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来宾参观接待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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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来宾参观接待办法第一条 为做好来宾参观接待工作,使此项工作纳入程序化管理,展示公司的企业管理风范,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第三条 凡属来公司参观、访问、学习及入驻研讨工作的宾客,一律采用办公室登记、对口接待的办法。谁接待、谁负责,贯彻始终。第四条 办公室负责制订并管理来宾参观接待计划表。第五条 各对口部门要在外来宾客到来前,联络好有关事宜,填写来宾参观接待计划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视情况由办公室主任、行政总监、总经理批准。第六条 来宾招待费用,按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执行。第七条 接待来宾遵照员工手册规定的礼仪行为标准。第八条 接待人员要保守公司秘密,不得让客人随

2、意查阅资料和超规定范围参观。如客人提出超范围要求,接待人员应婉言谢绝。在特殊情况下,须请示总经理。第九条 公司警卫要注重形象,对客人出入要致礼。如发现客人中有违反公司规定行为,要礼貌检查和制止,并确保不出现骚乱现象,同时向安保部和办公室报告。第十条 保安人员要配合接待人员做好外来宾客的人身安全和物品安全工作。第十一条 如出现因违反本办法造成客人安全和物品丢失事件(客人主观原因造成除外),则由办公室视情节对保安人员和接待人员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第十二条 各接待部门要在客人离开前,请客人填写参观意见及建议薄。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制订并负责解释,报行政总监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第十四条 本办法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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