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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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阜新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工作原则1.4突发环境事件分类1.5突发环境事件分级1.6使用范围2 应急组织体系2.1应急指挥部2.2有关部门职责2.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4专家咨询组2.5应急环境监测组2.6核与辐射应急处置组2.7应急处理组3 预防和预警3.1信息监控3.2预防工作3.3预警分级3.4预警措施4 应急响应4.1分级负责制4.2应急响应程序4.3信息报送与处理4.4应急处置4.5安全防护4.6应急终止4.7突发事件信息发布5 应急保障5.1资金保障5.2人员保障5.3装备保障5.4科技手段保障5.5资料保障6 后期处置6.1 善后处

2、理6.2 保险7 附则7.1名词术语定义7.2预案更新7.3奖励和责任追究7.4制定与解释7.5预案实施时间阜新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我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迅速、有序地做好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有效地控制我市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影响与破坏,最大限度地避免与减少损失,保护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废污染防治法、环境监测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环境应急预案、阜

3、新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1.3.1坚持以人为本,建立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中长期影响,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的负面影响,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1.3.2坚持市政府统一领导,加强部门

4、之间的协同与合作,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快速反应能力。1.3.3分类管理,分级负责。针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扩散特点及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通过采取相应措施,使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1.3.4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4突发环

5、境事件分类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和辐射环境污染事件三类。其中,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包括重点流域、敏感水域水环境污染事件、危险废物污染事件等;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主要指生物物种受到不当采集、猎杀、走私、非法携带出入境或合作交换、工程建设危害以及外来入侵物种对生物多样性造成损失和生态环境造成威胁、危害的事件;辐射环境事件包括放射性同位素、辐射装置、放射性废弃物辐射污染事件。1.5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可能产生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级)、重大环境事件(级)、较大环境事件(级)和一般环境事件(级)四级

6、。1.5.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突发环境事件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100人以上; (2)因突发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辐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6)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1.5.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突发重大环境事件: (

7、1)因突发环境事件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含30人),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含100人);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含5万人);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1.5.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突发环境事件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含10人),造成中毒(重伤)50人以下(含50人);(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

8、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1.5.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1)因突发环境事件死亡3人以下(含3人);(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1.6使用范围 市辖区范围内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省政府或市政府认为需要援助处理、协调处理和直接处理的突发环境事件。2应急组织体系阜新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专家咨询组、应急监测组、应急调查处理组和核与辐射应急处置组组成。2.1应急指挥部2.1.1应急指挥部的组成阜新市突发环境事件

9、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市环保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服务业委、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公共事业与房产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2.1.2应急指挥部的职责(1)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2)负责向省政府、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危害与处置情况;(3)指挥市有关部门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善后工作;(4)负责提供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的有关资料。2.2有关部门职责2.2.1市环保局牵头,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10、,负责综合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专家组管理,提供应急救援工作的技术支持。2.2.2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通信保障。2.2.3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应急救援、治安维护、交通管制等工作,当地公安部门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疏散工作。2.2.4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及时为县区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2.2.5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负责本地区环境突发事件的经费保障。2.2.6市发展改革委、市服务业委负责协调组织应急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2.2.7市交通局负责协调组织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2.2.8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环境应急所需气象数据。2.2.9市

11、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市环保局等部门,组织事故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2.2.10市环保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及相关监管部门,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工作。2.2.11 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对应急事故造成的农业、水利、林业污染程度进行评估和恢复指导。2.2.12 市公共事业与房产局负责应急事故发生地周边可能污染区域的预警和供水控制工作。2.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3.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设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分管环境监察工作的副局长兼任。2.3.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在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应急工作的现场指挥,组织和协调应急指挥

12、部各成员单位、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置组、专家咨询组和核与辐射应急处置组开展应急工作;(2)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及时向指挥部报告;(3)负责应急处置队伍的日常训练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演习;(4)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的意见和建议;(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4专家咨询组2.4.1专家咨询组的组成专家咨询组由环境监测、污染控制、环境评估、核辐射与放射性、卫生防护、气象、农业、水利、林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4.2专家咨询组职责专家咨询组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决策咨询组织。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专家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为指挥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指挥、决策提供意见和方案,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对

13、在现场应急救援单位进行技术指导。2.5应急环境监测组2.5.1应急环境监测组的组成应急环境监测组由阜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业务骨干组成,组长由监测站长兼任。2.5.2应急环境监测组职责(1)负责对污染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监测数据科学分析污染变化趋势,为指挥部决策提供技术支持;(2)负责对事件污染实施跟踪监测,为应急工作的终止提供科学依据;(3)指导和检查阜、彰两县监测部门的应急监测工作;(4)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6.1危险废物、核与辐射应急处置组的组成危险废物、核与辐射应急处置组由市环境监察局、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科的业务骨干组成,组长由市环境监察局局长兼任。2.6.2危险废物、核

14、与辐射应急处置组的职责(1)负责与省核安全局、省固废管理中心联系,对放射性污染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并负责对事故污染实施跟踪监测,为应急工作的终止提供科学依据;(2)负责与省核安全局、省固废管理中心联系,对危险废物和放射性污染源的应急处置和清运工作;(3)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7应急处置组2.7.1应急处置组的组成应急处置组由市环境监察局,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科、法制科和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得业务骨干组成,组长由市环境监察局局长兼任。2.7.2应急处置组职责(1) 开展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勘察工作,初步确定污染情况;(2)开展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原因的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指挥部;(3

15、)协助当地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3 预防和预警3.1信息监控3.1.1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市内环境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对发生在市内、有可能对我市造成环境影响时间信息的收集与传报。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3.1.2环境污染事件和生物物种安全预警信息监控由市环保局负责;全市管辖水域内的水污染事件的信息监控,由市卫生局负责;辐射环境污染事件预警信息由市环保局负责。特别重大的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经核实后,及时上报市政府(总值班室)。3.2预防工作3.2.1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危险重点污染源、放射源和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建立市级危险重点污染源、放射源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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