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胜生态湿地公园项目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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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项目名称: 保胜生态湿地公园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眉山市彭山区公义镇人民政府 编制日期:2020年5月国家环境保护部 制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

2、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项目名称保胜生态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单位眉山市彭山区公义镇人民政府法人代表张永峰联系人陈宇通讯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公义镇新区东街30号联系电话13890317099传真/邮政编码620862建设地点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公义镇金岗村立项审批部门眉山市彭山区发展

3、和改革局批准文号眉彭发改202039号建设性质新建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D4620)占地面积(平方米)6720m2绿化面积(平方米)2903总投资(万元)155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4.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9.5%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0年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2015年4月,国家制定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涵盖了对工业污染、城镇水污染、农业污染、饮用水、城市黑臭水体等问题的治理,以量化指标进行了细化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四川省人

4、民政府提出:2020年在打赢碧水保卫战方面,将以沱江、岷江、涪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为重点,深入实施十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继续维持水环境质量全国前列。根据彭山区2019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要求,在水质稳步提升的基础上,实现毛河水质达地表水III类水体,同时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将保胜乡污水处理厂配套湿地建设作为改善毛河水质工作及彭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任务之一。彭山区公义镇人民政府为改善毛河水环境,恢复其自身的生态功能,围绕毛河保胜源头区域的场镇居民生活污水排放达标,助力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排放的高品质运行成效,启动生态湿地文化公园建设,决定投资155万元建设保胜生态湿地公园项目,项目位于四川省眉山

5、市彭山区公义镇保胜污水处理厂南侧,与现有污水处理厂形成上下协同运作,人工湿地公园占地面积6720m2,按工艺流程分为潜流湿地和表流湿地,项目建成后将对保胜污水处理厂排放的800m3/d的尾水进行深度净化,削减入河污染物量,进一步改善毛河水质。本项目的建设顺应了国家及四川省的河流治理和湿地发展的要求,是彭山区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重要体现,在政策上具有可行性。工程建成后能有效降解水污染物,对于提升小流域内的经济运行质量,保持流域、区域生态平衡,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本工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保部44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

6、录、生态环保部令第1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等相关内容,本项目建设前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三十三、生活污水集中处理96-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建设单位委托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按项目特点与专业要求,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针对本项目可能涉及的污染问题,从工程角度和环境角度进行了分析,并对工程中的污染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对策和管理措施,尤其对工程可能带来的环境正负影响和效益进行了客观的论述,在此基础上,编制了保胜生态湿地公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批,以期

7、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供依据。二、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同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5款:“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2020年3月17日,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关于保胜生态湿地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眉彭发改202039号),同意本项目工程的建设。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三、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1、项目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眉山市彭山区保胜乡金岗村,项目地目前

8、为空地,占地面积10.08亩(6720m2)。根据彭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可知(附图4),项目用地为允许建设区。同时,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关于审查保胜生态湿地公园建设用地及选址的复函(眉彭自然资规函202071号),复函中明确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同意本工程选址。因此,本项目用地及建设符合彭山区土地利用规划。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150号文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应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进行对照,详见下表。表

9、1-1 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三线一单环环评2016150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川府发201824号),划定了四川省

10、生态保护红线。经核实项目未进入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区。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为湿地公园工程,项目建成后可提升保胜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出水水质,进一步削减入河水污染物排放量,具有明显正效应,不涉及环境质量底线。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

11、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为湿地公园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

12、目位于眉山市彭山区,目前该市尚未定制环境负面准入清单,因此不存在不符合该规定。符合综上,经过与“三线一单”进行对照后,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未对环境质量底线及资源利用上线形成冲击、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与“三线一单”原则相符。3、与其他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表1-2 项目与其他规划的符合性分析序号规划名称要求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情况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八)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和自然生态修复。推广海绵型公园和绿地,通过建设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人工湿地等措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并为蓄滞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加强对城市坑

13、塘、河湖、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恢复,禁止填湖造地、截弯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建设行为。恢复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河道系统整治,因势利导改造渠化河道,重塑健康自然的弯曲河岸线,恢复自然深潭浅滩和泛洪漫滩,实施生态修复,营造多样性生物生存环境。本项目为新建人工湿地公园,属于海绵型公园,项目的建设为蓄滞周边区域雨水提供了空间。符合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6号)四、统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十二)强化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结合公园绿地的总体布局和生态景观等要素,因地制宜建造人工湿地、雨水花园、下凹

14、式绿地、植草沟、多功能调蓄水体或蓄渗绿地等设施,停车场和步行系统等场地要大力推广使用透水材料,尽量减少刚性防水结构层,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消纳自身雨水径流能力。结合周边水系和道路,统筹开展公园绿地竖向排水设计和雨水管网设计,采取平面布局、地形控制、土壤改良等多种方式,尽可能为周边区域提供雨水滞留、缓释空间。充分利用植物园和苗圃基地开展试验与研究,选育和储备适合本地生长、生态和景观效益良好的水生植物或耐盐、耐淹、耐污能力较强的植物。本项目为新建人工湿地公园,属于海绵型公园,项目的建设为周边区域提供了雨水滞留和缓释空间,且本项目均选育适合本地生长、生态和景观效益良好的水生植物或耐盐、耐淹、耐污能力较

15、强的植物。符合3眉山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开发与利用,保障常规水资源供水安全可靠,鼓励非常规水资源推广与使用。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措施包括:雨水直接利用,通过干湿塘、人工湖、雨水桶等蓄水方式,将雨水收集处理后可用于河道生态补水、绿化、道路浇洒、工业低质用水等;雨水间接利用,结合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人工湿地等,将雨水通过自然净化、自然渗透等方式,补充地下水,涵养水源;再生水利用,按照岷江流域排放标准要求,眉山市污水厂出水水质可达到回用要求,积极用于低质用水需求及生态补水。本项目利用保胜污水厂尾水作为湿地公园水源,污水出水水质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符合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二条“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七)推进循环发展-促进再生水利用:以缺水及水污染严重地区城市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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