建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拆除后由市治违办组织验收。2、集中拆除。对未自行拆除的违法建设,张贴治理通告,集中统一拆除。治理过程中,坚持告知、教育、拆除“三

10、步走”,稳妥有序推进。3、强制拆除。对于需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由相关执法部门履行法定程序后,依法组织强制拆除。五、工作步骤全市违法建设集中治理工作从2016年11月开始,至2019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集中治理工作结束后,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纳入长效监管。(一)排查摸底阶段(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要结合辖区实际,根据莱西市违法建设排查摸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做好集中摸排工作。以镇街、经济开发区为单位、以社区为网格逐一排查,全面摸清违建底数,如实填写摸排表格,建立工作台账,统筹制定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集中摸排过程中,执法部门视情启

11、动调查、立案等行政执法程序。集中摸排和依法治理同步推进,区分轻重缓急,实施分类处置。摸排台账、分类数据和治理计划,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要按规定期限报市治违办。(2) 全面落实阶段(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根据排查摸底结果,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要细化工作安排,实施分类处置,全面推进治理工作。按照党员干部带头、党政机关及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带头,对顶风突击建设的违法建设先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先拆,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先拆的原则,坚持自拆、助拆与强拆相结合,拆除与改造相结合,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巩固一片。违法建设治理计划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提前公示,加强沟通协调,争取

12、群众理解支持,减少治理工作阻力。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预留一定的时间提前量,要依法和谐、安全有序推进违法建设治理,遇到重大问题及时研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对违法建设当事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按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政法部门要对违法建设治理行动提供必要的执法、司法支持与协助,做好司法衔接和执法保障工作。市治违办要制定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步骤,指导各镇街、经济开发区有序开展治理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筹调度治理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推进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月至6月)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要

13、组织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回头看”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加强整改,巩固治理成果。市治违办要根据治理要求、内容、标准等,制定全市违法建设治理验收方案,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组织验收并通报验收结果。六、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治理标准、完成时限,做到领导机构实、责任分解实、督导检查实,确保治理计划不落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分工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二)加强舆论引

14、导,营造良好氛围。市新闻宣传部门要制定违法建设治理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莱西市情、网络等媒体作用,开辟专栏、专题,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报道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推进情况,鼓励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监督治理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现场会、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三)加强督查考核,严肃执纪问责。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对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年度科学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市治违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制定考核办法,实行月调度、月考核、季通报、年终考核总评,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考核奖惩挂钩。对治理工

15、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及个人,采取约谈、通报、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执纪问责。(四)巩固治理成果,构建长效机制。各镇街、经济开发区及市直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经验做法,探寻治违工作规律,完善治违工作体系,健全联动管控机制,建立拆违工作模型,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标准、规范、制度等,不断巩固治违工作成果,固化制度措施,构建违法建设治理长效机制。附件:莱西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考核办法莱西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我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有效控制新增违法建设,加大对存量违法建设的拆除力度,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16、依法治理违法建设工作的考核。第三条市治违办具体负责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考核。第四条考核以镇街、经济开发区为基本单位,按月实施,以扣分的方式进行,基准分为100分。当月扣分超过100分的,超出部分计入下一个月,以此类推。季度、年度考核得分是该季度、该年度每月考核得分的平均分。第五条考核内容主要为防控新增违法建设、拆除存量违法建设工作、建立违建治理机制和报送治理相关资料情况等。第六条防控新增违法建设情况按以下标准进行考核:(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按照要求建立查违网格责任制,新增违建应当最晚于违法建设开工后3日内发现并登记,同时按照新增违建即查即拆的要求予以处置,拆除后2日内报市治违办。未及时发现的,每处扣1分;发现后未及时拆除、新增违建仍继续建设的或拆除后未按规定报告的,每处扣2分。(二)新增违建实际建设面积在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